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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在国际恐怖主义新形势下的应对措施摘要:二十一世纪,是发展的年代,恐怖主义大变装,反恐当然也相应变换姿态,中国作为负责人的大国,在恐怖组织新形势背景下,我们应该思考我们国家如何应对。关键词:浅谈中国国际恐怖组织新形势应对措施建议当今时代,是信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科技的不断革新在给人类带来幸福过时的同时,也送来了变装的国际恐怖主义,时时考验着人类的智慧,激励着人类的忧患意识。那么,面对新形势的国际恐怖主义,在收缩的反恐趋势的背景下,我国又是如何思考和作为的呢?(一)恐怖主义一路走来的“风雨历程”——恐怖主义的发展变换过程:“恐怖主义”之说,始见于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时期,当时失去了政权的反革命分子为了恢复封建旧秩序而大肆暗杀革命家,这种行为被称为“恐怖主义”。可见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现代国际恐怖主义的发展大体可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国际恐怖主义的萌生期。从18世纪末开始,资本主义国家内部、国家之间乃至及其国家与殖民地,附属国之间的利益冲突日趋激化。于是,一些无政府主义者、民族主义者们、纷纷以恐怖主义行动来反抗整个资本主义体系和殖民入侵者。188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遇刺,1914年奥匈帝国费迪南遇刺俩起事件哦,就是对世界政治经济产生过极大影响的恐怖主义世界的代表。第二阶段是国际恐怖主义的形成期。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60年代末,国际恐怖主义真正形成了气候。此间,在两大阵营对峙、冷战的国际社会背景下,许多正在争取民族独立的殖民地、附属国或刚独立的民族国家,成了恐怖主义的热点,明显增多的劫机、爆炸和绑架等,已经是司空见惯的恐怖事件,恐怖活动袭击的目标和范围越来越具有国际性。其手段也日趋多样化、现代化、从而酿就了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大爆发。第三阶段是国际恐怖主义的猖獗期。进入20世纪90年代,恐怖主义活动的特点是:动机日益复杂化、行动跨国化、形式多元化,手段技术化、长远目标模糊化和短期意图残酷化等等。(二)国际恐怖活动的特征即出现的新形势:“9.11事件”表明恐怖主义具有跨国、跨地区性质,成为国际公害,对整个国际社会的冲击和影响十分深刻,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担保不遭受极端主义分子的恐怖袭击。非传统安全问题背景的复杂性表明,它既是政治、经济、民族、宗教等各种矛盾的综合产物,又有很多存在于历史、文化方面的深刻背景,使人类所处的国际安全环境出现了新特点,面临新挑战。综观当今世界恐怖主义罪行我们会发现,恐怖主义正在与更多的种族和宗教因素搅合在一起,成为一种新的“准战”中心。进入21世纪以来,网络化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以及高尖武器技术的扩散,使恐怖主义的国际化、破坏性和震撼性都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被美国等西方国家列为国际恐怖主义的“基地”组织,以世人意想不到的非常手段,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人类绝不能高枕无忧,掉以轻心。当今全球恐怖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1、恐怖主义国际化。恐怖活动虽然时多时少,但危害不断;他们在世界变成“地球村”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同时,由于目标和对手的一致,当今世界上,不同的恐怖主义组织借助现代化的通信与网络技术,已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形成了一个松散的国际恐怖主义网络联盟,其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他们相互勾结,协同行动,甚至多次召开秘密国际会议,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制定合作与相互策应计划,并成立了“国际革命军”等国际性恐怖联盟。有关调查证明,“基地”组织与世界各地恐怖组织之间存在着一个相互勾联的国际性网络;一些专家指出,目前以“基地”组织为核心的国际恐怖组织网络分散在全球60多个国家。2、美英等西方国家是恐怖袭击首当其冲的靶子,恐怖分子往往针对那些没有受到保护的人员和设施;3、恐怖活动准备充分,计划周密;4、恐怖组织有政府支持。某些国家的政府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向恐怖分子提供金钱、外交庇护、训练营地、武器、爆炸物及舆论宣传。5、范围不断扩大。冷战期间恐怖活动多发生在中东地区,而目前则全球开花。6、恐怖组织进一步增加,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美国中央情报局统计,目前全球的主要恐怖组织有1000多个,比20世纪80年代增加了40%,21世纪恐怖组织数量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同时,高知、智能性恐怖分子人数也与日俱增,给反恐怖带来新的问题。7、形式更加丰富,从最初的武力暴动,集体暴乱形式,主要反抗政治统治,到现在“个体作战”突出,个体与科技信息相结合,利用信息,科技力量,并出现金融恐怖主义等新形势。8、恐怖手段多样化。80年代以后,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随着现代科技和军事工业的发展以及各种武器技术的扩散,恐怖主义组织采取的恐怖手段和方式日趋多样化和残暴化,除了原有的手段外,还包括爆炸及自杀性爆炸、纵火、生化攻击、网络攻击、电磁攻击等,危害更加巨大,恐怖气氛更加浓厚,影响更加广泛。