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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暂行)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1编制说明本大纲依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2005年下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编制,按照我区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依据本大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分别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各县在组织编制各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时,要按照本大纲章节目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编制。2目录1、内蒙古自治区××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2、内蒙古自治区××县××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3、内蒙古自治区××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内蒙古自治区××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县境内群山林立,溪河众多,山洪灾害发生频繁。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2、《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1.2.2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2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3、《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4、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1.3编制原则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4适用范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1.5预案执行与修订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32基本情况2.1自然概况2.1.1地理位置简要描述该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位置,所属山系、水系,所处经纬度,东西南北接壤县名,以及县域东西长度、南北宽度,国土面积、山丘区面积及比例等。2.1.2水系分布简要描述所处流域、水系名称及流域面积、所占面积比例;集雨面积在30至50、50至100、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数量,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要描述河流名称、所属流域和面积。2.1.3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简要描述气候特点,多年平均降雨量,最多及最少年降水量,汛期及主汛期降雨情况、洪水特性等。本地1小时、6小时、24小时不同频率暴雨特征值。2.1.4地形地质简要描述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底层岩性、水土流失等情况。2.2经济社会情况2.2.1行政区划简述区域内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行政区划基本情况见附表1。2.2.2经济社会情况简述区域内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等;42.2.3经济社会发展预测简述近期发展目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粮食总产量、人均收入等(参考本地十二五规划填写)。2.3灾害损失及山洪灾害成因2.3.1灾害损失简述历史山洪灾害情况,描述典型场次山洪灾害发生及损失情况(每个场次按自然段描述),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见附表2。2.3.2山洪灾害成因1、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描述区域内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山洪灾害类型可分为山洪、泥石流、滑坡三类,其中山洪分为小流域(集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洪水、流域性洪水、工程类出险洪水三类。易发区的山洪灾害类型要按照流域逐行政区划列表描述,详见附表3。2、山洪灾害成因简要分析各类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可按照水文气象、地形地貌、水土保持、工程标准、人类活动等方面进行分析。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2.4.1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防灾知识宣传、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搬迁避让、政策法规、防灾管理等。防御现状可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前情况及存在问题(简单描述)、建设内容(简单描述)、建成后情况(详细描述)等分三段进行描述。52.4.2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山洪沟、泥石流沟及滑坡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3.1划分原则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对处于历史最高洪水线以上,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的临时避灾地点划入安全区。3.2“两区”的基本情况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危险区、安全区。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绘制山洪灾害风险图(比例尺1:25万,以行政村为单位标示危险点分布,见附图3),收集、整理危险区经济社会资料,填写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4。64组织指挥体系4.1组织机构县级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紧急状况下,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各工作组要分别确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要列出指挥部组成单位及职务)4.2分工与职责4.2.1分工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4.2.2工作职责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行政首长主要职责(参照各县防汛预案,补充山洪灾害特有、需强调的内容)。2、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明确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参照各县防汛预案,补充山洪灾害特有、需强调的内容)。3、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明确办公室主要职责(参照各县防汛预案,补充山洪灾害特有、需强调的内容)。4、各工作组主要职责明确各工作主要职责(参照各县防汛预案,补充山洪灾害特有、需强调的7内容)。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电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5。85监测、通信及预警5.1监测5.1.1监测系统的设立1、自动监测系统简要描述区域内设立自动雨量、水位、流量、泥石流、滑坡等监测站情况等。2、简易监测系统简要描述简易雨量、水位观测站以及地质灾害点人工观测情况等。5.1.2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流量、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5.1.3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突出时效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各级指挥部门。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有关监测站点分布情况见附表6。5.2通信5.2.1通信方式的选择1、原则实用、可靠、先进。2、通信方式(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9(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传真、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5.3预报预警5.3.1预报预报内容分为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5.3.2预警1、预警指标确定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临界雨量的确定是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小流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成果以及分布式水文模型计算成果,综合确定本地区各个小流域的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临界雨量。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分流域、分乡描述各个时段的警戒雨量和危险雨量及警戒水位和危险水位的数值。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10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3、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4、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图1)。图1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省防汛指挥部县防汛办公室山洪灾害预报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乡镇防御指挥所村组户11(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2)。图2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5.3.3预警、警报方式预警方式:(1)电话、传真、手机短信预警;(2)广播电视预警;(3)口头通知。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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