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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工程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实际包括二大内容:一是生产上的施工安全工作,二是生产上与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是保证工程如期完成的头等大事,安全出问题,对工程效益、工程进度有直接影响。因此,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头等大事,只有安全生产才能创造出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才能创全优工程,才能创文明单位,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目标:吕梁市标化工地,市文明工地安全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安全生产组织措施1.1.主要措施:(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分级做好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标准;(3)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须经安全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可作业;(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定》要求,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现场所有机电设施均由专人操作、维修及保养;(5)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塔式起重机必须设置避雷装置,并应有接地电阻遥测检查记录;(6)认真做好:“四口”防护工作,楼梯间的防护栏杆必须及时用钢管安装好,并设临时电灯照明洞口处用钢筋网片固定牢固,以防坠落。施工期间脚手架按规定设好护身栏杆和安全网;(7)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进入基坑必须走施工便道;(8)严禁从楼上向下倾倒垃圾等物,模板、土方、钢筋、工具等由上料架运输,且堆放要稳固牢靠,避免伤人;(9)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同时,应针对该部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文字记载;(10)按《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组织施工,执行建设部JC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创安标化工地。1.2.项目部安全组织主要安全职责(1)安全职责项目经理:a、履行承包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b、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c、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d、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权和督促、检查工作;e、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项目工程师:a、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b、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和督促实施;c、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d、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e、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f、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安全员:a、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b、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全控制,并做好记录;c、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d、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e、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f、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g、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予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施工员:a、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b、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c、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部主管安全经理汇报;d、认真对待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e、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f、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项目部反馈整政情况。技术员:a、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b、负责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的落实;c、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材料员:确保提供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物资,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合格说明书,并经常检查,将废损不能使用的物料及时清退。机管员:确保提供施工生产中所需的机械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经验收合格和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中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标准,方能进入现场使用。综治负责人: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审查劳动力队伍资质、进沪许可证及办妥各类证件。安全监护员:负责各自分工的监护区域,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违章及时阻止,劝阻无效立即报告领导处理。1.3.项目部主要安全管理制度(1)工地安全管理制度;(2)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新进工地队伍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制度;(4)班组“三上岗一讲”活动的检查考评制度;(5)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值日制度;(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办法;(7)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检查验收制度;(8)危险点、重要部位(区域)安全监护施工制度;(9)每月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和检查制度;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1)严格执行《施工用电安全规定》、《施工机械设备现场管理规定》;(2)施工现场应认真执行“六个统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3)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各工种、各工序施工前须由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4)专职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有关规定,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主管安全的项目经理,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5)对安全生产内作业工作必须上墙,简称七牌一图;(6)现场必须布置安全生产标语和警示牌,做到无违章;(7)车辆进出门前要派专人指挥交通;(8)现场施工道路要畅通,做好排水设施,材料、构件不允许乱堆乱放;(9)各种设备、材料应尽量远离操作区域,并不准堆放过高,防止倒塌落下伤人;(10)清除场地内积水,操作台和上下攀登的地方加设防滑措施;(11)预留洞口小于0.5×0.5m用木板固定牢靠,0.5×0.5m-1.5×1.5m之间的砼板内钢筋不得切断,网孔≤200,且上口需木板固定;1.5×1.5m以上,四周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洞口需张平网;(12)结构临边口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并用红白双色油漆做醒目标识;(13)建筑物进出口、主要施工便道及有关操作工棚均耍搭设双层安全网;(14)登高作业遵守“十不登”,电焊工遵守“十不烧”原则,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需有关方面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并配备专人维护和管理;2.1.结构施工阶段安全技术措施:(1)钢筋工程:a、钢筋断料、配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b、搬运钢筋应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器设备,防止碰撞发生触电事故;c、雷雨天气应停止高空露天操作,防止雷击伤人;d、严禁乱拖乱拉电线,使用电焊、气割设备及动用明火应有动火证,严禁违章。每天收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切断电源,严禁不懂机电的人员乱开、乱动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2)模板工程:a、撑模拆模时,不得使用腐烂、挠裂、暗伤的木质脚手板,亦不得使用5×l0cm的木条或薄板作立人板;b、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工作;c、不准在脚手架上堆放大量模板等材料,并严禁将模板支撑放脚手架上;d、支撑模板时,木工应保管好随身带的工具,如中途间歇应将搭头及支撑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拆下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坠落伤人;e、拆模板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有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3)混凝土工程:a、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及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b、本工程采用商品砼浇捣,在浇捣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做到井井有序。(4)脚手架工程:a、搭设前应严格控制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严重锈蚀、变形、裂缝及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b、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c、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扣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不少于0.4m。2.2.装饰阶段安全技术措施(1)高空作业需佩带安全带,严禁不宜登高的人登高作业;(2)大面积施工时,照明及电器必须按防火等级规定进行安装;(3)在配料或提取易燃物品时不得吸烟;(4)在光滑的地面操作时,梯子下要绑布或贴胶布;(5)油漆仓库严禁明火入内,须配备灭火机,不准装小太阳;(6)搬运玻璃要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边口锐利部分。2.3.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1)塔吊应有专职司机操作,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的照明。中途休息或下班时不将重物悬挂在空中,遇有强风须采取有关安全措施;(2)井架等机械设施的安装、使用、拆除均应执行有关安全规范规定;(3)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设施必须有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有专业电工经常检查整理,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保护以及保护安全距离等措施。电力线和设备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所有电气设备和金属外壳必须具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所有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装置有效的二级漏电保护开关。十分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设置醒目的电气安装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电线和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动力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经常对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末经考核合格的电工、机工和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每日收工和节假日前必须拨掉保险丝,切断电源;(4)施工场地任何人不准擅自拆除施工场地的脚手、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安全标志。如需拆除,须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商议后,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由有关工种进行操作;(5)各施工班组不准因施工不便等原因随意割除结构中的钢筋、模板、支撑杆件、脚手等防护措施,总包要与建设单位及各分包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2.4.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电缆线沿施工便道一侧埋设,隔20m-40m设一个100A的施工电箱;(2)所使用的配电箱必须是符合JGJ46-88规范要求的铁壳标准电箱。配电箱电气装置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3)开关箱的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30m,并与其控制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编号,箱内电气匹配完好;(5)接地:工作接地的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并由电工每月检测一次,做好原始记录;(6)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7)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地;(8)除塔吊外,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装置二级漏电保护器;(9)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10)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塑料胶质作拖线箱的电源线,严禁使用木制的拖线箱、板以及民用塑壳拖线板;3.安全消防工作工作方针:预防为主,消防结合工作目的:杜绝事故隐患,减少火灾发生率3.1.消防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条例”的各项规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化防火安全工作;(2)坚持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按规定配备各种禁止火种标志,消防器材按消防条例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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