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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滁州市女性人口占滁州总人口近半数,是滁州社会和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于推动滁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意义。2001年滁州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滁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了妇女在经济、决策和管理、教育、健康、法律、环境等六大领域的发展目标与策略措施。十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推进《滁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实施,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下,《滁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立的主要目标得以基本实现。妇女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的人数明显增加,参政水平有较大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机制更趋完善,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得到贯彻,妇女生存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妇女事业的全面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的贡献。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的利益与需求日益多元2化,妇女发展与男女平等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新挑战。妇女发展存在城乡与区域上的不均衡,妇女发展尤其是农村妇女发展能力的提升面临诸多困难;妇女参政人数虽有提高,但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在应对日渐复杂的社会环境方面还需进一步健全改善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妇女发展,使滁州妇女发展与滁州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还不完全适应,与建设和谐滁州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未来十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面转型、追赶跨越、富民强市的关键时期,既为我市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制定和实施新一轮十年妇女发展规划,对于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社会性别平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立足滁州实际,制订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发挥妇女在我市经济社3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全面推进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法律、环境等领域的发展,加快推动我市妇女事业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利益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和环境优化方面的发展。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注重社会公平,完善和落实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政策,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缩小两性社会地位的差距,促进两性协调发展。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和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和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二、总目标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妇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4面提高妇女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提升妇女发展能力;提高妇女经济地位,注重发挥妇女在我市产业转移、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扩大妇女政治参与,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健全妇女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和生态环境,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妇女与健康主要目标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健康素养明显提高,人均期望寿命进一步延长。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2015年达9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2015年达到80%以上);不断降低孕产妇死亡人数;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降低农村、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3、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0%以上(2015年达60%以上);60岁以上妇女健康体检率达95%以上(2015年达85%以上);提高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诊断率,降低妇女两癌死亡率。4、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以上(2015年达70%以上)5、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测率达80%和70%(20155达70%和60%);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95%以上(2015年均达90%以上)。6、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和剖宫率。7、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的环境和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8、农村妇女和流动、留守、残疾等妇女享受卫生保健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健康状况明显改善。策略措施1、强化政府保障妇女健康的责任。将妇女健康保障和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支持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营造促进妇女健康的社会环境。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行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提高妇女基本保健和医疗服务公平性,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差距,实行妇女特困和大病医疗救助。2、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支持力度。增加妇幼卫生投入,提高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经费的比例;增加农村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改善农村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状况。将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完善市、县、乡、村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计6划生育、社区卫生服务等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促进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加强基层产科建设,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完善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孕产妇产前检查和平产住院分娩逐步实行免费,将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优生优育宣传教育,普及围产保健知识,帮助孕产妇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科学地选择分娩方式,降低剖宫产率。明确孕产期保健工作的公共卫生服务性质,制定严格规范医院剖宫产收费标准,提高产科质量,促进安全分娩。4、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加强对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提高预防和治疗水平。加大预防和治疗宫颈癌和乳腺癌专项资金投入,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妇女至少每两年享受一次妇女病检查。对贫困、重症患者的治疗提供医疗救助。医疗保健机构开设相应专科门诊,提供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保健服务。5、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等疾病的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7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不良行为,有效控制艾滋病和性病的传染传播。6、提高妇女的营养水平。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妇女生理、心理特性的教育,提高妇女健康素养。大力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倡合理、科学的膳食结构,加强合理膳食指导。面向孕妇、哺乳期妇女等贫血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干预工作。加强对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7、提高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识别和处理精神疾病与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的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行为咨询辅导和干预,满足妇女多样化的心理健康需求。建立健全社区康复机构,提高妇女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复水平。8、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大避孕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选择科学合理的避孕方式,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9、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和服务,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社区体育,8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10、重点加强流动、留守、残疾等妇女卫生保健服务。针对特殊群体妇女实施一系列优惠、优待、优先保健服务策略,使其享受的卫生保健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二)妇女与教育主要目标1、在教育法规政策及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落实性别平等原则。2、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充分体现性别平等,提高高等院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3、学前三年女童毛入园率达80%(2015年达75%)。4、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女童巩固率达98%(2015年达93%),基本消除女童辍学现象。5、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达90%(2015年达到87%)。6、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3%(2015年达36%)。7、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得到提高。全市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2年(2015年达10.5年)。8、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每村配备一名女农民技术员,女性弱势群体受教育状况得到改善。9策略措施1.教育工作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有关教育的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和评估过程中,增加性别视角,体现社会性别意识。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教育规划和工作考核范围,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2.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开展性别平等教育的研究,探索性别平等教育系列教材的开发与设计。继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培训,在大、中、小学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在中小学校试点开展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核心的女性教育。3.改善教育人才队伍的性别结构。对教育决策和管理层的性别比例作出相应的政策规定,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层中女性的比例,提高小学、幼儿园阶段男性教师的比例。4.加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将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积极加以推进,实行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单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5.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大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通高中教育的扶持力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为10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供机会和条件。6.提高妇女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水平。保障妇女平等接受中高等教育,在中高等院校招生中,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高等院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保持基本均衡。7.保障贫困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完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助学制度,积极开展资助贫困女生的助学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落实好政府拨款、学校减免、银行贷款等助学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按一定程序设立女性专项教育基金。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
本文标题:滁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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