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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工作总结》案件审理工作总结(一):案件审理工作总结20xx年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区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我们认真学习,踏实工作,顺利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首先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找准工作定位,树立职责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潜力和执纪潜力。在指导思想上加强服务意识,为反腐倡廉带给服务;在职责把握上加强整体概念,确保依纪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在绩效追求上加强政治思维,履行监督职责,寓监督于检查中,寓监督于审理中,更好的发挥案件审理的作用。其次提高处理效果。透过案件审理,确实保障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既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分子,又立足于教育,合法、公平、合理地处理案件,用最恰当的执纪效果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使案件处理能够到达组织要求,本人理解,其他党员干部受教育的最佳执纪效果。第三在监督中把握关键。坚持原则,严格遵循中纪委提出的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规范办案程序,合法、公开、规范办案,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第四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作风养成。坚持讲党性,严纪律,高标准要求自己,加强学习,正确认识党情、国情和本地区实际,端正理念,开拓视野,创新思维,提升素质,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反腐败形势和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现象,不断提高业务潜力。2、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工作。2013年以来受理审结案件10宗,指导基层纪委审理案件4宗,解除处分2宗。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我们严格依照二十四字方针,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努力做到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为了让每个案件都能办成铁案,确保每个案件都得到有效处理,案件审理室牢固树立全委案件工作一盘棋的思路,用心与案件检查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就有关问题多次进行讨论协商,在今年查办的案件中,有5宗已由司法机关进行侦查或者处理后再移送审理,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3、不断强化审理工作职责感。党纪政纪案件审理是查处违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影响处分违纪人员一个重要关口,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水平的一个窗口。审理人员务必要有清醒的头脑、扎实的功底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才能在案件的定性处理上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为着力提高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结合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审理室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和掌握各类党纪法规,并用心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增强自身素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了正确理解和适用党纪政纪法规的水平,充分认识到案件审理工作在贯彻维护党章,加强党的执政潜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感和自觉性,提高对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关口性、协调性、指导性和准确性认识,坚持按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审理案件,把案件审理工作放在反腐倡廉的全局中来认识,增强礼貌办案、办铁案意识。今年3月,审理室主任参加中纪委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10月至11月,参加市委党校为期一个月的任职培训。透过培训,使案件审理室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潜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并将学习成果运用在工作中,取得较好效果。4、协助做好处分执行状况的落实。根据市监察局的要求,协助配合对近年来全区受市监察局处分的执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为了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做好工作,我们做到一是领导重视,严格要求,开展了自查工作,为顺利开展检查工作带给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精心组织安排,对检查时间、检查资料、要求、方法等做了详细说明,并及时下发各相关单位;三是加强沟通,促进各相关单位的自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加强今后工作的联系和衔接,进一步共同做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更好地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统一性。5、扎实做好回访教育工作。在今年年初确定审理工作计划时,明确把回访教育工作列为重要资料。主动与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联系,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工作状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说明回访工作的具体要求,掌握工作主动性。在具体回访过程中,审理室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今年以来共回访受处分人员8人,以回访教育对象为重点,回访教育做到诚心、耐心、细心、交心,一方面根据党纪法规,指出回访对象所犯错误的实质,分析违纪错误的思想根源;另一方面,了解其工作、生活状况,减轻其思想包袱,鼓励其以用心态度努力工作,协助解决有关困难。6、用心带给业务指导。指导4个基层单位的案件审理工作。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宣传解释相关政策,不断规范完善有关审理工作,严格把关,做好案件审理材料、公文处理等工作。案件审理工作总结(二):审理室半年工作总结半年来,审理室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紧紧围绕提高案件查处质量这个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状况汇报如下:一、半年内办结案件基本状况受理违纪案件状况:截止到5月31日共审结案件47件,处分人数84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处分到期申请解除处分8人,恢复党员权利2人。其中:受党纪处分69人,受政纪处分23人,双重处分8人,党纪重处分8人,政纪重处分12人;科级干部受处分15人。二、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内部监督制约作用在依纪依法处理违纪案件工作中,务必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严格依纪依法对案件作来源理。不仅仅对检查室所办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等要严格审查,鉴别是非,而且对检查室所办案件是否遵照办案法定程序也应进行监督,把好办结质量关,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的潜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对发现的问题,敢于坚持原则,主动沟通,用心协商,争取发挥好内部监督制约的作。三、严格落实监督职责,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为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审理室采用七查七看工作法,重点对2012年至2014年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我们采取七查七看的方法进行。