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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系统第一章财务管理一、财务管理总则(一)为加强学校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二)学校财务部门的职能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学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5、合理分配学校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二、财务工作管理(一)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三)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四)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校长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五)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校长,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六)财务工作人员对学校实行会计监督。(七)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八)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校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九)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十)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十一)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十二)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十三)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校长或其委派的人员监交。三、财务管理中心人员工作职责分工(一)职位一:财务部长直属部门:行政部直属上级:行政部主任分管下级:会计、出纳、采购、仓管及各分校财务人员岗位职责:2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学校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4、负责总校及各分校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管理及帐务审核工作。5、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上报,协调领导做好监督控制管理。6、组织定期财务例会并进行相关财务业务知识培训。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职位二:会计直属部门:财务部直属上级:财务主管岗位职责: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学校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校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学校参谋。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4、每月按时汇总各分校的财务预算上报上级并注以详细说明。5、定期检查银行和现金的结余帐实是否相符。6、每月月底对学校库存物品进行帐物核实。7、定期对学校(含分校)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实和清理。8、认真的对各分校上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归档。9、未经董事长或总校长批准,任何财务人员不得向他人出示财务报表及数据。10、完成学校主要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三)职位三:出纳直属部门:财务部直属上级:财务主管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5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及时、准确地登记现金帐和银行帐,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4、每日核对银行与现金的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做到日清月结;可随时向上级提供帐面金额与可用金额,以便上级合理调配、使用现金。5、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校长签字后,方可生效。6、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7、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8、根据学校管理要求和财务制度严格控制资金,杜绝不合理的资金支出,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向下传达。9、对员工借款,及时督促清账,防止呆账,坏账;并对借款人按照规定做到“前款不清、后款不借”。10、每月根据董事会研究批准的财务预算对当月的支出进行严格控制。11、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四)职位四:仓管人员3直属部门:财务仓管部直属上级:仓管部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全校的仓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出入库的登记工作。定期对各分校库存及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及时上交当月出入库报表。协助上级做好工作。2、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每月1日上报上月总部及各分校当月出库情况。3、及时、准确登记出入库内容。4、定期配和会计对仓库进行盘点、复盘。5、及时收发采购计划表、申请表,按学校的采购需要与要求制作当月采购预算,经审核组织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工作,不得以任何原因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经营工作。四、出纳业务处理准则(一)本处理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二)现金的支付由出纳凭支付证明单付款,此项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出纳应负责审核。(三)学校一切支付,应经主管、分管领导、总校长核定后支付。(四)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部门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五)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收款人或厂商,本校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校人员代领者,需经总校长核准。(六)本校一切支付,应以符合标准的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七)支付款项应在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支付后加盖支付日期及经手人签章。