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矿作为高危险行业之一,安全生产始终是生产领域中的头等大事。近年来,国家采取了多项重大措施,相继颁布了《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炭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但是,由于煤矿安全生产主要是地下作业,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粉尘爆炸事故等灾害严重威胁着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为使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得到应急救援,我矿编制了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具体如下: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煤层突出事故。2、瓦斯爆炸事故。3、煤尘爆炸事故。4、井下火灾事故。5、井下发生重大冒顶事故。6、独头巷道冒顶堵严巷道事故。7、井下透水事故及雨季抗洪抢险。8、提升运输重大事故。9、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0、需要急救的其他事故。二、事故发生后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及程序:1、当事故发生后,由施工队组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安监人员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按程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矿调度根据事故类别及时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分管副矿长及相关矿领导。2、矿领导接到信息后立即到矿调度组成灾害指挥领导小组,研究立案,制定救援措施。3、事故发生后,经事故现场勘察,“一通三防”及火灾事故由救护队员进入现场勘察。其他事故由上级有关领导及部门、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勘察,勘察后,从事故发生时间起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汇报内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事故类别及采取的防范措施。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灾害的处理: ㈠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1、灾害预防与处理指挥部的组织结构。 矿成立“矿井灾害处理与抢救指挥部”,除负责日常预防措施的实施外,主要负责灾害事故发生的救灾和事后处理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李登林成员:李登林王玉君朱瑞贞徐富胜赖建红晏汉华仇炳华张云标徐成学刘元华张云祥余正金张永利李海陈光明 安全保卫组:陈光明仓库、器材供应及汽车运输:余正金何迪生活与善后:李登林陈远贵2、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3、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按《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说明第11条执行。 4、处理灾害事故的通知方法和顺序: (1)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值班调度员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事故范围程度、现场情况、人数及撤人情况向矿调度室紧急汇报,并立即通知本单位有关人员。 (2)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做好事故记录,并立即通知总指挥和矿领导及有关人员,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根据情况判断是否要救护队,若需要立即通知。 (3)矿调度室通知人员按附表二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到矿调度室集合,并做好通知记录,同时切断所有与处理无关的电话线路。 (4)矿总指挥接到电话后,立即到矿调度室主持全面救灾工作,并向有关人员发布处理事故的各项命令及监督救灾措施的执行。 (5)指挥工作只能由总指挥一人统一进行,任何人不得干扰总指挥的工作,避免乱指挥,造成指挥失误。 (6)各有关人员接到电话通知,立即到矿调度室向总指挥报到,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本计划和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参与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和方法。是否成立现场指挥所由总指挥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由总指挥指派,现场指挥员必须对总指挥负责。 (7)附近医院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将已准备好的急救器材、药品送上救护车,迅速赶到现场急救,对重伤员要迅速转移救护,必要时请总医院协助抢救。 (8)矿调度室必须存有齐全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全套图纸和文字说明资料。当事故发生时,以便参照指挥处理。 (9)供应部门必须准备好救护器材和物资,车队准备运输车辆,矿有关部门要全力以赴,赶到现场听候命令,准备执行任务。(二)瓦斯、煤尘及火灾事故的处理:1、矿井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矿山救护队长为指挥部成员,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矿山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护队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当灾情突然发生变化,基地指挥来不及向指挥部请示时,基地指挥可向基地救护队指挥员下达命令,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2、矿井发生事故后,如有外地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指挥部,由事故所在地的救护队长担任作战部指挥,协调各救护队战斗行动,如果不能胜任指挥工作时,由总指挥另行委任。3、矿井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后,必须首先组织矿山救护队侦察,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4、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指挥所。井下基地指挥所应有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待机小队和急救员值班,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直通电话,备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及器材,并有专人经常检查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5、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矿山救护小队人员不得少于6人,并根据事故性质的需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小队在灾区工作时,队员必须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音响信号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个人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讲话。矿山救护队员在灾区工作一个呼吸器班后,应至少休息4小时,才能重新佩戴呼吸器工作。6、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有爆炸危险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将全部救护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否则,指挥部必须采取保证安全作业的措施。 7、井下发生火灾时: (1)局部火灾应及时消除,局部煤层着火、局部瓦斯燃烧、电缆着火冒烟等局部区域,在安全的条件下,现场指挥员要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一定的人员直接进行灭火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其余人员按避灾线路中规定的路线迅速撤到安全地点或升井到地面。 (2)如果判断事故将扩大,井下人员无法抢救时,应利用一切办法迅速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和抢救人员全部撤出升井,立即通知局救护队进行抢救,减少损失。 (3)当值班领导和值班调度员接到灾害事故电话,立即通知全体井下人员及在灾区的整个回风系统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灯房,查明井下人数以便抢救。并切断灾区电源。但掘进头火灾必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防止瓦斯集聚。 (4)对主扇的运转、停止、反风或增加风量等关系重大的措施,必须切实了解、分析现场灾区的确切位置、通风系统、瓦斯情况等后,才能制定事故处理措施,经慎重研究决定后,由总指挥发布命令才能执行。(5)撤退灾区人员:a、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然后按避灾路线撤出,撤退时注意风流方向,取捷径进入新鲜风流区域,受有害气体威胁时,要立即戴上自救器。b、灾区人员在撤退过程中,应在班组长、瓦检人员、救护人员、救灾人员指引下撤离,并清点人数,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灯房核对后及时汇报矿调度。c、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6)避灾措施:a、暂时躲避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间隔敲打管子、铁轨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b、避灾地点若有压风管,可设法打开管路,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7)停电措施:a、发生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下令,调度室通知井下和地面停止向事故区域送电。b、值班电工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将通往各工作面的电源切断。c、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区域瓦斯浓度,确认不超过1%,向灾区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8)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a、井口、井底车场或井底、大巷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扑灭不了时,由救灾总指挥决定反风、停风或封闭等方法进行处理。b、采掘工作面着火,直接灭火扑灭不了时,可用隔绝方法进行封闭。c、对采掘工作面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张挂风帘、减风或采用预设的局部反风方法来处理,一般情况主扇都要保持正常运行。d、井下处理火灾(或火区)遇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要在火区的进风口一面连续观测瓦斯浓度,同时充分备料,抓紧进行封闭,建立防爆墙。若发现有爆炸危险时要及时撤退人员至安全地区,待爆炸停止后,再返回灾区建立防爆墙。e、要采取防止二次火源发生的措施。(9)火区封闭后,要采取均压措施,促使火区早日熄灭,必要时,应将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8、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 (1)当值班领导和值班调度员接到灾害电话,立即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全部人员。 (2)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份,抢救遇险人员,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3)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4)撤退灾区人员措施同发生火灾时第(5)条相同。(5)避灾措施:a、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要迅速背着空气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扑倒在水沟里,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并盖住皮肤裸露部分,以隔绝火焰和防止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波过去后,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然后按避灾路线撤出。 b、其它措施同发生火灾时的避灾措施相同。 (6)停电措施同发生火灾时的停电措施相同。 (7)防止事故扩大措施:a、要采取防止瓦斯、煤尘二次爆炸的发生。 b、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通风系统。如通风系统不能及时恢复,要派救护队员向灾区送自救器,抢救灾区人员。 c、为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事故区的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积聚的有毒、有害气体。 d、抢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遇难人员时,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行动,抢救工作由救护队进行。 9、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 (1)迅速撤出灾区内的所有人员和抢救遇险人员。 (2)切断灾区内的所有电源。 (3)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加强通风,迅速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4)发生突出时,要严格清除回风井口周围的一切火源,切断除主扇以外的一切电源。 (5)迅速恢复正常通风和清理突出煤(岩)。(三)水灾事故的处理:1、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要在班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2、调度室接到透水通知后,要立即向矿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通知救护队及有关单位进行抢救。同时,根据出事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3、透水后,应尽可能将水引入水仓,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全力以赴排水。4、透水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尽快准确地核查井下人员,如发现人员被水堵于井下,则应首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抢救。5、透水事故发生后,首先将出水水源调查清楚,然后组织力量和排水设备进行排水。如水源补给量特别大,用强力排水不能奏效,则先堵住涌水通道,截住补给水源,然后排水。排水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四)冒顶事故的处理: 1、迅速查明冒顶的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2、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暂不能恢复时,利用风水管路等向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使被埋压人员了解抢救正在进行,从而增强自救的信心和决心。 3、处理冒顶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开掘通向被埋压、堵截人员的专用巷道。4、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专门措施。(五)处理各种灾害事故应遵循的原则: 1、系统突然停电时,所有井下人员必须全部升井到地面,恢复送电后,主扇正常起动并运行一段时间,瓦检员下井检查井下瓦斯情况,如掘进头瓦斯超限达3%以上,必须请救护队排放,在此期间其他任何人不得下井。待瓦检员汇报一切均正常后方可入井作业。 2、为了控制灾区事故的扩大,在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时,首先要了解分析,查明现场的情况,充分听取工人和现场干部的意见,用科学的态度来确定方法、步骤、工作程序,防止灾害的扩大。3、井下避灾路线在平时应设置路标,在编制作业规程时,每个采掘工作面都要有准确的避灾路线图和文
本文标题:矿井事故应急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29256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