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3、农业建设项目质量控制与管理
中国农业会计学会讲座农村建设项目管理主讲人:昆明理工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道桥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剑桥国际名人学者中国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建设部遥感、计算机应用学术委员会委员云南省招标办首席评委《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绩效多目标系统树图评价》著者钱育渝TEL:15087061283Email:qyy0213@126.com农村建设质量监控必须遵循的政策法规决定农村建设工程质量的基本因素设计(干系人——设计单位;把关——会审专家)招标(干系人——业主;把关——政府)材料(干系人——承包商;把关——监理)工艺(干系人——承包商;把关——监理)“质量来自于计划而绝不来自于检查”——PMP六大基本管理措施1、规范建设市场管理。省级农业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完善农村建设市场准入要求,逐步将农村建设各参建单位质量信誉纳入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责任追究,规范农村建设市场秩序。对农业建设的公路、水工、、大型仓库、制冷设备等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由有相应专项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其他工程可由有相关施工经验的单位承担施工,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和个人承包。六大基本管理措施2、健全农村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各地要根据农村建设特点,建立健全农村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要严格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对农村建设重大项目工程,应增加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配合,选择报价合理、有能力、讲信用的施工单位。六大基本管理措施3、严格开工审查制度。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项目开工条件,做到:资金不落实的不开工没有设计图纸的不开工没有技术交底的不开工施工设备和技术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不开工。六大基本管理措施4、加强质量鉴定与验收工作。各地农业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农村建设项目质量鉴定标准和验收办法,使验收工作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六大基本管理措施5、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对重要农业建设工程项目要设定至少1年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合同额5%的质量保证金。六大基本管理措施6、建立质量奖惩制度。各级农业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工程质量优、安全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农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新版)项目内涵构成示意图新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适应农业建设行为的发展和农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需要,为了逐步建立和理顺我国的农业建设技术法规体系,建设部已对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修订,同时对各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改革,旨在建立和完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体系。新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十六字指导原则:新标准体系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为指导原则进行修订。“十六字方针”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评定与验收。深入了解十六字方针是学好用好新的质量验收规范的基础。十六字指导原则——验评分离“验评分离”,是指对现行标准体系做较大修改,将现行验评标准中的“验收”与“评定”分离开,并将原有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施工”与“验收”也分离开,进而将这两部分“验收”内容合并,形成新的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十六字指导原则——验评分离施工部分的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要求,改为鼓励施工单位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由有关部门制定“推荐性标准”或“施工指南”供参考使用。有关“质量评定”的内容,将另外编制质量等级评定的推荐性标准,由企业自愿采用。十六字指导原则——验评分离验评分离后,政府最关心的是验收。因为验收关系到结构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众利益。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验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十六字指导原则——强化验收强化验收,正是基于上述原因,考虑到工程的验收将关系到用户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必须加以强化。强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十六字指导原则——强化验收第一,将验收标准确定为国家强制性标准;第二,将除验收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均改由企业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由企业自愿采用的推荐性标准或“施工指南”。从长远看来,这项措施对验收标准以外的施工工艺来说,实际上也是一种强化。只不过这种强化是通过促进企业发挥企业中蕴藏的巨大技术潜力,进而制定企业标准和企业定额来实现的。十六字指导原则——强化验收对验收和施工工艺的双重“强化”,有以下好处:首先,能够促进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推进我国标准体系和工程质量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其次,政府放弃了“不该管”与“管不好”的管理内容,把施工工艺管理、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不再“大包大揽”,而是采用“指南”、“手册”或推荐性标准的形式,放到企业或协会中去管,政府则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关系到安全的验收工作。十六字指导原则——完善手段“完善手段”,指的是完善工程验收的手段。具体指在以下3个方面对验收手段加以完善:十六字指导原则——完善手段第一,在新的验收标准中,引入了许多新的概念和术语,补充了关于验收的若干具体方法和规定。如:引用了关于“抽样方案”、“计量检验”等重要概念。十六字指导原则——完善手段第二,增加了工程验收的公正性。具体细化了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要由参与工作建设各方对竣工工程共同进行验收的做法,在部分表格中增加了建设、监理、设计等方责任人的确认签字。十六字指导原则——完善手段此外,并纳入了“见证”的概念。例如,原标准对工程质量的判定,主要依据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如混凝土试块由施工单位自选制作、养护、试压和出具试验报告。新标准则按照建设部的要求,规定应有一定数量的重要试验,必须实行由各方在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十六字指导原则——完善手段第三,加大了对实体质量的监控。规定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并且规定在必要时,还应进行“见证检测”。