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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汤玉刚Email:tangyugang@126.com公共经济学:公共选择•回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问题:现实世界中,政府是通过什么机制进行公共决策?•公共决策是一个政治过程•公共选择理论是对政治过程的经济学分析•本章关键词–公共选择–投票规则–林达尔均衡–投票悖论–单(多)峰偏好–中间投票人定理–阿罗不可能定理–政府失灵什么是公共选择?•我们可以把公共选择定义为是对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是把经济学运用于政治科学的分析。就研究对象而言,公共选择无异于政治科学:国家理论,投票规则,选民行为,党派,官僚体制等等。然而,公共选择的方法论却是经济学的。与经济学一样,公共选择的基本行为假设是,人是自利的、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缪勒,1989)•公共选择的基本问题就是如何从个人偏好得出一个集体的偏好。•公共选择的基本特征是:将政治过程看作是某种特殊的“经济活动”,在这个经济活动中,政府是“生产者”,选民是“消费者”,选票是“货币”,而选举制度等同于“市场制度”。•简言之,公共选择就是用经济学来研究政治,在这个意义上,人们也将其称作新政治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的产生背景•20世纪恩凯斯主义经济学的兴起与国家干预的扩大。•缺乏对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政府经济理论分析。–公益人假设–政治过程与经济过程截然分开•新福利经济学的影响–社会福利函数所探讨的将个人偏好次序加总并实现福利最大化的问题,自然刺激了人们对在不同的投票规则条件下集体选择的兴趣–凯恩斯主义指导下国家过多干预的失败,使福利经济学开始考虑政府决策本身所存在的问题,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了公共选择学派对非市场决策的研究公共选择学派产生的过程•发源阶段。公共选择学派发源于20世纪5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邓肯·布莱克(DuncanBlack)于1958年发表的《委员会与选举理论》,开创了公共选择研究的先河。•逐渐形成阶段。20世纪60年代是公共选择学派逐渐形成的时期。1962年布坎南和塔洛克合作发表了《一致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一书,为现代公共选择学派奠定了理论基础。•影响日益扩大的阶段。70年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影响不断扩大,并传播到欧洲和日本。•迅猛发展的阶段。20世纪的80年代和90年代。1986年,布坎南也因为对公共选择理论所做的杰出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公共选择学派产生的过程•学术大本营:弗吉尼亚州的乔治·梅森大学的“公共选择研究中心”•学术阵地:1966年由塔洛克创办的《公共选择》杂志。小资料:布坎南布坎南(JamesBuchanan,1919年-)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他将政治决策的分析同经济理论结合起来,使经济分析扩大和应用到社会-政治法规的选择。他因发展了经济学的“公共选择理论”而闻名于世。其研究工作开启了考察政治家的自利和影响政府经济政策的非经济力量之窗。布坎南对公共选择理论的贡献,多是在研究财政问题时作出的。布坎南现为乔治·梅森大学教授,主要著作有《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1962)、《成本与选择》(1969)、《自由的限度》(1975)、《自由、市场与国家》(1985)等。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基本要素•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假设–选民–代表–政治家–官僚•政治作为交换–“市场与政治的实质性差别在于他们在追求不同利益时所处的条件,而不在于个人追求的价值或利益的种类……在市场上,个人可用苹果换橙子;而在政治上,个人则交换他们所同意的公共需要的成本份额”。