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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操作说明厅基础教育处林瀚斌2015年4月23日1本培训教程PPT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制作福建省教育厅修改综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为全国中小学生发放了正式学籍号(G或J开头),标志着学籍系统进入新的应用阶段,对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但部分学生学籍信息存在缺项、有误、未更新等问题,个别学生因没有提供居民身份证件号未获得正式学籍号(仍为L开头学籍号)。为加快处理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国学籍系统学生信息质量,发挥学籍信息在教育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所以教育部部署、开展此次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2一、人籍一致核查二、无在办业务的在校生信息数据核查三、无居民身份证学生核查四、问题学籍处理目录3一、人籍一致核查根据教育部数据核查机制通知要求,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核实学生“人籍”是否一致,人籍一致核查主要核查系统中学籍数据与班级实际就读学生是否一致,系统中学籍状态和学生实际就读状态是否一致等,如果不一致,则需要补建未注册学籍、删除虚假学籍、更新学生状态等。●确保不漏一校一生,对于符合就读资格且实际在校就读但没有该校学籍的学生,要求补建学籍。●在其他学校建有学籍的必须转接学籍,否则应安排其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辍学操作(或删除)。4一、人籍一致核查(一)整体流程说明(二)学生数据导出、核对(三)补建学籍说明(四)学生状态更新说明(五)学籍误操作删除说明5(一)整体流程图6学籍管理员登陆学籍系统,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生花名册管理】,在中间学校年级班级中选择年级、班级,如图所示,点击“导出Excel”,导出班级学生名单,打印后分发至班主任,用于“人籍一致”核对。说明:1)班主任根据学生名单逐一核对学生数。2)根据学生名单逐一核对学生状态。(二)学生数据导出、核对7(三)补建学籍说明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注册建籍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66号)要求,从2014年9月16日0时起,教育部统一暂时关闭系统中的“在校生注册”和“来华归国学生注册”功能。(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仍按原流程处理)因此省教育厅要求,确需为个别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学生注册建籍的,学校应将相关学生信息录入“学生信息模板”,检查无误后逐级上报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教育局应统一汇总全市中小学学生补录信息,以“**市补录学生信息.xls”文件格式于每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全省学生信息汇总后将于每月底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统一办理。(详见闽教基函【2014】16号)8在中央系统查重后,查重的结果会返回省级系统,学籍主管教育局可以对查重通过的学生进行补录信息,学籍主管教育局学籍管理员登陆学籍系统,依次点击【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在校生录入】,在查询条件处理状态中选择“通过”,点击查询,如图所示:说明:1)不通过:指中央系统查重后,发现该生已建立过学籍信息。2)通过:指中央系统查重后无重复的学生。3)已录入:指已经补录完学生信息的学生数据4)未处理:针对上报的无居民身份证的学生,需要上报证明材料后手动处理。9关于无“居民身份证”学生补建学籍信息的佐证1、未办理户口的(无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学生应填写《无身份证学生就读证明表》,并加盖学校公章。2、港澳台或外籍学生,应提供合法有效证件(通行证或护照等)。3、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保存为:学校标识码_学生姓名.jpg。4、填写“已提交证明材料的补录学生名单.xls”,此表与证明材料照片逐级上报设区市教育局,经汇总(不分学段)后一并上交省教育厅基教处。接收邮箱:jytjjc@fjedu.gov.cn。(表格可在系统首页通知栏内下载)以上材料提交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即可继续录入学生信息。10(四)学生在校状态更新1.如果学生实际在校,但学籍系统中学籍为休学、退学、失踪、其他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应通过复学、恢复入学资格等异动类型,恢复该学生的在校状态。2.学校误将学生删除的,在【系统管理】【误操作删除】中显示状态为“未处理”的,可请主管教育局驳回,“已处理”的应补建其学籍。3.如果学生实际在校,但学校误把该学生在学籍系统中误操作为死亡的,应把该情况逐级上报教育部进行处理。(无法补建)4.如果该学生实际已离校,但在全国系统中学籍状态为正常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转学、辍学或其他异动类型更改其状态。5.如果该学生实际已死亡,但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状态为正常的,应及时变更其状态。11(五)误操作删除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如果学校要删除经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的正式学籍学生,则需要学校在误操作删除功能中,选中学生提交删除申请,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才能生效。如果主管部门核办未通过,学校应在【误操作删除】中删除驳回记录,才能对此条记录进行其他业务操作。要求: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在核办时,依据学校提供的纸质证明材料进行操作。12二、无在办业务的在校生信息数据核查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要求,应集中组织学校通过学籍系统的“数据质量核查”功能核对学生基本信息。为提高核查工作的效率,学籍系统为区县、学校分配了学生信息核查专用账号,在学生数较多的区县和学校,保证多名核查操作员可使用该核查专用账号同时操作;为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支持力度,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已开通学校级学籍管理员、班主任账号和家长(监护人)注册码。学校应通过服务平台,及时向家长(监护人)答疑解惑,做好支持服务。指导家长(监护人)拍照上传签字确认的《确认表》至服务平台,作为电子档案存档,班主任应帮助有困难的家长(监护人)拍照上传。13全国学籍系统作为本次核查工作的支撑平台,提供以下支持:1.学校学籍管理员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可获得登陆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的账号,及平台下载地址。2.学校学籍管理员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可导出并打印学生核查名单及班主任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登录账号。