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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国家构造与公民尊严要津课程简介宪法学为法学专业课程的最基础课程。宪法学研究法治与宪政的制度、价值和规范条件。宪法学为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司法资格考试必考科目之首。宪法学的修为决定了一个法科学生的成才高度。任课教师学术简介杨盛达,公历1969年11月生于沂蒙山区,先后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1990年)、南开大学(199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曾在北大、清华进修或学习,宪法学博士,目前任讲师,主要讲授专业课《宪法学》、《法理学》、《外国宪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公选课《法律与人文》等,授课以启发性、见解深刻见长,目前在评师网上名列聊大最受学生关注的教师之一。目前主要研究人的尊严理论、德沃金思想、比较宪法学。阅历丰富,从事过多种职业。其硕士毕业论文《西方宪政文化研究》获南开大学优秀硕士论文,博士毕业论文《人之尊严的构造和保障——以现代宪法比较为中心》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另外,曾获第三届、第四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优秀论文奖等多种学术奖励,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主持或参与了多项课题的研究,多次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在《法学论坛》、《东岳论丛》、《暨南学报》、《道德与文明》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多篇,合著《比较宪法学》、《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等著作。基本参考书Ⅰ大陆版经典教科书类:1、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4年。2、芦部信喜:《宪法》,林来梵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日]阿部照哉等编:《宪法》(上下),周宗宪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Ⅱ优秀教材推荐:1、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0年。2、朱国斌:《中国宪法与政治制度》,法律出版社,2006年。3、王广辉主编:《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4、朱福惠主编:《宪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5、胡锦光:《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6、秦前红:《宪法通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7、韩大元主编:《外国宪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8、张千帆教授主编的其他两个版本。Ⅲ专著类1、何勤华张海斌主编:《西方宪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2、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法律出版社2001年。3、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应奇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4、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5、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下册·欧洲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5、王人博:《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法律出版社,1997年。6、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7、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8、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原理规范应用》,法律出版社,2006年。9、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0、蔡定剑:《宪法精解》(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11、蔡定剑:《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12、刘向文宋雅芳:《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法律出版社,1999年。13、李晓兵:《法国第五共和宪法与宪法委员会》,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14、江国华:《宪法的形而下之学:生活中的宪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15、[德]伯阳:《德国公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6、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三、四、五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20042005年。17、钟群:《比较宪法史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18、杨海坤:《宪法基本权利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20、纪念美国宪法颁布二百周年委员会编:《美国公民与宪法》,劳娃许旭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21、沈宗灵:《比较宪法:八国宪法的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22、解放前及台湾公法著作。如张知本、陈新民的著作。Ⅳ经典名著类:1、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2年。2、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尹宣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3、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辽宁教育出版社,2005年。4、[英]戴雪:《英宪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5、[美]爱德华·S·考文:《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三联书店1997年版。6、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商务印书馆。