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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体育管理学姓名:刘军学号: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教师打分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摘要:竞技体育管理举国体制,是我国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形成的体育管理体制。这种“举全国之力发展竞技体育”的体制为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带来了举世瞩目的辉煌。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原有体制的弊端也日渐明显。因此,为了保持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已迫在眉睫。关键词: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北京奥运会中国竞技体育的丰收为中国体育带来了荣耀,全球华人无比骄傲与自豪。连续4届奥运会取得大捷,金牌数从92年巴塞罗那(16枚)、96年亚特兰大(16枚)持续第四,到悉尼跨入前三(28枚),再从2004年雅典第二(32枚),到2008年北京的第一(51枚),一届一个台阶,增长性和延续性非常明显,中国逐步成为奥运金牌大国已成为事实。但是,与世界体育强国相比,我国在“体现人类体能极限的”田径、游泳项目以及参与人数与影响因子极高的三大球项目(女排除外)上,却处于十分尴尬的落后状态,这表明我国奥运金牌的综合质量不够优秀,“含金量”成色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奥运边缘项目。另外,从人均比例的角度看,以我国人口基数对比我们所获得金牌数、奖牌数,其比值也十分微小。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的群众体育、全民健身水平还很低,体质状况堪忧,体育基础设施还十分薄弱,健身场地也严重短缺[1]。“全国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显示,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6.58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03平方米[2],与同时期的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平均每万人拥有200多个体育场地的状况更无法相比。事实上,金牌第一并不意味着是体育强国,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坦承:与世界体育强国相比,中国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大学竞技体育是大学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有效地推动大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而且对培养大学生自强自立、勇于超越和创新精神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北京奥运会上,我国竞技体育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获得了金牌第一的殊荣。相比之下,我国大学竞技体育的总体水平却没有明显的提高,尽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作为组织和运作大学竞技体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几十年维持不变,既不能适应竞技体育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大学竞技体育的快速发展。美国是世界竞技体育的头号强国,美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最显著的特点是以学校为中心发展竞技体育,美国大学之所以在许多项目上代表了美国竞技体育的最高水平,其规范的大学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高效的运行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中、美大学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进行分析和比较,有助于我们了解各自管理体制的性质、特点,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大学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提高我国大学竞技体育的总体水平。一、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类型由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尤其是国家制度差异等原因,当今世界各国体育管理体制的性质、内容与结构各有不同,按照管理权力的归属,可分为政府管理型和社会管理型;另外在这两种类型之间,存在着的中间形态称为中间型或结合型。(一)政府管理型体制政府管理型体制的特点是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管理社会体育。政府的权力计划高度集中,并采用行政的方式进行从宏观到微观等各个层次的全面管理,所以从制定总体发展规划,直至组织各级社会体育活动等几乎都由政府机构负责;另一方面各种社会体育组织则常常不具备实质性的管理功能。政府管理型体制主要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如前苏联、古巴、朝鲜等。政府管理型体制有利于强化领导、集中调配、统筹兼顾,缺点是易于抑制社会对体育的参与和支持,因而最终限制社会体育的发展。(二)社会管理型体制它的特点是社会体育主要由各种社会体育组织进行管理,政府一般不设立专门的社会体育管理机构,政府对于社会体育事务很少介入和干预,即使在介入和干预时,也常常是采用立法或经济补贴等方式间接地进行。在多数采用社会管理型体制的国家中,管理权力分散于各种社会体育组织之中,因而可称为分权型体制,例如,美国的社会体育管理体制就是比较典型的分权型体制。这种体制有利于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在各种体育组织内部进行不受外界影响的管理,但各个体育组织之间的协调需要以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的充分发展为前提。(三)结合型管理体制结合型体制是由政府和社会体育组织共同管理的体制。政府没有专门的社会体育管理机构,或指派几个有关的部负责管理社会体育,政府对社会体育实行宏观管理,即制订方针、政策,发挥协调、监督的职能。社会体育组织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下,负责社会体育的业务管理,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管理体制,如德国。结合型体育有利于发展政府的主导作用和鼓励社会对体育的支持和参与,但在权限划分和利益分配方面则存在一定的困难。二、国外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管理竞技体育的各种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它是实现国家竞技体育总目标的组织保证。分析和研究世界各国的体育管理体制,为建立适合我国特点的体育管理体制提供有益的借鉴,也为我国竞技体育管理改革指引方向。(一)美欧模式:这是以当今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代表的、以市场化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尽管各国采取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商品交换为前提,在有宏观控制条件下完善社会自我协调和发展机制。在社会体育发展和运转中,则多以俱乐部为基础,以等级联赛为杠杆,以社会化、商品化为支柱的自我协调管理形式。这种体育发展模式的主要特点有:1、在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方面,都采取民办官助,主张体育自治;2、在社会体育运转机制方面,都以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学校体育、社区体育等为基本活动单位开展各种形式娱乐、健身和体育竞赛;3、在社会体育运动调控方面,都以法律为准绳,以竞赛规则为依据,以等级联赛为杠杆实施调节和控制;4、在体育资源配置方面都以体育市场大小为依据,根据体育商品的价值和体育服务性质来确定和配置;5、在国家体育的政治职能、目标、战略、政策和手段方面也奉行有宏观控制的社会自我调节。但在最近几年国家在宏观控制方面都在不同程度的加强。