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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管理责任1、各中心/部门负责人:对本中心/部门人员的考勤有监管责任;2、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2.1制定本管理规定,确保规定施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2.2对所有员工的考勤有监察、抽查责任;2.3分析考勤统计信息,改善不良考勤状况或形成人力资源建议。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第四条工作时间1、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5天;2、标准工作时间: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生产部下班时间为18时);第五条考勤周期以月为考勤单位,按公历自然月份统计。第六条打卡规定1、公司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早上8:30以前、下午17:30后为正常打卡时间(生产部18:00后为正常打卡时间);公休、节假日值班人员仍须执行正常打卡规定;2、因经常出差无法正常考勤打卡的人员,经相关领导特殊批准后可免打卡,对免打卡人员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其进行监督;3、打卡记录只能作为正常出勤凭证使用,不能作为加班的有效凭证,加班须按流程经事先审批核准方可。第七条考勤异常1、晚于公司规定的标准上班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早于公司规定的标准下班时间离岗的视为早退;2、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处罚: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在三次以内(含三次),可不计罚款。累计三次以上的给予处罚,每次罚款20元;3、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岗一次超过半小时至两小时的,每次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两小时以上的,每次按旷工一天计算;4、漏打卡:凡上下班时间实际有到工作岗位而没有打卡记录者,称为漏打卡。员工每月漏打卡3次(含)以内,每次罚款10元,超过部分每次罚款20元;5、原则上要求员工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公司打卡,必须提前半小时经直接上级批准,批准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未经批准外出办事者,按旷工处理;6、工作时间确需因公外出出现考勤异常的情况,必须办理签卡手续填写《异常考勤审批单》,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7、员工出差前按照审批流程及权限提交《出差申请单》至人力资源部备案,该申请单中提交的出差时间作为人力资源部结算考勤和财务部门报销出差发票的依据。未提交《出差申请单》的出差视为旷工,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出差票据;8、如实际出差时间长于申请的出差时间,员工回公司后应在报销前补交超出天数的《出差申请单》,未补交《出差申请单》的出差视为旷工,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出差票据;9、经批准因公外出培训(培训时间在1天及以上)而无法正常考勤的员工,在外出培训前,必须按审批流程及权限提交《出差申请单》(该出差视为市内出差),该申请单中的出差时间只作为人力资源部考勤的依据。未提交《出差申请单》的外出培训按旷工处理。第八条旷工1、员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患病(但需提供医院证明)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但需提供有关部门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2、如发现员工请休假有虚假情况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3、所有旷工按旷工时间的3倍全额工资的标准予以处罚,并同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分。半年内(按自然年计算)旷工超过8小时以上者,将给予记过的行政处分;4、一次性连续旷工超过三个工作日(含)或1年内累计旷工三个工作日及以上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九条月度考勤程序1、人力考勤负责人根据当月员工的考勤原始凭据,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提报《月度考勤汇总表》,并对特殊事项及当月入、离职人员的实际入、离职日期进行备注,作为薪资计发的重要依据;2、《月度考勤汇总表》必须保证准确、完整、详细、清楚,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方能生效;3、考勤原始凭据由人力考勤负责人保管,且必须保存至少二年以做备查。未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各种考勤原始凭据不得随意复印或借出。第三章加班管理第十条定义因工作需要、经有效批准必须安排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第十一条原则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要求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合理休息,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可安排加班调休或加班核薪;2、怀孕5个月以上或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加班。第十二条加班申请程序1、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员工加班审批单》(生产部员工加班须填写《单次批量员工加班审批单》),按照审批流程审批后方可生效,并详尽说明加班理由及加班时间安排。确保员工的合理休息时间,加班原则上按调休的方式处理;2、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和对应时间的有效出勤记录同时作为记录加班的凭证。第四章假期规定第十三条公休、节假日类型:1、公休日(例行安排的轮休日);2、法定节假日;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第十四条事假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请无薪事假。员工请休事假须提前申请,并按审批流程审批后方可请休;若有有效的调休假者,必须先以调休假1:1与事假相抵,超出天数有条件享受年休假者,再以年休假替代事假,如仍有超出天数,才按照事假计算;2、原则上,员工不得连续请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第十五条病假1、员工连续请病假1个工作日以上,必须向人力部门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原件,否则先按调休假和年休假处理,然后再按事假处理;2、员工全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医院证明须继续疗养者,应由公司特批;3、员工如因传染性疾病请休病假,在病愈返岗前,须按公司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经人力资源部核查结果并批准后,方可返岗工作。第十六条婚假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初婚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结婚,可再增加10天;2、员工申请婚假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如员工需回异地办理结婚而无法于休假前提供,则须于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结婚证至人力资源部门(验原件留复印件);3、婚假的请休假时间期限为办理结婚证后半年内(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补偿,婚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使用。在加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者,不享有婚假待遇;4、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在内。第十七条产假/哺乳假/看护假1、产假:1.1公司已婚女员工可申请有薪产假,但应当提前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备案。正常情况下产假休假时间为90天,如难产增加产假30天。