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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6-中建一局集团经营指标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中建一局集团经营指标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资料和数据,为各级领导和其他部门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加强经营管理、进行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是中建一局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京外区域公司(省市公司)进行经营系统统计工作的总则,其目的是统一全集团经营系统的统计指标和统计模式,包括名称释义、表格说明、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等,以便于比较、总结,提高全集团经营管理工作的水平。本办法与各子公司的有关经营统计工作的管理办法共同组成中建一局集团经营系统统计工作的管理体系。1.3本办法适用于京内外承揽工程项目。2.名词释义中建一局集团经营系统统计指标主要有合同额、建筑面积、承揽方式、中标率等。2.1合同额2.1.1合同额是指报告期新签的各种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2.1.2合同额的统计按照“谁签约、谁统计”的原则处理。2.1.3合同额包括:2.1.3.1已正式签约的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2.1.3.2已中标未正式签约的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2.1.3.3已进场施工未签合同、未办理投议标手续(含已签协议书和未签协议书的)的工程估价,待签订合同或办理投议标手续后再行调整;2.1.3.4由业主指定外单位做分包,本企业仅收总服务费的,合同额仅统计总包服务费。2.1.4合同额的归属2.1.4.1集团公司、子公司自行签约的计入各自的合同额;2.1.4.2由子公司运作、集团公司名义签约的,合同额计入子公司;2.1.4.3由一子公司运作,集团公司签约,另一子公司施工的,合同额由运作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协商确定各自的合同额比例;2.1.4.4由两个子公司共同运作,其中一个子公司签约、中标后两家施工的工程,按各自的施工比例计算合同额;2.1.4.5专业子公司在集团内部分包工程的分包合同额单列。2.1.5合同额的调整2.1.5.1报告期以月计算,按季调整,年底最终确定;2.1.5.2报告期内撤销的往年签订的合同、以及往年漏报或没报的合同额,报告期内和历史资料均不予调整。报告期内对以前报告期已签合同进行补充合同时,增加的合同额按当年新签合同额统计;2.1.5.3合同额的统计口径应与主业营业额相对应。合同额的统计要真实地反映在手任务情况。2.2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与合同额承包范围相一致的工程的建筑面积。2.3承揽方式承揽方式是指承揽工程的方式,包括投标、议标。2.4中标率中标率是指报告期内中标项目在投标项目中所占的比例,包括个数的比例、建筑面积的比例、合同额的比例。3.经营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3.1中建一局集团经营指标统计报表是北京市建委和中建总公司主管经营部门,为实现经营统计调查目的而下发的主要调查文件形式,同时也是我集团为及时、准确地反映全集团的经营状况而设置的主要文件形式。对于一切合法报表中的经营统计内容、指标含义、计算方法、报送期限、报送程序等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或削减。3.2中建一局集团经营统计报表的管理范围包括:应向总公司经营部门和北京市建委相关部门提交的报表、集团内部制订的经营统计报表:工程承包合同额统计月报(中一经表1)投(议)标工程月统计报表(中一经表2)投标项目中标率统计表(中一经表3)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月报表(中一经表4)企业人员、在施、已竣工程情况一览表(中一经表5)工程信息跟踪情况月报表(中一经表6)合同额比照表(中一经表7)建筑企业施工任务情况一览表中建一局集团经营情况简讯(含中建一局集团工程任务承揽汇总表、季度经营情况分析和同期对比图)(以上报表见附录)3.2.1工程承包合同额统计月报(中一经表1)集团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京外区域、京外分公司须及时、准确地将每月承揽到的工程项目的合同额等(含京内、京外)有关内容清楚地填写在此报表,于每月28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合同额须认真按照第2条的名称释义进行统计;工程类型包括住宅(公寓、商品房、别墅等)、公建(宾馆、商场、学校、综合楼等)、厂房等;本表填报数据应真实可靠、名称准确统一、与报生产部门的一致,半年调整一次,年终确定。3.2.2投(议)标工程月统计报表(中一经表2)集团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京外区域、京外分公司填报此报表。本表工程为本年所投京内京外全部投标工程,要求于每月28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3.2.3投标项目中标率统计表(中一经表3)集团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京外区域、京外分公司填报此报表。投标项目中标率统计表是为考查集团各子公司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中标比例所设,以便于各子公司和全集团测定市场竞争能力,并有针对性地找出投标过程中的薄弱处予以解决,提高全集团的竞争能力。本表统计包含当年所投京内京外全部工程。本表须于每月28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3.2.4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月报表(中一经表4)集团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京外区域、京外分公司填报此报表。本表工程为本年签订合同的京内京外全部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于每月28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3.2.5企业人员、在施、已竣工程一览表(中一经表5)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填报此报表。本表工程为本年在施的京内、京外全部工程,京内、京外工程应分页填报,要求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以便于汇总上报北京市建委。3.2.6工程信息跟踪情况月报(中一经表6)集团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京外区域、京外分公司填报此报表。集团各子公司须快捷、准确地将工程信息(含京内、京外)的有关内容清楚地填写在此报表,于每月28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本表是为及时针对集团内若干家子公司同时参与某一项目的跟踪时进行协调所设。故各子公司应认真、准确地填报此表,以尽可能避免集团内部的同业竞争。3.2.7合同额比照表(中一经表7)市场拓展部根据工程承包合同额统计月报(中一经表1)汇总形成,对集团各子公司指标完成情况及近三年的合同额情况有全面的比较分析。3.2.8建筑企业施工任务情况一览表此报表要求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填报,主要依据为财务管理部的统计月报和投(议)标工程月统计报表,并于每下月初10日内上报北京市建委招投标办公室。3.2.9中建一局集团经营情况简讯(含中建一局集团工程任务承揽汇总表及附表,季度经营情况分析和同期对比图)此简讯由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完成。主要内容为全集团工程信息、工程任务承揽情况的文字说明,以及全集团工程任务承揽汇总表。要求每下月初5日内完成,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同时抄送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反映全集团的经营状况。