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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SE管理体系文件为满足施工建设管理的需要,做到无事故、无伤害、无损失,保证员工的安全,保护周边的环境,本着“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的原则,借鉴先进的HSE管理理念和方法,结合生产实际,对项目部现行的管理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建设QHSE管理体系,通过执行HSE管理制度融入日常生产管理,基层领导切实做到有感领导,促进全员参与,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的HSE意识,纠正不安全行为,从而有效控制过程风险,预防施工发生。把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模式系统化地进行整合,打造四位一体的科学、系统、完善、标准化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一、文件控制程序1、目的对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对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2、适用范围项目部及与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场所。3、术语和定义引用《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Q/SY2.1)、《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指南》(Q/SY2.3)和《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Q/SY2.2)4、职责4.1办公室主控本程序,并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管理项目颁发的管理类文件,组织、编制受控文件总清单。4.2项目经理负责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的批准与发布。4.3项目总工代表组织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的编写,负责管理手册的审核、程序文件的批准发布。4.4工程部负责质量技术文件的控制和管理,编制技术文件清单。4.5其它责任部门设专职或兼职文件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控制和管理。5、工作程序5.1文件的分类①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方针目标;②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手册;③管理体系程序文件;④项目管理标准、项目技术标准;⑤其它文件,包括管理性作业文件、技术性作业文件、记录样表等;⑥外来文件。5.1.1技术性作业文件包括:图纸标准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及业主提供的图样资料等。5.1.2管理性作业文件包括: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行政文件、质量计划、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工程合同、设备管理资料、质量记录等。5.1.3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国家、行业管理与技术标准,上级下发的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业主提供的文件等。5.2文件的状态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文件。受控文件需在文件上加盖“受控文件”印章,并注明分发号。过期和失效文件加盖“作废”印章。5.3文件的编号①项目管理体系方针目标的编号按公文编号的形式编号,发文编号为单位代号、年份、序号;②管理手册:质量手册编号为:QDGL,SC一**如:QDGL,SC一11AQDGL一代表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项目SC一代表手册11一发布年份A一手册版本③程序文件:程序文件的编号为:QDGL,CX*一**如:SC,CXl一11AQDGL一代表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项目CX一代表程序文件l一程序文件序号11一发布年份A一程序文件版本④支持性文件:支持性文件编号为:QDGL,ZQDGLH-XX-,-**QDGL一代表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项目ZQDGLH一代表支持性文件XX代表编制部门名称拼音字母缩写如ZHJ代表工程部*一文件序号**—代表发布年份如QDGL,ZQDGLH—ZHJ—01—11代表工程部11年编制的0l号支持性文件。5.4文件的编写、审核与批准5.4.1体系文件的编写与审批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方针和目标,由项目总工代表组织编制,各部门提出方针和目标草案,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草案的编制,报项目总工代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发布。a)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在项目总工代表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编写,项目总工代表对手册进行审核,总经理确认后批准发布。b)程序文件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编写小组进行编写,由项目总工代表批准。5.4.2技术性文件的编制与审批a)项目内部文件由主管职能部门起草行文,总工程师审批;b)上级下达的技术规定、文件需要转发的由主管部门起草行文,总工程师签发;c)二类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由工程部批准,一类工程由总工程师批准。5.4.3管理性文件的编制与审批管理性文件由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报主管领导审批。5.4.4各部门每半年编制一次部门管理性、技术性有效文件清单,分别报办公室和工程部。工程部汇总后,每年编制一次项目技术性有效文件清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所有管理性和技术性有效文件后,编制项目有效文件总清单,一般每年发布一次。5.5文件的发放5.5.1经批准的文件,由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按发放范围和分发号发放,文件领取人在“文件发放及领用记录表”上签字。受控文件填分发号:非受控文件的发放,不作标识。5.5.2文件破损需要更换时,更换部门或人员应将原破损文件交回原发放单位,发放单位按照文件的发放手续补发新文件。新文件的分发号仍沿用原件分发号。5.5.3文件丢失需补发时,丢失单位或人员应向原发放单位说明原因,发放单位按文件的发放手续重新办理发放手续补发新文件。补发的新文件编制新的分发号。在原文件发放记录中注明原文件丢失作废。必要时将作废文件的分发号通知各部门,防止误用。5.6文件的更改与更新5.6.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需要更改时,由总经理组织召开管理评审会议讨论决定更新内容。并重新批准与发布,办公室对其进行换版更新。5.6.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更改。由单位或人员填写“文件修改申请表”,注明更改内容、更改原因。由办公室收集整理,组织有关人员评审后。经项目总工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原文件持有单位或人员。各文件管理人员在原件上进行更改。5.6.3其他文件的更改,任何单位或人员可对现行体系文件提出更改意见,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调查、评审后,有必要更改时,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填写“文件修改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到原文件持有单位,更改内容在原件更改。5.7文件的换版与作废5.7.l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手册和程序遇到下列情况由总经理决定换版。