十六字指导原则——完善手段关于“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1条作出的规定。建设部为此专门颁发了建建字[2000]211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承重构造和防水材料见证检验。建设部以[2000]211文通知对其检测范围、数量、程序都作了具体规定。文件规定的范围、数量如下:在市政工程及农业建设工程项目中,必须对:1、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混凝土使用的掺加剂;3、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4、砌筑试块、砖、混凝土小型砌块;5、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6、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农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农业建设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农业建设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责任人)检查认可。”十六字指导原则——过程控制“过程控制”,是后来补充增加的内容。增加“过程控制”的主要原因,是“过程控制”是验收到达到合格的基础。各专业规范除了主要对验收作出规定外,也应该对重要的施工过程进行必要的控制。十六字指导原则——过程控制应该将“过程控制”理解为必要的“中间验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用各种层次的“中间验收”来对施工中的重要关键环节进行控制。据此,验收标准中的“验收”二字,并不意味着仅仅是最终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而应当将“验收”理解为是全过程的、包括多层次中间验收的广义的验收。实际上,对农业建设工程,验收的概念确实是广义的,它包括:基槽基坑的验收,地基基础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验收批的验收,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主体结构的验收,样板间的验收,等等。《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是按照一定的要求,从现行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摘录出来的重要条款。编制《强制性条文》的目的,目前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的可操作问题;从长远看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建立我国的农业建设技术法规。《强制性条文》81号部令第18条规定:“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等级。”《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是国家对于涉及工程安全、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是农业建设施工中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和至少都要做到的要求。但是,并不是对工程质量的全部要求。它主要考虑的,是要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不允许出现重大、恶性质量事故,以及涉及消防、环境、健康等重要事项。但是,要使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合格,仅仅执行《强制性条文》是不够的,必须执行全部有关的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在贯彻实施中,最重要的关键是“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各项强制性规范标准,是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基础,是工程质量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正是因为如此,《质量管理条例》中7次重复提到“强制性标准”这个词。质量验收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一、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1.检验批质量的验收分项工程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来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两条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质量验收(1)主控项目:主控项目的条文是必须达到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是确定该检验批主要性能的。如果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指标,降低要求就相当于降低该工程项目的性能指标,就会严重影响工程的安全性能;如果提高要求就等于提高性能指标,就会增加工程造价。如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是保证混凝土结构、砌体工程强度的重要性能,所以说是必须全部达到要求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①重要材料、构件及配件、成品及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的材质、技术性能等。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如水泥、钢材的质量;预制楼板、墙板、门窗等构配件的质量;风机等设备的质量。检查出厂证明,其技术数据、项目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质量验收②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检验数据、工程性能的检测。如混凝土、砂浆的强度;钢结构的焊缝强度;管道的压力试验;风管的系统测定与调整;电气的绝缘、接地测试以及电梯的安全保护、试运转结果等。检查测试记录,其数据及项目要符合设计要求和本验收规范规定。质量验收③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对一些有龄期的检测项目,在其龄期不到,不能提供数据时,可先将其他评价项目先评价,并根据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情况,暂时验收该项目,待检测数据出来后,再填入数据。如果数据达不到规定数值,以及对一些材料、构配件质量及工程性能的测试数据有疑问时,应该进行复试、鉴定及实地检验。质量验收(2)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其条文也是应该达到的,只不过对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少数条文可以适当放宽一些,这些条文虽不像主控项目那样重要,但对工程安全、使用功能,重点的美观都是有较大影响的。这些项目在验收时,绝大多数抽查的处(件),其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要求,有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有20%,虽可以超过一定的指标,也是有限的,通常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50%,与原“验评标准”比,这样就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更严格了,进一步保证了工程质量。质量验收一般项目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①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放在一般项目中,用数据规定的标准,可以有个别偏差范围,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值,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质量验收②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如砖砌体预埋拉结筋,其留置间距偏差
本文标题:3、农业建设项目质量控制与管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2666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