3.3以上经营统计报表要求在报送之前必须认真、缜密地核对和填报,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手写)后,方可报送。3.4报表报出后若发现有误,应在规定报送日期后3日内向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更正(电子邮件或书面),同时通报相关部门。3.5在充分利用以上经营统计报表内容的基础上,根据集团经营发展和管理决策的需要,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可增设必需的经营统计报表,并制订相关办法。3.6市场拓展部按月或季将做好的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反馈给子公司、集团公司京外区域(省市)公司,以便使大家更全面和准确的了解集团市场营销状况。4.经营系统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4.1经营系统统计负责人中建一局集团经营系统各级统计工作由各级主管经营的主要领导负责。集团经营系统统计工作负责人由集团公司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担任。各公司应指定一名经营系统的主要领导担任公司经营统计负责人,并报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4.2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是全集团经营指标统计的归口管理单位,对集团内各单位经营指标统计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责任。4.3经营系统统计人员集团公司及各所属公司两级经营系统应指定专兼职经营统计人员。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为全集团经营统计归口管理责任部门,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负责全集团经营系统的统计管理及对中建总公司和北京市建委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集团公司、二、四、五、六公司、安装公司、机施公司、装饰公司和集团公司资产重组中新成立的子公司的经营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经营统计具体负责人,并报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4.4中建一局集团公司京外区域(省市)公司的经营统计工作,应指定具体负责人,并报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4.5经营统计组织网络图中建一局集团经营系统统计工作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对口为原则。各级经营统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在业务上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同时应服从同级综合统计部门在业务上的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形成一个经营系统统计工作纵向行政关系和经营统计与同级综合统计横向业务关系相结合的工作网络图4.5经营统计人员条件经营系统统计人员应具有同等工程系列或经济系列职称,并接受过统计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营统计责任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经营统计责任人员应具备《统计法》要求的职业品德和素养。4.6经营统计工作岗位责任制4.6.1经营统计负责人职责4.6.1.1组织协调本单位经营统计工作,督促经营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经营统计调查和上报任务;4.6.1.2审批进出经营统计数据,协调内部经营统计资料供应关系,协调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京外区域的经营统计工作;4.6.1.3各公司报表均应经本公司经营统计负责人签字(手写)后,方可提交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4.6.2经营统计职责4.6.2.1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负责全集团经营统计工作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各子公司经营部门负责本单位经营统计工作的全面管理和协调;4.6.2.2组织领导、全面协调和管理本单位经营统计工作,完成经营统计调查、汇总、上报任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综合计划统计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子公司综合统计部门子公司经营部门同级国家及地方建筑统计机构中建总公司经营系统统计部门集团公司京外区域公司京外子公司经营部集团公司京外省市公司4.6.2.3建立健全全集团经营系统统计工作管理网络,制订实施本单位经营统计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统计报表制度等;4.6.2.4统一管理经营统计数据的出口、反馈;4.6.2.5规范经营统计基础工作,健全经营统计报表、经营统计台帐、经营统计图表和原始记录等,做好登记和管理工作;4.6.2.6收集、加工、整理、保存经营统计资料。定期提供反映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准确地编制经营统计报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同级综合统计部门。5经营统计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利用5.1经营统计资料的收集传输5.1.1经营统计资料的收集传输网由4.5条的经营系统统计工作网络组成;5.1.2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兼有集团经营系统信息中心的功能,统一管理全集团经营统计数据和资料,各单位应尽可能地予以配合,以使集团经营统计资料尽量齐全;5.1.3对用于宣传报道、总结评比、对外公开发表的经营统计数据和资料,必须交经营系统的主管领导审查核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差错。5.2经营统计资料的保管集团经营系统的各级经营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挑选有保存价值的经营统计资料,建立档案进行保存。对所有的经营统计资料,要做到科学分类、详细登记、查阅有目、档案入卷、存放适当,按不同内容和时间装订成册,由经营统计负责人员保管,并建立相应的经营统计资料管理交接制度。5.3加强经营统计分析工作。经营系统负责经营统计的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经营状况,提出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经营统计分析报告。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应定期(半年、一年)发布全集团经营统计指标,同时写出经营指标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报告,以简讯形式报送集团公司领导。各子公司亦应定期(季度、半年、年)发布本公司经营统计指标,同时写出经营指标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6经营统计工作手段和经营统计人员的培训6.1经营系统必须给负责经营统计工作的责任人配备计算机,充分运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完成经营统计工作,用计算机编制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并进而达到全集团经营系统的计算机联网。6.2强化经营统计人员应用计算机的意识,将熟悉计算机操作作为经营统计人员的基本技能要求之一。6.3加强经营统计人员的培训,学习相关的统计法规和市场经济理论,了解全国和北京市建筑市场的发展状况,使经营统计资料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真正起到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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