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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优先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重点监管。四、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工艺、设备管理。对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的生产储存装置,应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的实时监测。五、生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针对产品特性,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补充和确定本辖区内实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类项及具体品种。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如发现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存在问题,请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做好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全面推进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辖区内有关企业。附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附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1氯液氯、氯气7782-50-52氨液氨、氨气7664-41-73液化石油气68476-85-74硫化氢7783-06-45甲烷、天然气74-82-8(甲烷)6原油7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8006-61-9(汽油)8氢氢气1333-74-09苯(含粗苯)71-43-210碳酰氯光气75-44-511二氧化硫7446-09-512一氧化碳630-08-013甲醇木醇、木精67-56-114丙烯腈氰基乙烯、乙烯基氰107-13-115环氧乙烷氧化乙烯75-21-816乙炔电石气74-86-2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17氟化氢、氢氟酸7664-39-318氯乙烯75-01-419甲苯甲基苯、苯基甲烷108-88-320氰化氢、氢氰酸74-90-821乙烯74-85-122三氯化磷7719-12-223硝基苯98-95-324苯乙烯100-42-525环氧丙烷75-56-926一氯甲烷74-87-3271,3-丁二烯106-99-028硫酸二甲酯77-78-129氰化钠143-33-9301-丙烯、丙烯115-07-131苯胺62-53-332甲醚115-10-633丙烯醛、2-丙烯醛107-02-834氯苯108-90-735乙酸乙烯酯108-05-436二甲胺124-40-3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37苯酚石炭酸108-95-238四氯化钛7550-45-039甲苯二异氰酸酯TDI584-84-940过氧乙酸过乙酸、过醋酸79-21-041六氯环戊二烯77-47-442二硫化碳75-15-043乙烷74-84-044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106-89-845丙酮氰醇2-甲基-2-羟基丙腈75-86-546磷化氢膦7803-51-247氯甲基甲醚107-30-248三氟化硼7637-07-249烯丙胺3-氨基丙烯107-11-950异氰酸甲酯甲基异氰酸酯624-83-951甲基叔丁基醚1634-04-452乙酸乙酯141-78-653丙烯酸79-10-754硝酸铵6484-52-255三氧化硫硫酸酐7446-11-956三氯甲烷氯仿67-66-3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57甲基肼60-34-458一甲胺74-89-559乙醛75-07-060氯甲酸三氯甲酯双光气503-38-8
本文标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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