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大会文件之九:**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以下简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构建和谐企业;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引导员工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实现收入逐步增长,根据国家、北京市和集团公司关于企业工资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遵循原则1.公平性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员工承担的职位责任以及工作业绩相匹配。2.竞争性原则:根据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相关职位的工资价位、同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提高公司薪酬的市场竞争力,留住和吸引所需人才。3.激励性原则:根据职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针对各类职位特点,合理确定固定收入与浮动收入的比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4.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2-第三条适用范围1.本方案适用于和**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2.劳务派遣及其它形式的用工不适用此办法。第四条员工工资增长应与企业效益挂钩,企业经营困难应根据实际延缓工资增长或不增长。第二章薪酬构成及标准第五条员工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及其它构成。(一)固定薪酬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体现员工工作价值的报酬,具体标准详见附表1。岗位津贴为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发放的津贴,按照公司规定的年薪的10%确定岗位津贴标准,随同月度工资发放。(二)绩效薪酬:包含月度绩效工资与年终奖金,体现对员工的绩效激励。1.月度绩效工资:按月发放,按照**间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月度绩效工资基数详见附表1。2.年终奖金:根据**间年度经营效益,结合员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按照**间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年终奖基数详见附表1。(三)其它其它包括过节费、值班费、防暑降温费、出差补贴等。第三章薪酬规划第六条根据公司薪酬策略,结合外部劳动力市场水平,将-3-**间公司人员薪酬划分为14个薪级,薪级设定具体如下表所示:薪级1234567891011121314第四章薪酬调整第七条薪酬调整采取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整体调整主要是指薪资普调;个别调整包括绩效考核结果调薪、岗位变动调薪等。第八条薪资普调的目的是让全体员工分享**间经营成果,-4-促进**间薪酬的对外竞争性和对内公平性。公司完成当年经营目标,且较上一年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增长幅度时,下一年度启动薪资普调,薪资普调可按照一定比例直接调整薪级标准或上调所有员工薪级,确保薪资普调后的人工成本占比保持在合理水平。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参照北京市GDP增长幅度,并结合公司经济效益,确定职工下年度工资增幅。由综合办公室提出薪资普调方案,报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执行。第九条绩效调薪是基于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薪级进行的调整。绩效调薪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每年调整一次。在**间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调薪是基于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薪级进行的调整。绩效调薪以年度为周期。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员工的能力素质等综合因素,可以相应调整员工下年度薪级,绩效调薪按照以下规则实施:(一)服务**间公司5年以上且至少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可上调一级;(二)考核结果为称职、基本称职的员工,薪酬标准不做调整;但连续服务**间公司10年以上,历次考核合格以上,至少1次优秀、3次良好的员工,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可上调一级。(三)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员工,调离现有岗位,若连续2年考核结果仍为不称职的员工,下调一个薪级;并由本部门部长以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聘用。-5-第五章新员工薪酬管理第十条应届毕业生的薪酬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1.**间招收的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见习期间按照学历定薪,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应届博士研究生见习期3个月;硕士研究生见习期6个月;大学本科、专科生见习期12个月。2.大专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后套入14级,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后套入13级,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后套入12级,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后套入11级。3.应届毕业生见习期间,月度基本工资按照见习期满后套入薪级的80%发放。4.应届毕业生见习期间,月度绩效工资执行如下规定:(1)大专应届毕业生自自见习期第8个月起享受月度绩效工资;(2)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见习期第6个月起享受月度绩效工资;(2)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见习期第4个月起享受月度绩效工资;(3)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见习期第2个月起享受月度绩效工资;5.应届毕业生见习期间,年终奖金标准按半奖计算,见习期结束后,年终奖金标准按全奖分段计算。第十一条新调入**间的员工薪酬标准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所-6-从事岗位以及原薪酬标准,会同用人部门共同确定其薪级,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第十二条社会新招聘人员薪酬标准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新招聘员工的岗位职责、胜任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会同用人部门共同确定薪级,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社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可否提前转正,试用期月度基本工资为正常月度工资标准的80%,月度绩效工资按50%发放,年终奖标准按半奖计算。第六章特殊情况下的薪酬管理第十三条员工休假期间的薪酬,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员工按国家规定休年休假,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全部工资。2.女员工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全部工资。3.女员工法定产假期间发放生育津贴,停发原工资。公司内部掌握产假每月发放基本工资,无月度绩效工资。4.女员工按照单位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假,月度基本工资正常发放,月度绩效工资发放见第二十条。5.员工休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月度基本工资正常发放,月度绩效工资发放见第二十条。6.员工因病休假,依工龄和休假时间确定病假工资发放标准。第十四条连续休病假10个工作日(含)以内,半年内累计休病假20个工作日(含)以内,按以下比例发放病假工资:-7-1.工龄为0—2年者,发放60%的月度基本工资。2.工龄为2—4年者,发放70%的月度基本工资。3.工龄为4—6年者,发放80%的月度基本工资。4.工龄为6—8年者,发放90%的月度基本工资。5.工龄满8年以上者,发放100%的月度基本工资。第十五条连续休病假10个工作日以上或半年内累计休病假20个工作日以上,按北京市病假工资下限标准上浮10%发放病假工资。第十六条月度绩效工资发放见第二十条。第十七条病假期间年终奖金根据病假时间扣减,按照实际在岗天数发放。第十八条事假。1.停发相应天数的月度基本工资。2.事假期间的月度绩效工资发放见第二十条。3.年终奖金根据事假时间扣减,按照实际在岗天数发放。第十九条旷工。1.停发相应天数的月度基本工资(日工资=岗位月度基本工资/21.75)。2.旷工期间停发当月月度绩效工资。3.旷工1个工作日(含)以上不予发放年终奖。第二十条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计划生育假期间绩效工资按照以下标准发放。1.一个月内累计休假4个(含)工作日以内按考核结果发放-8-月度绩效工资。2.一个月内累计休假4至8个(含)工作日,按考核结果发放50%月度绩效工资。3.一个月内累计休假休8个以上工作日停发一个月月度绩效工资。第二十一条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的工资管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停发全部薪酬。2.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从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停发全部薪酬。第二十二条其它情况下员工的薪酬管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工伤假)内,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全部工资。2.工伤员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待遇。3.对于兼任一岗或多岗的员工,按照其主岗对应的薪酬水平核定。第七章薪酬发放与管理第二十三条员工月薪的计算周期为每个公历月份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员工每月10日前发放当月基本工资,当月月底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薪酬给付计算时,以元为最小计数单位。员-9-工当月工资发放有误差的,经核实后应予以更正,并在次月的薪资中予以补差。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可以从薪酬中直接扣除:1.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公司代扣代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3.其它扣除项目依据相关文件或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公司实行密薪制,除以下情形外,员工不得探听或透露自己或他人的薪酬所得情况,如有违反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1.公司领导、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薪酬管理岗负责人有权了解公司所有员工的薪酬信息。2.各部门负责人有权了解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薪酬信息。3.员工有权了解本人的薪酬结构、发放标准和扣减项目等。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在产生超额利润时,根据当年的超额利润完成情况制定分配办法。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间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试行期一年。
本文标题:9.薪酬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29025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