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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电大资源网1044《合同法》国家开放大学历届试题2019年1月(含答案)
试卷代号:1044座位号OJ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8年秋季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合同法试题2019年1月阵号H二四五[大|总分|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下列选项中属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是()。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因放暑假,将→台电脑放入乙家c.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D.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2.元效合同的元效始于()。A.合同成立之日B.人民法院判决之日C.仲裁机构裁决之日D.当事人主张之日3.方某为送溺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杨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4.下列关于合同变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112A.原则上仅向过去发生效力B.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c.已经履行的债务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了法律根据D.未变更的权利义务不再继续有效5.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一辆汽车,价格为30万元。甲收取乙的货款后,把交车的义务转让给了丙。此种转让需()。A.经乙方同意B.经丙方同意c.只需通知乙方D.不需经任何人同意6.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人1年B.5年C.10年D.20年7.在某民政部门举办的赈灾义演会上,某公司当众宣布向该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会赠与200万元,事后,该公司捐赠款项迟迟未能到位。根据《合同法)),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A.赠与合同是要物合同,在款项到位之前,合同并未成立,公司无付款义务B.公司的允诺仅具有道德约束力c.该赠与合同已生效,但在权利转移之前,公司可任意撤销赠与D.该赠与合同巳生效,且公司不得任意撤销,救灾基金会可要求公司付款8.借款合同中对货币种类的要求是()。A.→般可以写明货币种类B.无需写明货币种类C.必须写明货币种类D.依当事人约定9.张某于某年1月租用何某一辆车,租期一年。半年后何某出国。租期届满,何某并未作任何表示。次年3月何某归来,要求张某立即返还该车。对此情况,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A.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租赁合同关系消灭B.次年1月到3月,双方存在无偿合同关系C.次年1月起,原合同应视为续订一年D.次年1月起,该合同转变为不定期租赁10.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一种新产品,分别指派丙和丁从事科研工作。双方就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产品研制成功后,如果要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权应属于()。A.甲乙中先提出申请一方c.甲和乙共有B.丙和丁共有D.丙丁中先提出申请一方|得分|评卷人||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肉。正确答案未选金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11.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有()。A.自愿原则B.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11312.下列各选项中有关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时合同履行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有A.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内按交付时价格计算B.逾期交付标的物的按交付时价格计算C.逾期交付标的物的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法D.逾期交付标的物的价格下跌时,按新价格执法13.在不安抗辩权的适用中所说的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主要有()。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14.定金依其功能,可以分为()。A.立约定金B.成约定金C.证约定金D.违约定金与解约定金15.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B.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C.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D.债务人不同意转让1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A.债权人出国旅游B.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c.债权人下落不明D.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17.根据捐赠的性质,捐赠可以分为()。A.附条件的捐赠B.不附任何条件的捐赠C.附加特定义务的捐赠D.为特定目的的募捐18.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A.土地所有权B.抵押人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公立大学校舍19.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有()。A.修理B.重作C.减少报酬D.赔偿损失20.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合同种类有()。A.可行性论证合同B.技术预测合同C.专题技术调查合同D.分析评价报告合同114户|叫21.合同22.合同的履行23.连带责任保证24.清偿的抵充25.建设工程合同|得分|评卷入||r三、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四、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分}26.简述构成恶意串通的合阔的要件。27.简述民事责任克民合的特征。28.简述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五、论述题(14分}29.试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六、案例分析题(15分)30.王某有3000斤鱼要出售,正巧刘某有事开车去城里,二人关系要好,王某便要求刘某代卖,鱼价随行就市,售完抽5%作为报酬。XtJ某开车过程中,突然迎面开来一辆汽车将自己的车撞坏。