a)国家及上级政策、标准、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方针和目标、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已不适应;b)体系运行中发生较大问题;c)项目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发生重大变化。5.7.2其它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经多次更改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决定是否换版。5.8文件的作废作废的文件由发放部门收回并销毁,需保留的资料加盖“作废”印章,与有效文件分别存放。5.9文件的管理5.9.1对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必须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5.9.2项目各部门和项目部要建立“受控文件清单”。5.9.3受控文件未经允许,不得提供给项目以外的人使用。如必要时,可经项目总工代表批准后,方可提供给项目以外人员使用。5.9.4手册和程序文件不得随意复制和随意涂改。需要使用文件的人员应到文件发放部门办理领用手续,项目内不得使用复制文件,一经发现立即由文件管理人员收回销毁。5.9.5需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经项目总工代表批准后,方可借阅。5.10外来文件的控制办公室负责外来文件的接收登记。在收到外来文件后,填写“来文处理单”,并按文件来源渠道进行编号,并报请主管领导批阅,按批示办理。6、相关文件《记录控制程序》7、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记录7.1文件发放及领用登记表7.2文件修改申请表7.3来文处理单7.4受控文件清单二、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2、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部与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3、术语和定义引用《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Q/SY2.1)、《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指南》(Q/SY2.3)和《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Q/SY2.2)中相关术语和定义。4、职责4.1办公室主控本程序,并负责编制本程序,负责项目各种记录的编号、管理并对各部门的记录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安质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的运行控制记录并监督检查。4.3计划合同部负责合同评审、招标文件评审以及合同履约和开工前办理有关手续的记录的整理、保管和监督检查。4.4机械物资部负责对物资管理、设备使用与管理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记录的监督检查。4.5综合办公室负责对人力资源的能力、意识与培训及上岗、转岗、待岗的记录并收集、整理、保管和监督检查。4.6工程部负责产品实现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和纠正、预防措施、统计技术应用等工作记录的监督检查。4.7项目下属各项目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填写、收集、整理和保管。5、工作内容5.1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对产品检验和试验结果的记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填写和来自供方的记录。5.2记录的编号5.2.l管理体系文件涉及的记录,代码为:JL*,*一*如:JLXX/XXX--01章节内记录表顺序号环境、安全管理标准条款号质量管理标准条款号代表记录5.2.2其它记录按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表格使用。5.3记录表格的设计、审批和更改5.3.l记录表格的设计要符合实际需要和业主及相关方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5.3.2记录格式由各要素主控部门制定,由各部门领导审核,报项目总工代表。5.3.3记录表格的标题应直接体现记录内容,以便于正确填写、识别和查阅。5.3.4管理体系文件涉及的记录表格需更改时,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后报项目总工代表批准。5.4记录的管理5.4.1记录的填写a)填写记录要及时,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语言简练、字迹清晰、签字完整;b)填写时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5.4.2施工记录由项目部资料员依据《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填写。5.4.3记录的方式以文字图表为主,必要时可采用磁带、磁盘、照片、胶片、录像带等媒体方式。5.5记录的保管5.5.1各部门及项目部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记录的收集、整理、编目、移交。5.5.2记录应在适宜的环境中保存,要做到防火、防潮、防虫蛀、防盗、防损坏、变质和丢失。特殊媒体方式的记录也应有适宜的保存条件,必要时保存备份,记录的保存方式要便于检索。5.5.3需移交的记录在整理完毕后归口管理部门。5.6记录的保存期:详见“记录清单”5.7记录的借阅5.7.1查阅各部门的记录需该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5.7.2借阅归档的记录应执行档案管理制度。5.8记录的销毁记录保存期满销毁时,经原存档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销毁。6、相关文件《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手册》《文件控制程序》《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7、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记录7.1目录7.2记录清单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对项目在建筑施工活动、建筑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实现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环境因素的有效控制,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项目在建筑施工活动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的控制。3、术语和定义引用《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和项目《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手册》中相关术语及定义。4、职责4.1安质部主控本程序,负责汇总各部门的环境因素,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价,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4.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因素识别,形成本部门的“环境因素清单”,报项目安质部汇总。4.3项目总工代表负责审批“重要环境因素清单”。5、工作程序5.7环境因素的识别5.1.1环境因素的识别应覆盖项目场所、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及相关方的影响。5.1.2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5.1.3识别环境因素时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向大气的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土地污染、废物管理、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其他社区问题和当地环境问题。5.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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