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QSS-G3406-D-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ICS备案号:上海思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S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2015-10-20发布2015-10-20实施上海思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发布Q/SSG3406-D代替Q/SSG3406-CQ/SSG3406-D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第1页共7页前言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程序。本标准对Q/SSG3406-C进行了修改,与Q/SSG3406-C的主要差异如下:——按照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进行修订本标准由供应链中心提出、起草本标准由质量与体系部归口。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Q/SSG3406-A、Q/SSG3406-B、Q/SSG3406-C程浩施红编制李玉付20151015毛洪波白睿标准化刘叶凤20151015赵炎杨洁审核钱松柏20151015页次标记处数更改文件号签字会签会签批准刘志刚20151020Q/SSG3406-D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第2页共7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的定义、管理职责、相关作业指导等方面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思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QSSG3215《设备管理程序》QSSG3405《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程序》QSSG3415《事件调查和分析管理程序》QSSG3416《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QSSG4421《特种设备及环保设备应急预案》QSSG4419《承揽商EHS管理规定》3定义3.1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本公司的特种设备主要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叉车、电梯等。3.2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V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3.3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体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摄氏度液体的气瓶;氧舱等;3.4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Q/SSG3406-D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第3页共7页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3.5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3.6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3.7厂内机动车辆: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如叉车等。3.8高危险非特种设备:是指在功能和结构上与特种设备相似,但是没有满足法定要求,尚不能被认定为特种设备的设备,如:悬臂吊、移动式梯台、电动运输车等。4.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4.1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特种设备工作管理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a)建立、健全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b)保证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c)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d)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e)及时、如实进行事故外部通报。4.2供应链中心总监受总经理委托,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管理人,协助总经理履行特种设备管理职责,对公司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责任如下:a)审核并颁布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确保其落实到位;b)审核并颁布公司的特种设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c)督促、检查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d)组织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如实上报特种设备事故;e)监督及检查公司特种设备资金投入落实情况。Q/SSG3406-D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第4页共7页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公司依法设置特种设备管理机构,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为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即制造部,以下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为设备工程师。其主要职责如下:a)全面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的需求评估、验收、报废等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均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b)负责办理特种设备的法定登记和检验,确保登记和检验标志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c)制定完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d)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台帐,并及时更新;e)负责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校验、检修、自行检查等管理,并作出记录;f)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负责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g)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紧急救援工作;h)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i)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法定资质,并持证上岗;j)制定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的预算。4.4公司EHS管理人员公司EHS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a)负责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和完善;b)负责本公司辖区内特种设备管理的安全监察督导;c)负责参与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和调查。4.5采购部采购部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护保养等厂家资质的审核等。4.6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在其职责范围内主要负责:a)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b)负责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资质的登记和存档管理,建立相关台帐,并及时更新;c)组织相关人员考取或复审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操作证。4.7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如下:a)制定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的预算、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b)组织本部门的特种设备及相关作业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所辖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c)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保证本部门内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d)组织本部门辖区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和调查。4.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Q/SSG3406-D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第5页共7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和操作规程,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b)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内外部培训,保证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c)负责所使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d)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与事故抢救工作;e)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掌握基本紧急应变和逃生技能;f)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制止。5.作业指导5.1特种设备的购置5.1.1特种设备需求部门所提出特种设备购买需求应书面通过特种设备管理机构的审核;5.1.2特种设备购置前,采购部应当会同提出特种设备采购需求的部门事先检验厂商的资质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a)该生产厂商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许可资格,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b)应向厂商索要上述许可证明的复印件;5.1.3特种设备选型应以“安全、节能”为原则,禁止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特种设备;5.1.4进口特种设备应符合我国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5.2特种设备的入厂和安装5.2.1特种设备入厂前,特种设备需求部门应当会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查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证明、监督检验证明等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5.2.2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前,特种设备需求部门应当会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事先检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是否已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完成报备手续,得到相关批复(或者复印件)后方可施工;5.2.3特种设备安装施工中,特种设备需求部门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按照QSSG4419《承揽商EHS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存在危险作业的应按照QSSG3405《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执行。5.3特种设备的验收5.3.1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经提出特种设备采购需求的部门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实物交接。5.3.2特种设备的验收参见QSSG3215《设备管理程序》执行。5.3.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到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册手续,并将登记资料进行归档。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5.3特种设备的使用及报废5.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操作必须实行定人定岗和岗位责任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及设备的技术性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5.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Q/SSG3406-D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第6页共7页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5.3.3特种设备出现故障、异常或遇到下列情况之一,使用部门应当报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a)该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洪汛、地震、雷击、大风等)b)发生设备事故c)停止使用一年以上d)实施大修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大修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作详细记录5.3.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取得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许可的单位来进行;5.3.5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依据官方检验结果),应当进行报废,采取破坏性处理,并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5.3.6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使用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5.4特种设备档案建立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将相关内容更新至《特种设备台帐》。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f)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5.5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查和维护5.5.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所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在日常点检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报修;5.5.2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本文标题:QSS-G3406-D-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0730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