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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供投标人根据资格预审须知填写后递交招标人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编号:招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1目录第一章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一、总则二、资格预审申请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四、联合体五、利益冲突六、申请书的递交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八、通知和确认九、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2.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3.招标工程项目概况4.评标细则第二章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一、资格预审申请书二、附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2.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3.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24.财务状况表5.联合体情况6.类似工程经验7.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8.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0.拟用于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11.现场组织机构情况12.拟分包企业情况13.其他资料3第一章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4(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编号:招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5一、总则1.鉴于作为拟建的(项目名称)标段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3中说明。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允许或分包内容不恰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二、资格预审申请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或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2)财务要求:;(3)企业业绩要求:;(4)企业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资格:;(6)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6社会保险。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件1、附件2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10.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个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指明申请标段,并单独为申请的每个标段分别提供关键人员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本工程采用个标段)11.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12.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和附件2所约定的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1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7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14.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附件1)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附件2)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15.资格预审评审标准15.1初步评审标准资审委员会审查每一个资格预审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资审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须知中明示。15.2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资格预审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8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15.3资格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参见第5条款细化填列财务状况参见第5条款细化填列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参见第5条款细化填列企业信誉参见第5条款细化填列项目负责人资格参见第5条款细化填列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联合体投标人参见第4节条款…………四、联合体16.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16.1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全套资格预审文件;16.2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保证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申请人将按9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法人印章;除非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已附有相应的文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或类似性质的协议书,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双方各自的责任,该协议作为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必要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16.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均须包括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明。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各自的工程;16.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均应约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17.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18.如果达不到本须知对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19.联合体各方可以单独参加资格预审,也可以联合体的名义统一参加资格预审,但不允许任何一个联合体成员就本工程独立投标,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如果施工企业能够独立通过资格预审,鼓励施工企业独立参加资格预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将被视为资格预审当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21.资格预审合格后,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须在投标10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出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变化将不被允许:21.1严重影响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的;21.2有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新成员的;21.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的;21.4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项目利益的其他情况。22.以联合体名义通过资格预审的成员,不得另行加入其他联合体就本工程进行投标。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组成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其是否被接受。23.以合格的分包人身份分包本工程某一具体项目为基础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施工企业,在改变其所列明的分包人身份或分包工程范围前,须获得招标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其资格预审结果将自动失效。24.投标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对上述招标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保证的理解。五、利益冲突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2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5.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125.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5.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25.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25.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25.9被责令停业的;25.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5.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25.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六、申请书递交2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年月日时以前送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人:,电话:,迟到的预审资料将被拒绝。2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袋上应清楚的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并加盖企业印章后密封。鉴于本工程的规模及对投标单位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当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概况;12(二)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及以上工程情况;(三)在建工程一览表;(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五)拟分包企业情况;(六)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七)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格式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八)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当提供联合体的情况。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附表为必填内容,其余视情况填写。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下载园地下载。2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28.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28.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零份(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副本贰份),否则将不予接收;29.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29.1授权委托书;29.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329.3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证书。29.4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证书;29.5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29.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0.资格预审审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3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八、通知和确认3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投标申请人只能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一次性投标。如果该投标申请人同时以独立投标申请人身份和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则包括该投标申请人的所有投标均被拒绝。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33.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33.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1433.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33.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34.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35.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有关规定确定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36.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37.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九、附件38.《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由招标人确认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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