(布坎南)公共偏好显示与公共决策的机制•直接投票决策机制–一致同意规则与林达尔均衡–多数同意规则•简单多数投票决定规则与投票悖论•中间投票人定理•阿罗不可能定理与直接投票规则的困境•集中决策机制•间接投票决策机制–选民行为–管理者行为–政治家行为一致同意规则•一致同意规则(unanimityrule),是指一项公共决策方案,只有在所有参与者都同意,或者至少没有任何一个人反对的前提下,才能被通过的投票规则。此时每一个参与者都对将要达成的公共选择结果享有否决权。•原则上,如果用投票来决定是否提供有效数量的公共产品,那么只要有一个适当的税制为其筹资,全体投票者就会达成一致意见。一致同意规则下的林达尔均衡rperyear00’Adam’sshare(SA)Eve’sshare(SE)DrA林达尔模型DrEr*S*赋税价格公共品数量A的需求曲线DAD社会总供给曲线社会总需求曲线Q*A的税负价格B的税负价格一致同意规则的特点•1、这种方案是一种帕累托最优状态,即该方案的任何变动,都会使一部分人受益的同时,损害到至少某一个其他参与者的利益。帕累托标准对改革施加了很强的约束。•2、所有参与者的权利都能平等地得到保障。但要求每个人忠实地揭示其公共品偏好。•3、有效避免“搭便车”行为的发生。•4、交易成本高。交易成本包括:选举(投票)制度的行政管理成本、决策过程的参与成本(谈判成本等)简单多数投票决定规则与投票悖论•在现实生活中,一致同意难以实现。人们通常退让一步,寻求一种根据多数人意愿来进行公共选择的规则。•在多数同意规则(majorityrule)下,是指一项公共决策方案只要超过半数或超过半数之上的某一比例(如2/3)的认可就能通过。所谓认可是指赞同或至少不反对。•为简便起见,我们这里只分析所谓简单多数同意规则,即超过半数以上赞同就通过的规则。例子•一个社会有三个选民,张三、李四、王五,他们要在三种导弹提供量A、B、C中做出选择,A代表低的提供量,B代表中间的提供量,C代表高的提供量。导致均衡的选民偏好选择顺序1顺序2顺序3张三ABC李四CBA王五BCA投票方法:1、先在A、B之间选择;然后再与C选择。2、先在A、C之间选择,然后再与B选择;3、先在B、C之间选择,然后再与A选择。单峰偏好效用顺序123BAC导弹数量张三李四王五导致循环的选民偏好选择顺序1顺序2顺序3张三ABC李四CAB王五BCA投票方法:1、先在A、B之间选择;然后再与C选择。2、先在A、C之间选择,然后再与B选择;3、先在B、C之间选择,然后再与A选择。多峰偏好效用顺序123ABC导弹数量王五李四张三投票悖论•这种现象被称为投票悖论(theparadoxofvoting),有时也叫做孔多塞悖论(Condorcet’sparadox)。以纪念18世纪第一个发现投票悖论的法国人孔多塞。•而利用数学对其进行论证的是美国的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在多数投票原则下可能没有稳定一致的均衡结果。•投票悖论导致的一个结果是投票循环,在A和B之间选择,A胜出。在C与A之间,C胜出。在B与C之间,B胜出。再在A和B之间选,又是A胜出,这一过程无休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能操纵投票顺序就意味着他控制了最后的结果。投票悖论产生的原因•假设在多个备选方案中,每个投票者都有一个最偏好的方案。•这些最偏好的方案对不同的投票者而言可以是不同的。•在这种最偏好的两边,对其他各备选方案的偏好持续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每个投票者的偏好只有一个峰值,这种偏好叫做单峰偏好(single-peakedpreferences)。•例如,用不同的效用值表示投票者的偏好程度,在三个备选方案1、2、3中显示的单峰偏好可以是:投票悖论产生的原因•反之,如果曲线上存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峰值,则称其为双峰(或多峰)偏好。•在存在多峰偏好的情况下,就可能不存在均衡的投票结果。中间投票人定理•假设所有投票者的偏好都是单峰的,多数规则下的投票结果就是惟一的,并且满足中间投票者定理。•中间投票人定理–如果所有的投票者都具有单峰偏好,而且投票者的个数为单数,那么简单多数投票规则将产生一个稳定的投票结果。–而且最终胜出的方案是中间投票人最偏好的方案。(返回前面的例子)–这表明:在遵循多数投票规则的公共选择过程中,公共需求决定于中间投票人的偏好。中间投票人定理•尽管中间投票人定理说明在单峰偏好的条件下投票将产生稳定的结果,这里仍有几点需要作出说明:•第一,中间投票人的偏好将成为稳定的结果,并不意味着中间投票人的偏好一定是有效率的。