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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决策和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对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投资业务进行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管理风险,促进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保监会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本金及总资产中符合保监会额度限制内资金所进行的股权投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公司相关部门在开展涉及股权投资业务时必须遵照执行。第二章股权投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四条公司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目标是按照保监会规定的投资范围及比例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第五条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信守合同承诺,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公司股权投资业务以专业化分工管理为原则,按业务性质设定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必须制定明确的管理流程,相关业务人员必须遵照执行。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是股权投资和退出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项目评审工作组、资产管理部(中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决策。资产管理部(中心)下设股权投资室根据授权负责日常投资管理。第三章股权投资管理职责分工第八条投资管理委员会公司总裁室下设投资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向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总裁室负责。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及授权范围内,审议并确定公司各项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总体方案,主要负责处理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投资事项。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投资管理职责:(一)审批决定项目是否立项并开展尽职调查;(二)审批通过投资管理团队对项目团队组成的建议;(三)审批通过资产管理部(中心)建议的派驻董事人选;(四)审批通过管理团队对项目资金配置及管理的建议;(五)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按照有权审批机构的决议具体执行;(六)对投资项目的退出按照有权审批机构的决议具体执行。第九条项目评审工作组项目评审工作组由投资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资产管理部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列席会议)构成。项目评审工作组履行以下投资管理职责:(一)对投资管理团队报送的项目进行初审与筛选;(二)对投资项目的交易结构设计的合理性进行审议;(三)将审议通过的项目方案提交至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申请立项审批。第十条资产管理部(中心)经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授权,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组织股权投资项目立项、实施、退出和风险管控、合法合规、信息披露、激励考核等全面工作。资产管理部(中心)履行以下投资管理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投资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并提交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二)负责组织投资团队开展投资项目开发、审议筛选、尽职调查、完成投资交易、组织投资退出计划实施;(三)组织项目评审工作组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和筛选;(四)参与投资立项申请决策过程,为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五)负责向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派驻董事人选,并引入网络资源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网络资源是指国内相关行业的企业中对管理、机制创新、并购整合等业务确有实战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员形成的对公司投资企业实现价值增长的人才储备网络)。第十一条项目高级经理/经理资产管理部(中心)负责为每个投资项目建议1名项目高级经理或经理人选,负责领导项目团队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投资管理工作。项目高级经理/经理对项目开发、审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执行、投资管理和投资退出等整个投资管理周期全程负责。第十二条项目团队项目经理根据项目性质和具体任务建议项目团队人选,项目团队人数应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而定。项目团队中必须包括资产管理部(中心)人员,根据需要,项目负责人还可建议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加入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人选需提交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项目团队履行以下投资管理职责:(一)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立项报告和投资意向书;(二)开展项目尽职调查,起草尽职调查报告;(三)评估项目价值,完成项目评估报告;(四)设计项目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格区间,协助项目负责人起草项目投资方案;(五)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合同谈判与沟通,起草投资协议;(六)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投资项目交易执行的相关工作;(七)协助项目负责人对投资项目投后监控与增值服务;(八)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投资交易退出。第十三条股权投资岗人员(一)负责开展辖下相关产业、市场的分析和研究;(二)负责对投资企业、项目的专题研究。以分析研究成果组织查寻项目储备库中的优质项目并支持公司投资运营;(三)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与项目执行。第四章股权投资授权机制第十四条在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范围内,实行授权制。各级管理人员审批权限由公司《投资交易授权管理办法》确定。第十五条如遇其他特殊情形,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应履行相应的知会职责。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资产管理部(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公司股权投资决策和授权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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