(二)、“东欧转轨”模式前苏联和民主德国、波兰、捷克、保加利亚和匈牙利均以“休克疗法”为特征,进行大刀阔斧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以“休克”举国体育管理体制为代价,伴随着阵痛强制执行体育的市场化,商品化改革,至今已经取得了极为明显的效果。这种实施“休克疗法”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其主要特征表现在:1、按市场经济要求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2、按经济发展规律导向体育运动的生产者和消费者;3、体育活动的财源不再主要依靠政府预算拨款,而是主要依靠社会自我筹集;4、完善统一的体育人才交流市场,与国际体育大市场接轨;5、彻底改造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动训练和竞赛体制,变举国体制为全民体育体制;6、将体育服务推向社会,并尽最大限度地争取西方国家的援助和合作。这一系列措施顺应了这些国家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体制改革,它的最大优点是避免了“开倒车”的可能,使体育朝着市场经济的方向迈进;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弊端及问题,由于撤消了体育的政治机构,单纯依靠社会团体的力量来发展体育,政府未能在宏观政策调控和财政拨款上发挥作用,从而使东欧各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大打折扣,在世界体坛的巨大优势地位已荡然无存。三、我国的体育管理体制我国现有的体育管理体制基本上沿用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体制———举国体制,它最初是一种“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政府领导机构和社会体育组织相结合的”体育管理体制,属于结合型的管理体制。然而,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一度发展成为相当典型的政府管理型体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行使几乎全部的管理职权。政府部门所设的各主管业务的司、处取代了中华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和各个项目的单项协会,并用他们的名义行使体育事业业务管理权。第二,国家承担绝大部分的经费负担。国家负担从中、小学校的代表队,各级体育运动学校,国家优秀运动队的一切费用。第三,计划机制占支配地位,行政手段是主要的管理手段。由于政府对体育事业发展承担着绝大部分义务,掌握着几乎全部的权利,因而在这一时期所有的体育行为大体上都是政府行为或政府行为的延伸。目前我国仍奉行“举国体制”,实施以“奥运增光”为优先的体育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符合我国的国情,把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集中起来发展高水平的竞技体育,使我国在奥运会等重大的国际赛事中夺取了大量奖牌,从而振奋了民族精神,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带动了体育运动的全面发展。这种“举全国之力发展竞技体育”的体制为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带来了举世瞩目的辉煌。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原有体制的弊端也日渐明显,严重阻碍了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因此为了保持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已迫在眉睫。四、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世界各国在推进竞技体育发展的过程中,既没有一个统一的既定战略,也没有统一的模式。我国既不能照搬照抄“美欧模式”,而“东欧模式”也不完全适合我国的国情,但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却值得我们借鉴。因此我们应结合我国的竞技体育发展状况,汲取其他模式的优点,建立健全适合我国竞技体育的管理体制。首先,建立国家宏观控制、社会自我协调的体育组织管理模式。此模式就是宏观上由国家体育行政权力机构制定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并进行有效的控制,而微观上主要由社会各级体育部门、各类体育团体和社会化体育市场机制来协调。这样把宏观控制与社会自我协调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的全局性来制约社会自我协调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某种盲目性;另一方面,又运用社会自我协调机制的客观性,来制约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制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所可能产生的某种主观性。政府与体育社团之间是一种协议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竞技体育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其次,理顺和完善体育的筹资体制,拓宽体育的资金来源。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进一步完善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已不能再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单方面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而是要形成多元化的投资和筹资体制,依靠社会力量来筹集资金。一方面要坚持以国家投入为主,以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拨款为主渠道;另一方面要在确保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非营利性的社会化筹资渠道和营利性的市场化筹资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团和各类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举办竞技体育。要依靠社会力量筹集资金,首先必须从解决观念问题入手,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认为体育事业是纯公益性事业的传统观念,使人们树立体育是一项兼具公益性和产业性、赢利性事业的观念。我国应通过实施这些途径来改善我国体育发展中资金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化程度底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筹资体制。再次,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努力理顺体育运行机制。许多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对体育经费不是直接管理,而是通过完善评估机制,规范和引导体育组织的行为,以服务于政府的体育目标;同时设立政府咨询机构,这些机构不仅是政府的咨询机构同时也是重要的监督和决策机构。这些措施为西方国家的体育管理取得很好的成效。鉴于此,我国应当尽快完善体育监督机制,定期派遣体育督察员检查有关体育组织对体育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情况,对各体育职能部门和社会体育团体开展体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促使体育内部各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体育民主督导制度的建立,使他们通过多种方式收集群众意见,从而使我国体育活动的开展更多地体现全民的共同意愿。通过实行上述措施,我们的目的是建立一种政府主导、社会积极参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功能完备、运转协调的竞技体育管理举国体制。参考文献:[1]秦春林编《体育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2]赵云宏、张秀华《美国竞技体育“霸主”地位之透析》载于《中国体育科技》2003第10期。[3]凌平《模式的变革与变革的模式》,载于《体育学刊2001年第1期。[4]鲍明晓《关于建立和完整新型举国体制的理论思考》载于《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1第4期。(作者简介:赵海英1976
本文标题: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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