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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陶一中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根据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精神要求,以及平遥县人事局、教育局下发的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就做好学校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为了本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特设立古陶一中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领导组组长:刘永平(校长)副组长:梁聪明(党支部书记)张满玲(副校长)范斌(副校长)范守元(副校长)李永庆(副校长)梁卓勇(副校长)李福民(副校长)杨红燕(党支部副书记)成员:吴成柱温苗刘锦明张慧丽雷伟张健武振爱吴振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梁卓勇(兼)成员:张健李玲翠二、工作原则1.科学设岗,按岗聘用。通过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同管理的原则,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2.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以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制度为核心,严格聘用范围、聘用条件和竞聘办法,科学设置,规范运作,强化监督,确保岗位设置管理的严肃性、合理性和实效性。3.积极稳妥,透明公开。正确把握岗位聘用工作的政策导向,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三、适用范围我校只设专业技术岗位。本方案适用于全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与聘用工作。四、岗位聘用依据平遥县教育局平教人字(2010)119号文件精神。五、岗位类别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档案管理2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六、岗位等级设置: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到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七、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八、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和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9.符合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二)任职年限要求1.聘用专业技术高一级岗位一般应在本层级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两年以上;2.首次设岗聘用,中学高级教师一级(下称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一般须在中学高级教师岗位上任职满9年,中学高级教师二级(下称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一般须在中学高级教师岗位上任职满6年;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一级(下称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一般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小学高级教师二级(下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一3般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小学一级教师一级(下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一般须在助理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年限可放宽至满6年;专业技术六级和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年限可放宽至满4年;3.中小学特级教师岗位任职与聘用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三)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和任职年限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直接聘用或竞聘到专业技术五级岗位。1.在教育教学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五级岗位。(1)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或省级人选,或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3”人才、省委联系专家等荣誉称号并保持称号的;(2)获得教育部、省人民政府、省级以上教育与人事部门表彰的模范(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以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二等功以上荣誉称号并保持荣誉的。(3)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中学特级教师。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竞聘。(1)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以上人选,或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3”人才、市委联系专家等称号并保持称号的;(2)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称号并保持称号的;(3)获得市级以上党政部门表彰(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巾帼建功标兵、师德标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二等功以上等)并保持荣誉的;(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有3次以上优秀的;(5)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上发表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的;(6)任现职以来参加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1万字以上;或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作为主编或编审(均为排名第一)完成地方课程教学用书1部以上(不含各种练习册、各种试题集等);或作为参编者,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3万字以上的;(7)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课堂教学技能比赛或优质课竞赛中获得三等及以上奖次的;(8)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课题研究(主持人或前三名参与者,要有结题文件或结题证书)的;4(9)任现职以来在教育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市级以上公开课(含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2次以上的;(10)任现职以来经乡镇学区或县直学校安排承担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并指导青年教师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11)教龄在2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或获得县级以上1次、乡镇学区或县直学校以上2次表彰奖励的;(12)担任班主任工作12年以上,现在仍然担任班主任,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1次、乡镇学区或县直学校以上2次“先进班集体”或“优秀(模范)班主任”表彰奖励的;(13)在农村任教20年以上,现仍在农村任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或获得县级以上1次、乡镇学区以上2次表彰奖励的。(四)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和任职年限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直接聘用或竞聘到专业技术六级岗位。1.在教育教学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六级岗位。(1)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以上人选,或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3”人才、市委联系专家等荣誉称号并保持称号的;(2)获得省教育厅、市人民政府、市级以上教育与人事部门表彰的模范(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以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二等功以上荣誉称号并保持荣誉的;(3)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竞聘。(1)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县级以上人选,或县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3”人才、县委联系专家等称号并保持称号的;(2)获得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称号并保持称号的;(3)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表彰(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巾帼建功标兵、师德标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县劳动竞赛委员会二等功以上等)并保持荣誉的;(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有2次以上优秀的;(5)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6)任现职以来参加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5000字以上;或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作为编审完成地方课程教学用书1部以上(不含各种练习册、各种试题集等);或作为参编者,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2万字以上;5(7)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课堂教学技能比赛或优质课竞赛中获得三等及以上奖次的;(8)任现职以来参与并完成县级以上课题研究(要有结题文件或结题证书)的;(9)任现职以来在教育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含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2次以上的;(10)任现职以来经乡镇学区或县直学校安排承担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并指导青年教师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11)教龄在20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或获得乡镇学区或县直学校以上1次表彰奖励的;(12)担任班主任工作9年以上,现在仍然担任班主任,任现职以来获得乡镇学区或县直学校以上1次“先进班集体”或“优秀(模范)班主任”表彰奖励的;(13)在农村任教18年以上,现仍在农村任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或获得乡镇学区以上1次表彰奖励的;(14)符合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条件的人员。(五)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条件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和任职年限要求,或符合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条件的人员可参与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竞聘。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可暂竞聘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六)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聘用条件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和任职年限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直接聘用或竞聘到专业技术八级岗位。1.在教育教学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八级岗位。(1)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或省级人选,或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3”人才、省委联系专家等荣誉称号;(2)获得教育部、省人民政府、省级以上教育与人事部门表彰的模范(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以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二等功以上荣誉称号并保持荣誉的;(3)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竞聘。(1)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以上人选,或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3”人才、市委联系专家等荣誉称号保持称号的;(2)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并保持称号的;6(3)获得市级以上党政部门表彰(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巾帼建功标兵、师德标兵、劳动模
本文标题:古陶一中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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