(三)面对国际恐怖主义新形势,我国的立场之自我建议:首先,中国要坚持自我原则:第一,非政治化原则,针对恐怖活动严重侵害无辜平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将其作为严重刑事犯罪加以打击,使其不能获得外交保护,也不能不被引渡,而不能将其作为政治犯;第二,协同作战、分工负责原则,鉴于反恐怖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国各有关部门(公安、铁路、民航、武警、海关、军队等)应形成协作分工、各司其职,共同防范与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国家利益的恐怖主义活动的协作机制;第三,反恐应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安理会的重要作用。中国主张应尽快建立安理会主导的,公正、合理、有效的国际反恐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安理会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加强国际合作原则:虽然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的人只是极少的一小撮,但由于恐怖活动所具有的特性,使它所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普通的刑事暴力犯罪,并影响到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国际关系等各个领域。恐怖主义危害不因从事恐怖活动的人员减少而缩小。恐怖主义既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也不同于常规战争,它是一种“以小搏大”的极端不对称的暴力活动。这种“不对称”之所以极端,是因为它并不是军事作战中的不对称,而是恐怖组织有预谋地针对毫无防范能力的平民进行袭击的不对称。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共同预防,有目的,有计划的遏制与打击。然后,要解决现实的人力和资金问题:即要为有效开展反恐怖活动,中央财政应划拨出必要的经费,使公安机关能够配备必要的武器、通讯工具、交通经费和其他特别技术手段开展反恐怖斗争,主要解决三个问题:(1)反恐怖人员保障问题,各地反恐局(办)对外负责协调反恐工作,对内是公安部(局)的一个机构,需要有专门的反恐编制。(2)经费保障问题。在分级管理机制下,经济状况好的地区反恐经费有保障,经济状况差的地区反恐经费则很难保障,故需要有专项的反恐经费。(3)装备保障问题。目前,我国尚没有制定反恐装备标准,在实践中应对不同的恐怖活动需要不同标准的装备,国家没有装备标准,反恐部门则没有依据配置装备,不能满足反恐实际需要。以上三个方面在我国各省市反恐办是非常普遍的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反恐工作的开展,因此,均应以立法形式加以规定。再一方面,是要加强对重点目标的保护问题恐怖主义对人类造成巨大危害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攻击的目标是无穷无尽的,任何人或物都可以成为它的对象。但是,据统计,在1968年至1997年间,针对不同目标的全球国际恐怖主义的总体分类情况是:商业目标占据第一位,占该时期国际恐怖主义攻击数的33%;平民目标占据第二位,占该时期国际恐怖主义攻击数的30%;外交目标占据第三位,占该时期国际恐怖主义攻击数的24%;军事目标占据第四位,占该时期国际恐怖主义攻击数的7%;政府目标占据第五位,占该时期国际恐怖主义攻击数的5%。也就是说,恐怖主义攻击的目标也有集中性和倾向性,所以,我们对待国际恐怖组织,不能盲目,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准确分析和掌握恐怖主义的主要活动方向,“知己知彼”,才能有更大的成功胜算。还有就是我国应创新反恐手段,传统的手段已经落后于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我们现在还需要做的是关于反恐怖斗争的技术研制与开发、人员培训问题、反恐怖信息通报的问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的问题等也应该考虑,为反恐怖部门行动提供法律依据,使反恐怖部门在反恐怖斗争中有法可依。另外,我国加入《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以及《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一系列国际公约后,打击恐怖主义已经是我国应尽的国际义务。这样,必然要求我国反恐怖工作要和中国加入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协调起来,不能与之相冲突。最后,就是要将强我们本国的反恐立法,进一步明确我国的反恐范围,明确对恐怖组织的刑事制裁,使反恐进入宪法,或者我国可以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主义单行法,明确规定出对恐怖主义犯罪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和“或诉讼或引渡”原则,并且要增设相关罪名,在量刑方面对恐怖主义犯罪作一些特别的规定等等。结语:以上就是我对我们国家面对新形势的国际恐怖主义提出的建议,在清楚恐怖主义的发展历程和他们的新形势特征时,我们应该在坚持本国原则的前提下不仅需要解决经费、人员问题,还要加强反恐的研究性、针对性,同时还要创新我们国家的反恐手段,谁赢时代潮流,在恐怖组织走向“现代化”的同时,我国反恐更要利用好科技手段。参考资料:罗刚、黄金成《论国际恐怖主义发展的趋势及中国应对机制》胡联合.《第三只眼看恐怖主义》,《当代世界恐怖主义与对策》张宽宇﹒浅析国际恐怖主义[j]﹒和平与发展,2002-02-20郭隆隆﹒恐怖主义和反恐斗争[j]﹒国际展望,2001-11-23
本文标题:浅谈中国面对恐怖主义新形势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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