(八)原始凭证的审核必须依照下列步骤:1、入库物品款项: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入库单并附申购单经有关部门签章证明及核准,方能报送财务部,请在凭证上备注采购地点及联系方式。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相关部门填具借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报送财务部门。3、广告费用:应根据统一发票、样稿及复印件,经主管、分校长、总校长签章后报财务部门。4、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方能报送财务部门。(九)学校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1、一般费用的付款:内部员工费用,每周二支付;外部费用每周四支付;2、薪金的付款:职员每月20---25日。3、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相关人员另行签呈总校长批准后,再予支付。(十)薪金的支付,应由行政部出具考勤表及各种行政考核资料,由教务部出具教学考核及授课课时,前台出具招生及返学报表,由行政部人力资源编制工资表,于付款期限前三日送交财务部门。(十一)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主管、分校长、总校长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十二)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五、费用支出管理制度(一)借款管理制度1、借款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手续原则。2、借款人必须按要求填写借款单,填清大小写、事由、日期等,然后送交部门主管、分校长、总校长签字审批。3、借款人借用现金,须在15日内履行报销手续。44、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5、财务部门有权要求借款人员将相关合同报价等资料提交财务部审核。总校派财务监察小组对所发生的票据任意抽查,对于票据所报价格超出市场价格5%以上的部分,对票据经受人处以5倍罚款。凡监察小组抽查票据所罚款项60%的部分归监察票据当事人所有,计作奖金。(二)财务具体的结算、报销制度1、严格按要求填写报销凭证,所有票据不得涂改。2、财务部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据有权拒绝受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据,财务处有权退回,令其补办手续或更正。3、对于各部门或各分校当月发生的费用票据必须于当月最后一日结清,若推至下一个月,则不予报销。4、采购人员每次采购前应到仓管部核准库存结存,列出实际应购买的清单,打借据借款购买。采购完毕后,做好入库登记工作。借款至报帐期限为7天,超过7天的财务部拒绝办理,所借领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办公用品、书籍资料及固定资产等物件购入所发生的费用支出,报销人除填写报销单外,还须由仓管人员填写入库单予以确认,否则财务不与办理报销手续。另所有办公用品等日常损耗品必须在每月28日上报的采购申请中体现,由采购人员统一购买。若当月另外购买,则一律不予报销。6、在办理退费事宜时,应严格遵守我校的《学员学业管理规定》中的退费管理规定,并由学员写明退费原由、金额,经本人签名和任课老师签字认可后,将听课证,收据及退费证明一并收回,缺一不可。各分校必须由分校长签字,并交由财务部签字后办理。7、各分校财务人员定时将本校收入、费用、退费情况上报总校财务部,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种表格及数据。各分校超过500元的收入应及时上缴总校财务部。各分校财务应采用集中交帐的原则,定于周二上午11:00之前交账。(三)费用开支管理目的:为严格控制非经营性费用开支,防止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费用包括:差旅费、员工培训费、业务费、办公用品费、电话费、通勤费等。1、差旅费开支标准(1)出差住宿费标准分校长、校长助理标间不超过100元/天;其他人员标间不超过60元/天。学校派总部学习的可按总部实际住宿安排情况而定。(2)出差交通标准①部门负责人、直营校总校长及以上人员出差可乘火车硬卧,出差地包乘出租车(每天20元内),年指标超计划任务的可乘火车软卧或动车。其他人员乘坐普通列车或汽车,出差地不得乘坐出租车。②特殊情况超标准,需事前经总校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超标准部分交通费用。(3)差旅费报销程序及有关规定①所有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校长批准方能出差。②差旅费的报销,一律凭有效票据,由部门盖章、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联合审核后,报总校长批准报销。③凡超支的差旅费一律由个人承担。人员趁出差机会,事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而擅自绕道探亲、访友、旅游者,其绕道费用全部由出差者个人自行支付,同时作违纪论处,并处罚工资。④以上标准只限于短期公差,不适宜长期住勤、学习和会议人员。长期住勤、学习及会议由学校领导商议批准后执行。⑤市内及省内附近地区出差的,夜晚尽量争取返回,不得随意借故入住酒店,特殊情况除外(时间紧迫或来回费用高出酒店费用的)。(4)住宿费、交通费应本着有效利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如去近距离教学点时,两人及以上人员应5尽量同去,以节约交通费用,分校在安排教师授课时应把好关口。2、宣传广告费(1)宣传广告费的开支范围:宣传学校及分校的印刷品、条幅、年历、赠品、演出活动的举办和赞助开支,报刊、杂志等媒体的广告宣传、电视广告制作及播放开支等。(2)宣传广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评估,广告费的开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监管措施,财务部及市场管理中心、直营校必须参与询价谈价、评估结算的全过程,当客观条件不便参与时,可委托或授权其他部门人员参与,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策划设计、询价、结付均由一人经手完成,否则追究市场部等相关部门的责任。(3)宣传广告费的总量控制在全年招生销售收入的6%的范围内。3、办公用品管理(1)办公用品应提倡节约精神,学校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文具、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月采购计划和领用计划报领导审批后,统一交由采购部购进并保管,各部门按月或学期领用。凡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购买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2)不归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办公用品由使用部门负责维护和保养使用,并落实责任人,如桌、椅、微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沙发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归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由个人负责管理维护,如教材、教案、教具、文件夹、胸牌、笔、纸、本、计算器等,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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