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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质检质〔2010〕89号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根据总局今年在全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决定,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坚持并不断完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解决履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2—质检职能和服务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质检工作水平,夯实质量基础,确保安全底线,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新贡献。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努力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增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性;努力提升科学监管的水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升基础保障和基层建设的水平,提高全系统履行职能的综合能力。进一步促进广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促进部门、行业组织加强支持、指导和服务的力度,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把我国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三、主要内容(一)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深入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大力推进质量兴省、兴市活动,加强工作指导,丰富活动内容,探索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动员广大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制定提升质量、打造品牌、增强竞争力的具体措施。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制订和完善质量奖励政策,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对在质量振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立足扶优扶强,加大出口免验工作力度,加强原产地标记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3—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引导和扶持,增强企业自主品牌创建意识,推动企业培育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从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企业诚信度、产品质量水平等方面入手,加快建立以消费者满意和市场认可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加强产品质量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原产地标记、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区域质量安全水平。围绕各地支柱产业、重点产品发展规划,推动地方建成一批优势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地域性优势产业和优质产品。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推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建设。对企业实施以质量信用、产品质量风险分级为基础的分类管理,积极探索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抽查、执法打假与企业质量信用监管的联动机制,实施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质量失信行为。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扩大出口企业绿色通道、直通放行范围。改革进口通关模式,简化企业申报程序,减少中间验放环节,提高验放效率。加快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平台建设,开发推广检验检疫业务管理软件,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通关速度。围绕口岸通关便利化,加强与海关、港务、民航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与国外相关机构建立证书核查机制,防范伪造假冒证书行为,保障出口商—4—品在国外顺利通关。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进一步完善质检对外合作磋商机制,加大对外磋商交涉力度,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应对,通过广渠道、多方式的信息服务,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国家对外贸易健康发展。(二)提升科学监管的水平。建立健全质量状况分析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引导。定期召开质量状况分析会,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质量评价指标统计试点工作。促进地方政府健全质量安全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格实施重点产品生产准入制度,加强证后监管。完善监督抽查制度,建立监督抽查全国联动工作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以食品、农产品、危化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工业产品为重点,建立健全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和产品质量追溯监管体系。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严格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加大对非法检商品特别是与消费者健康安全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行为。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专项治理的有效性。加大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四查、四建、四落实”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农资、家电(汽摩)下乡、清新居室、节能减排、民生计量、特种设备等—5—专项治理。针对广大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组织打假集中行动,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提高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围绕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进一步加强质检法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执法。研究探索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创新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大质量的观念,加快建立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新工作机制。在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打假、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口岸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检系统检测机构改革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三)提升基础保障的水平。全面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改革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健全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国家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服务业和国家重大工程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积极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进一步完善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信息系统,充分发挥标准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政策导向和技术保障作用。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认证认可工作格局,加大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力度,积极开拓节能环保认证、信息安全认证、乳制品认证、服务认证等新领域。—6—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进一步规范自愿性认证制度。强化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入制度,加快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全面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监管整体效能。加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积极推进国际互认。加强认证认可宏观规划和基础建设,提高科学发展水平。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切实加强以量子物理为基础的新一代计量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标准物质体系,推动国家计量基标准的国际等效和计量校准、测量能力的互认。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推动能源计量中心建设,为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节能行业提供计量服务。广泛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深化计量惠民工作,加强重点计量器具专项整治,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增强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按照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加快建立检测技术保障体系。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建设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协作平台。加大基础性、突破性、带动性强的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水平。加强口岸检验检疫能力建设。加强重要工业品进出口把关能力建设,增强服务外贸发展力度。推进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探索传染病查验与防控新模式。加强口岸生物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口岸生物安全保障能力,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生物物种资源流失。完善质检信息化体系。全面完成“金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启动“金质工程”二期的立项工作。加快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业—7—务系统开发。完善产品质量风险预警、质量信用、总局机关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化平台。加强各级视频监控指挥系统建设。加快质检数据统计软件开发与应用,建立覆盖全系统重点领域的关键数据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利用总局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提升总局网站服务能力。推动质量管理科学研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质检技术机构开展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全面调查基层局的基本情况,提出加强基层局建设的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基层局建设标准,开展基层局能力建设达标活动。总结、推广基层能力建设的经验和典型,加大对基层局的投入,做到基层局的硬件设施和工作水平与履职要求相适应。四、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系统要以“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级质检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合力。(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单位要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一批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重要活动,全面推进质检各项工作。要深入查—8—找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履行职能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都要明确目标、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清楚、责任落实、效果显著。(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继续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以正面宣传为重点,精心策划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继续开展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活动,加强群众质量知识普及和教育,不断浓厚全社会的质量氛围。(四)加强工作交流,保障信息畅通。总局将加强对各地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各省(区、市)质监局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以及总局直属挂靠单位要及时向总局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总局掌握情况、加强指导。(五)加强指导检查,力求活动实效。总局对各地、各单位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情况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和调研,并通报有关情况。各级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分析研究活动开展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取得实效。五、总局活动组织机构总局成立“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勇—9—副组长:支树平、刘平均成员:蒲长城、魏传忠、王炜、孙大伟、纪正昆、张沁荣、张纲、项玉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主任:刘平均副主任:张纲、孙波、刘德平成员:总局各司(局、厅)主要负责人、两委主管领导、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质量司和通关司牵头,具体承担“质量提升”活动的日常工作。活动办内设综合组、行业协调组、地方指导组、企业联络组和宣传组等五个工作组。附件:全国质检系统“质量提升”重要活动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10—附件:全国质检系统“质量提升”重要活动总体目标序号重要活动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措施牵头单位参与部门(单位)时间进度一、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1举办国际纪念日系列宣传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等)。宣传质量、认证认可、标准、计量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提高消费者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安全的氛围。举办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现场咨询服务活动。认监委标准委办公厅计量司执法司计量院、标准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总局信息中心等3月15日、5月20日、6月9日、10月14日2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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