1.2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2、哺乳假:女员工婴儿不满一周岁(哺乳期)时,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一次使用,不能存休;3、公司已婚男员工,如配偶生育,可享受看护假10天;4、员工请休产假/看护假须提交相关医院证明及其婴儿出生证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者不享受此假期。产假、看护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在内;5、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有薪产假、看护假。第十八条丧假1、员工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5天丧假;2、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去世,享受2天丧假。第十九条年休假1、对于服务不满一个自然年度的员工,入职次年第一年年休假核定方法为:当年可休假天数=5*[(12-入职月份)/12](四舍五入),且不能跨自然年度休假。下一年度按满一个自然年度5天的标准休假,每在公司服务多一自然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2、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员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各中心/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部门内员工当年的年休假进行休假安排;3、年休假须在当年休完,休假必须避开工作繁忙季节。第二十条调休假经有效批准的加班调休,允许按照与加班时间1:1的比例相抵调休;调休假的期限为事后三个月,过期自动作废。第二十一条工伤假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而必须进行治疗或休养者,按国家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处理。参加工伤保险的,依据相关条例执行。第二十二条员工超出请假时间,未按时返岗工作,也未办理有效的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第五章假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请假规定1、员工请休假前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批准后方可休假;2、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休假的,必须以电话、邮件等形式于上班后1小时内请示其直接上级主管并获得批准,且经人力资源部查证属实,于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3、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审批人可不予批假,或酌情缩短假期、延期请假;4、除突发事件和不可预知的事件,所有假期均要有足够的提前时间来安排,以便个人承担的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基本要求如下:4.1产假至少要在休假前提前60天申请;4.2超过5天的假期,至少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4.3超过3天的假期,至少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5、各类请休假如未按以上规定办理,按旷工处理;6、在请休各类假时必须保证通讯设备的畅通,如有未接电话或不及时回电话者,将不予报销当月的话费补贴。第二十四条假期薪资1、事假:扣除相应天数的全额薪资;2、病假:2.1病假时间在30天以内,按请假天数工资总额的30%扣除;2.2连续或累计超过30天但不满90天的,按如下所示比例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2.2.1司龄不满1年的按100%;2.2.2司龄在1至3年的按50%;2.2.3司龄在3至5年的按40%2.2.4司龄在5年以上按30%。3、婚假:全额工资;4、丧假:全额工资;5、产假:全额工资;6、看护假:全额工资;7、年休假:全额工资;8、工伤假:按国家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处理。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地区,依据相关条例执行。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1、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允许请休事假,特殊情况下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否则予以终止试用;2、员工一旦提出辞职,不得请休假或换休假;3、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长期病假参照《员工医疗期管理规定》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有解释权归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第二十七条附表1、《异常考勤审批单》;2、《月度考勤汇总表》;3、《员工加班审批单》;4、《生产部员工加班审批单》;5、《员工请假审批单》;6、《考勤类事项审批流程权限表》。异常考勤审批单Q/G339-2011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日期异常考勤类型□未录指纹(前台签字确认)□因公外出(事由地点)□漏打卡异常考勤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共日时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人事核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异常考勤审批单Q/G339-2011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日期异常考勤类型□未录指纹(前台签字确认)□因公外出(事由地点)□漏打卡异常考勤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共日时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人事核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月度考勤汇总表Q/G339-2011序号工号姓名部门岗位缺勤情况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加班情况(H)出差漏打卡次数备注员工签字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丧假陪产假产假调休假迟到/早退(次)旷工平时加班周末加班法定加班12345678910111213员工加班审批单Q/G339-2011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时间加班事由加班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共日时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人事核准□加班核薪□加班调休(可调休期限:年月日——年月日)签名: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运营中心总监员工加班审批单Q/G339-2011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时间加班事由加班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共日时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人事核准□加班核薪□加班调休(可调休期限:年月日——年月日)签名: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单次批量加班审批单Q/G339-2011申请中心申请部门加班日期加班属性□平时□周末□法定批量加班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岗位加班时间加班事由:——::——::——::——::——::——::——::——::——::——::——::——: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人事核准□加班核薪□加班调休(可调休期限:年月日——年月日)签字:员工请假审批单Q/G339-2011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时间工作交接人填表日期请假类别□年假□事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病假□丧假(丧亡者)□调休假(加班时间)请假时间年月日时
本文标题:考勤与假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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