警察说责任不在刘某,责令对方给刘某修车。但由于天气炎热,车一时也修不好,正好孙某路过,刘某害怕鱼会变坏,又与王某联系不上,于是就委托孙某将鱼拉到市场上销售,能卖多少就卖多少。孙某到达市场时已是下午,鱼已经不太新鲜,因害怕当天卖不出去坏掉,只好降价1/4卖出去。事后,刘某从孙某卖鱼款中扣下5%作为报酬后,将其余的钱交给了王115某。王某一算,这样一来他损失了2000多元,故提出,现在只按市价3/4卖出,刘某就不应再拿5%的报酬了,且要求刘某赔偿损失。请分析:(1)王某委托刘某代售,而刘某在途中又委托孙某代售,未经王某同意,是否超越了代理权?(2)孙某与刘某之间是什么关系?(3)王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4)假设孙某取得鱼款后逃走,则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5)假设孙某卖鱼时垫付了200元鱼市摊位费,孙某应向谁要求支付?可否要求支付利息?(6)孙某能否向王某要求支付报圳,为什么?116试卷代号:1044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8年秋季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合同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19年1月-、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B6.D2.A7.D3.D8.C4.B9.D5.A10.C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未选金或选错的,读小题不得分}11.ACD16.BCD12.ACD17.BCD13.ABCD18.ACD三、各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4.ABCD19.ABCD15.ABC20.ABCD2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2.合同的履行z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23.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o24.清偿的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其应抵充何宗债务的办法。25.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的任务,与承包人订立的关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发包人接受该建设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四、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26.简述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的要件有哪些。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须具备以下成立要件:(1)须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2分)(2)须合同当事人为恶意,患意是指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订立的合同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分)117(3)须当事人之间有通谋。即当事人均相互了解对方的真意旨在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而仍为配合。相反,若有一方当事人不知此情况,则不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3分〉27.简述民事责任竞台的特征。民事责任竞合具有以下特征:(1)存在某一个违反义务的行为。义务是责任前提,责任是义务违反之后果,只有违反义务才能导致责任产生。(2分)(2)该违反义务的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责任的构成要件。(2分)(3)数个责任之间相互冲突。数个在内容上不同的责任,在责任后果上也不间,对于这些不同的责任,既不能相互吸收、包容,又不能同时并存。因为并存将导致受害人享有双重请求权,取得不当得利,加害人则要承担政重负担,违反公平原则。(3分)28.简述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融资租赁合同与传统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2分)(2)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该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2分)(3)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班担保责任。(2分〉(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事有选择权。(1分)五、论述题(14分}29.试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在实践生活中,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来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1)根据是否具有订约的目的与意图区分。如果行为人的表示表明其具有订约的目的或意图,则为要约,反之,则为要约邀请。(3分〉(2)依据是否包含合同的必备条款区分。如果行为人的表示包含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则为要约,反之,则为要约邀请。(3分)(3)根据法律规定来区分。如果法律明确规定某种行为为要约或者要约邀请,则依据法律的规定。(3分)(4)依当事人的声明予以区分。(2分)(5)依交易习惯予以区分。(2分〉(6)其他因素。(1分〉118六、案例分析题(15分}30.答题要点:(1)刘某在中途将鱼委托给孙某处理,是紧急情况下作出的保护委托人王某利益的转委托行为,并未超越代理权。(2分)(2)刘某的转委托行为有效,孙某与刘某之间是转委托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关系,不能误认为孙某是刘某自己的代理人,孙某作为转委托代理人,与王某之间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3分)(3)有偿委托中,受托人就其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本案中,刘某、孙某均无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均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故本案中的损失首先由王某自己承担,但是王某有权向造成车祸的司机进行埠偿。(3分)(4)根据《合同法》规定,转委托中,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对第二人的指示承担责任。因此,若孙某携款逃跑,显然表明刘某选择第三人存在过失,故应承担选任过失责任。(2分)(5)((合同法》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根据上面的分析,孙某是王某的受托人而非刘某,因此,200元费用应由王某承担,且可要求利息。(3分)(6)委托合同未约定报酬的,依法理应推定为无偌合同,故王某不需支付孙某报酬,(2分)119
本文标题:电大资源网1044《合同法》国家开放大学历届试题2019年1月(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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