3.学校数据核查操作员可登录系统进行核查数据的维护,并上传学生身份证明材料。4.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及获得授权的学籍管理员进行关键数据的审核。5.学籍主管部门学籍核查操作员及学籍管理员可对学校的关键数据变更申请进行核办。14教育技术服务平台作为本次核查工作的支撑平台,提供以下支持:1.家长通过“电子档案上传”功能将已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表上传存档,作为后期学籍核对依据。2.通过平台上传的电子档案数是教育部统计各省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唯一官方统计途径,直接关系到各省市此次工作的完成成果。3.搭建家长、老师、学籍管理员之间的沟通平台,用户可以在平台上相互交流、解答问题,提高问题反馈及解决的效率。4.学校管理员可以在平台上搭建组织机构,管理机构部门、人员,在平台上发送通知,形成快速交流网络。15数据质量核查方法(一)数据核查整体流程图(二)省级数据质量核查开关设置(三)学校级数据质量核查(四)学籍主管教育局学籍关键数据变更核办(五)技术服务平台常见问题16(一)数据核查主要流程图17(二)省级数据质量核查开关设置为了保障在数据质量核查中学生数据批量导出时,各省系统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省级学籍管理员可通过数据质量核查时间开关,为各地市合理分配数据导出时间。省级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管理】【数据核查打印开关】【数据核查打印开关】,如图所示,可以为各地市进行开启或关闭。注意:根据重庆、山西等省市经验,我省将于培训会后打开各设区市打印开关,但可能会根据服务器负载情况暂时关闭部分设区市打印开关。18(三)学校级数据质量核查3.31日前完成在办业务处理的在校学生(含问题学籍学生)。3.31日后办理完成转学等异动业务的学生,纳入下一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行核查。19学校级核查工作目录1.学校级数据核查整体流程图2.学校级数据核查组织说明3.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学籍管理员账号获取4.学籍管理导出并打印学生信息—下载码获取5.数据核查功能激活6.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导出7.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打印、平台安装8.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数据导出9.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数据打印10.学生信息家长核对11.学校级学生信息维护12.学校级学籍关键数据变更201、学校级数据核查整体流程图学校级数据核查流程图学籍管理员数据质量核查操作员班主任家长学校主管领导是提交变更信息证明材料是否需要调整修改学生信息下载安装平台纸质确认表签字确认纸质确认表拍照上传家长核实确认表下发班主任平台账号学籍管理员导出并打印学生信息确认表组织召开培训会班主任召开学生家长会,下发确认表回收、核实纸质确认表及证明材料通过服务平台解答家长问题协助家长上传确认表班主任下载安装、登录平台学籍管理员核实纸质确认表及证明材料班主任核实纸质确认表及证明材料组织人员使用数据核查专用帐号修改学生信息修改学生信息(非关键信息维护、关键信息变更)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关键信息变更学校主管领导或学籍管理员对照纸质确认表学生信息登录学籍系统,获取平台账号登陆平台,获取下载码组织召开班主任培训会通过平台咨询相关问题否212、学校级数据核查组织说明根据《关于开展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要求,学校级数据质量核查的主体主要是学籍管理员、班主任和家长,其中:学籍管理员:1)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班主任平台信息表”的打印,并于班主任培训会后下发。2)召开班主任会,指导班主任下载使用平台,就如何召开家长会等对班主任进行培训。3)完成全校家长会组织工作,解答班主任、家长在实际操作中的疑问。4)回收纸质版“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完成学籍信息补录和更正工作。5)查询学籍确认表上传情况。22班主任:1)学校组织家长会,班主任下发“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说明填写要求。2)指导家长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的核对、修改、签字确认。指导家长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并进行注册登录。指导家长将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确认表”拍照上传。3)完成纸质版“学籍信息确认表”的回收与审核。4)协助不具备上传条件的家长,将“学籍信息确认表”拍照上传;若有需要,应帮助家长重置注册码;帮助家长找回密码。23家长:1)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学生身份证、智能手机参加家长会。(户口簿中学生信息页需提前复印,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带;身份证未办理的可不带;有条件的家长建议带智能手机)2)家长会上,核查孩子的学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在变更栏中填写变更信息。关键信息需要变更的,应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核查无误后签字确认。3)下载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并注册登录,拍照上传经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确认表”作为电子版存档。243.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学籍管理员账号获取4.学籍管理导出并打印学生信息—下载码获取5.数据核查功能激活6.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导出7.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打印、平台安装8.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数据导出9.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数据打印10.学生信息家长核对25以上部分内容请参照此次视频培训另一ppt材料:《无在办业务的在校生信息数据核查(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的使用).ppt》11.学校级学生信息维护班主任对家长提交的《学生信息确认表》进行核查,检查无误后提交至学校学籍主管领导,数据质量核查操作员登陆学籍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生信息维护】,在中间目录中选择年级、班级,可查询出该班的学生信息,对有变化信息的学生,进行“数据维护”。如图:说明:1)学籍系统提供了专门的数据质量核查专用账号,可供20人同时使用,该账号只有数据维护和关键数据变更申请的权限。1)该维护页面只能维护非关键数据。2)非关键数据维护更新后,直接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完成。2612.学校级学籍关键数据变更12.1关键数据变更申请:如果学生的关键数据发生了变化,则需要进行关键数据变更操作,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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