中间投票人的偏好获胜仅仅表明一半人希望增加公共产品的数量,另一半人则希望减少公共产品的数量,显然这个结果与效率无关。•第二,现实世界中,多峰偏好在很多场合都可能出现,所以我们不能指望多数同意原则一定能产生稳定的投票结果。投票交易:互投赞成票•布坎南和塔洛克(1962)在《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中指出•政治决策的实际过程有可能实现某种投票交易行为,这种行为的实现依赖于允许投票者至少部分地表达其个人偏好的强度。•其中的一条实现途径就是所谓的互投赞成票(Logrolling)。•它表现为:一名投票者投票赞同另一名投票者的偏好,同时后者也答应投票赞成前者的另一偏好。投票交易:互投赞成票•投票交易允许投票人表明各自对公共项目的偏好程度,因此有时候能够导致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我们举一个数字例子来说明互投赞成票是如何导致公共产品有效提供的,假定一个社区有三个投票人甲、乙、丙,他们正在考虑三个项目:A、B、C。•下表给出了每个项目对他们的净收益:互投赞成票导致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对于上表,每个项目的净收益总额都是正的,根据公共产品有效提供条件,则每个项目都是有效率的。•假定每次投票只就一个项目表决,则每个项目都是1票同意,2票反对,结果一项也通不过。甲乙丙净收益总额A200-50-5595B-40150-3080C-120-60400220投票交易:互投赞成票•但互投赞成票可以改变这种局面•比如甲对乙提出交易,如果乙同意项目A,甲就赞成项目B。通过这种交易,甲的收益是160(=200-40),乙的收益是100(=150-50)。因此他们就会成交,结果项目A和B都能获得通过。•同理甲和丙也可以进行交易,甲支持项目C以换取丙对项目A的支持。•因此互投赞成票可以使三个项目都通过,而且这是符合帕累托效率的。•但互投赞成票也往往会导致公共产品的无效提供,我们只需将上表的数字稍作修改,就能发现这一点。互投赞成票导致公共产品的无效提供甲乙丙净收益总额A200-110-105-15B-40150-120-10C-270-140400-10投票交易:互投赞成票•在上表里,每个项目的净收益总额都是负的,根据公共产品有效提供条件,则每个项目都是无效率的。•但是通过互投赞成票,至少有两个项目可以通过。•比如甲和乙进行交易,则A和B两个项目都会通过,注意吃亏的是丙。•也有可能乙和丙之间交易,则B和C两个项目都通过,这时赔的就是甲了。•上面的两个例子表明,我们不能总是指望互投赞成票来实现有效率的结果,尽管它有时候是有效率的。阿罗不可能定理•在民主社会中能否找到一种投票程序,它所产生的结果不受投票程序的影响,同时又尊重每一个人的偏好,能将所有人的偏好转换为一种社会偏好,并作出前后一致的决策呢?阿罗证明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就是著名的阿罗不可能定理。•阿罗不可能定理是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K.Arrow,1921—)在《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一书中提出来的。扩展:阿罗不可能定理•阿罗认为,任何建立在个人偏好基础上的社会福利函数,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阿罗认为这些基本条件包括:•1、集体理性(普遍相容性)。如果所有个人的偏好排序具备完备性和传递性,那么任何公共决策机制所导出的社会排序也必须具备完备性和传递性。阿罗将完备性和传递性称为理性的两大公理,他认为建立在个人偏好基础上的社会福利函数必须符合这两大公理。•2、社会评价和个人评价的正相关性(帕累托比较原则,也称一致性原则)。即如果一个备选方案在每个人的排序中的位置都提高了或保持不变,而其他备选方案位置不变,那么在社会排序中该备选方案的位置至少不会下降。扩展:阿罗不可能定理•3、无关备选方案的独立性。社会偏好对A和B两个方案之间的排序只取决于人们对这两个方案的排序,而跟人们对其他方案的排序无关。•4、非强加性(无限制性)。不得排斥任何形式的个人偏好(只要满足完备性和传递性)。•
本文标题:4-公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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