2003年7、斯托里:《美国宪法评注》,毛国权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8、[德]黑塞:《联邦德国宪法纲要》,李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9、[美]马克斯·法仑德:《设计宪法》,董成美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10、[日]杉原泰雄:《宪法的历史——比较宪法学新论》,吕昶渠涛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1、[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12、何海波编:《人权二十讲》,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13、[荷]亨克·范·马尔塞文格尔·范·德·唐:《成文宪法:通过计算机进行的比较研究》,陈云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4、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82年。15、夏勇:《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会Ⅴ教学参考书:1、肖蔚云等:《宪法学参考资料》(上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2、韩大元:《宪法教学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3、韩大元:《中国宪法事例研究(四)》,法律出版社,2010年。4、任东来:《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5、[美]迈克尔·特拉切曼:《34座里程碑:造就美国的34次判决》,陈强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6、[美]罗伯特·麦克洛斯基著桑福德·列文森增订:《美国最高法院》(第三版),任东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7、柏杨:《酱缸震荡:再论丑陋的中国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及柏杨的其他著作。8、柏杨:《我们要活得有尊严》,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Ⅴ9、袁伟时编著:《告别中世纪:五四文献选粹与解读》,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10、王广辉杨盛达等:《比较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Ⅵ通俗读物类1、易中天:《艰难的一跃: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山东画报出版社,2005年。2、易中天:《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插图增订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3、林达作品系列。4、刘瑜作品。Ⅶ学习用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宪法练习题集》,胡锦光主编本或周叶中主编本3、世界各国宪法典Ⅷ网络资源:中国宪政网北大公法网世界宪政网公法评论网宪政中国网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人大与议会网中国公法网中评网南方公法网清华公法网中国公法评论网中国公法网法治政府网张千帆·法海帆影林来梵·凡夫俗子朱国斌法律博客杨盛达法律博客“重建乐园”中国人大网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正义网公法天地网宪法至上网Ⅸ教学课件本教学课件张千帆教授《宪法学》课件考核要求考勤占10%读书笔记占10%期终闭卷考试占80%第一章宪法是什么?宪法是什么?这是我们学习宪法学的起始之问。从宪法的功能入手或许能够一语中的。第一节宪法的意义一、宪法的功能是什么?(一)宪法的出现——人类法政文明发展的最高峰人类的法律与政治文明不是一蹴而就的,从古希腊、古罗马到中世纪,西方文明孕育着人类法政文明的大变局。这一变局终于在近代实现。实现的标志就是近代宪法的出现。只有在近代宪法产生之后,人类国家的组织才逐渐脱离了单凭武力、强权和专制,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理性设计,在获得人民同意的基础上,依靠民主、分权制衡等原则组织国家,并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思考:美国是靠什么起家的,又是靠什么获得持续的繁荣?宪法首先是法,而且高踞“法规范金字塔”的顶端,其他法律规范不得抵触宪法,否则就会因违宪失去效力。宪法声誉崇隆的原因是宪法是规范国家行为的根本大法。即规范国家政府之组织、人民基本权利之保障及国家发展之方向。宪法的序言、原则等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预设了基本的人之形象。思考我国宪法预设的人之形象是什么?地球人经过二百年的近代史淬炼,立国始于立宪已是常识。可是,有宪法无宪政的国家还有不少。只有国家的内政外交依据宪法所定规范运行,个人基本权利得到保障的国家,才达致宪政与法治国家,才代表人类法政文明的最高峰。思考:我国属于宪政与法治国家吗?请说明理由。(二)具体地说,宪法首先解决一个国家的均衡构造。一个国家首先是一种政治构造。国家的横向权力结构和纵向权力结构都需要在自由、平等、民主的基础上,获得均衡的构造。否则,集权于一极,必然呈现一种集权(极权、威权)政治形态。一个国家的横向权力构造即指政体或政权组织形式。一个国家的纵向权力构造往往被称为国家结构形式。最有代表性的“均衡政体”是“三权分立与制衡政体”最有代表性的“均衡国家结构形式”是联邦制宪法事例一:“分权与制衡”政体的诞生宪法事例二:联邦制的诞生(三)宪法持续存在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个人的尊严。保证每个人的尊严是通过保障人权来实现的。人的尊严是指人的自由的生命构成不受否定,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被政府视为工具,永葆自决的主体地位的伦理法则。★(工具-目的主体-客体自决-被支配)人权是指自然人依据其生命构成所享有和应当享有的普遍性的自由和利益。(参见中国人权百科全书“人权”辞条)人的生命构成灵性生命精神生命社会形象生理生命宪法故事:人权的诞生√宪法立法例:联邦德国基本法第1条Article1[Humandignity–Humanrights–Legallybindingforceofbasicrights](1)Humandignityshallbeinviolable.Torespectandprotectitshallbethedutyofallstateauthority.(2)TheGermanpeoplethereforeacknowledgeinviolableandinalienablehumanrightsasthebasisofeverycommunity,ofpeaceandofjusticeintheworld.(3)Thefollowingbasicrightsshallbindthelegislature,theexecutiveandthejudiciaryasdirectlyapplicablelaw.(p36)人权观念起源于古希腊吗?回答一:你说的很正确。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城邦出现智者学派。其代表人物普罗泰戈拉有一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智者学派认为,正义、善德、真理等价值标准是由人制定的。这种思想强调人作为认识客观事物的主体的意义,否定了神或命运等超自然的力量对社会人生的作用,树立了人的尊严。这是人文主义的起源,西方思想中的人权主义就是从中引申的。人权的故乡在欧洲,起源于古罗马的自然法和古希腊的斯多葛哲学。按照自然法,人的行为应遵循自然法则。回答三:从严格的意义上说,人权作为一个普遍的政治理论概念,是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提出的。为了对抗和否定当时被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权、君权和等级特权,资产阶级思想家和政治家们举起了“天赋人权”的旗帜。他们断言,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独立、自由和平等的,生命、财产、自由、平等及反抗压迫等等,是
本文标题: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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