一查审理案卷,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并送达本人;二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三查年度考核状况,看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四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是否按要求调整职务;五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是否按规定要求调整工资;六查违纪款物凭账,看违纪款物是否按规定追缴到位。七查推荐落实状况,看县纪委、监察局提出的工作调整、调离、免职等推荐,相关部门是否落实到位。此次执纪检查呈现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做好此项工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建喜同志亲自安排、全力部署,并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执纪检查大会。纪委常务副书记和分管审理的副书记密切配合,统一分工,相互协调,具体落实。二是工作准备充分。在执纪检查工作之前,县纪委审理室对全县2012年至2014年间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分别按单位、处分种类、受影响状况等进行了全面摸底统计,做到底子清、数字准、状况明。三是任务细化到位。针对受处分人员单位性质、身份、处分种类等不同状况,专门按要求分类设计各种表格,任务细化到位,确保相关单位明确执纪资料。四是职责清晰明确。为提高执纪工作效率,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确保执纪到位,要求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要按要求填写表格,不复印任何资料,在每种表格上都要求填表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对各自填写资料负责。五是执纪不留死角。本次执纪检查,对全县2012年至2014年3年间所有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确保执纪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总之,半年来,案件审理工作在委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取得了必须成绩,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案件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学习,提高案件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把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四、下半年工作计划1、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状况统计表》及处分决定执行、备案案件等有关材料信息的报送工作;2、全力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3、进一步做好年内案件归档组卷工作;案件审理工作总结(三):案件审理工作总结2014年初以来,我室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的指导下,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的精神,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职责书,用心开展各项工作,发奋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查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杜绝以查代审,以会代审,审查不分。现对照《2006年主要工作及考核目标职责书》,将一年以来的工作状况作如如下小结一、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2014年元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0件,按性质分:贪污贿赂类案件25件,违反廉洁自律类案件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44件,失职、渎职类3件,其他类1件。按职级分:涉及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1人,股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党员干部63人。审结案件80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18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2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1、认真做好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我室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群众审理制,指定专人审理,并及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经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办理行文、宣布等结案手续。2014年,审结自办案件共48件。2、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委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的规定,受理党员干部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处理。2014年元月至今,受理申诉案件1件,因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正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现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结案。3、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严格按市纪办发[2014]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县(区)乡(镇)两级审理结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两审结案,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经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审理小组一审后,再报我室二审,最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结案。2014年,审结二审案件31件。二、查办案件。2014年元月至今,我室完成领导交办查办的案件共18件。三、信息工作。2014年元月至今,我室报送信息1条。四、工作反馈。2014年元月至今,我室按规定每月将工作状况反馈一次。五、交办的其他工作。1、及时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2、用心学习计算机知识,我室二人均参加了中级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学会打字复印等基础性工作。六、存在的不足1、未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工作。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刻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七、今后的打算1、用心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模式,争取在明年在我县对特殊案件逐步实行案件公开审理。2、利用工作优势,加强负面信息的报道。案件审理工作总结(四):案件审理工作状况2011年,神龙县纪委按照省、市纪委2011年度案件审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紧密结合本县本委的工作实际,依法依纪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严格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发奋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基层案件审理潜质,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案件审理工作基本状况2011年,全县共审结各类违纪案件55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5人,其中党纪处分51人,政纪处分4人;县纪委立案自办案件6件,涉及县管领导干部2人,乡镇部门办理案件49件。查处的案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文标题:案件审理工作总结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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