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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X〕32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X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组通〔201X〕69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和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认真解决人事档案中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信息不准确不一致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二、审核范围及内容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全校中层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中层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1.出生时间的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2.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3.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我党历来党龄计算的起始时间的规定》(中组部201X年编印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选编)进行认定。4.学历学位的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5.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6.干部身份的确定。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对新录用公务员,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效;对聘用制干部,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聘干资格和条件,《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效。三、审核时间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201X年6月至11月。四、方法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X年6月)1.制定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2.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第二阶段:审核认定阶段(201X年6月至8月)3.审核登记。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按照“2+1”模式进行。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组织部与人事处各1个组)的2名审核员审核,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X〕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干部的出生日期,确保准确无误。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并共同签字后,由1名复审员(由组织部或人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4.汇总分析。审核期间,审核员每日都要认真填写《档案专项审核每日情况登记表》,以便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制定汇总分析表,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的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召开档案专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干部信息进行研究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复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7.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所有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慎重对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处理,不能主观臆断、妄下结论。(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和并加盖组织部或人事处公章。(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拨使用。8.材料归档。档案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签注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第三阶段:抽查总结阶段(201X年9月至11月)9.总结报告。11月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深入总结,填写《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五、组织领导及分工为切实加强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如下:(一)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XXX成员:XXXXXXXXXXX(二)职责分工各部门具体分工为:组织部牵头,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并负责对党校学历认定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对重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保卫部负责对有关材料的调查取证;人事处负责对有关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以及国民教育、学历认定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具体认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六、有关要求1.加强组织协调。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保密意识的同志成立工作机构,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全校干部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分工合作、沟通协调,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进行。2.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档案出库要有专人登记,入库前要进行核实,防止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3.严格制度落实。建立回避制度。审核时,不允许审本人档案、不允许审本人直属领导档案、不允许审本部门领导档案。要严格执行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凡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包括录用、调动、军转安置),在办理考察、公示等手续前,必须对“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的信息进行档案审核,尤其要注意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认定以及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做到谁任用、谁认定、谁负责。凡档案审核有问题、有疑点的干部,在未查清前一律暂缓任用程序或停止办理有关手续。
本文标题:工作方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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