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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物价基础知识培训第一商场2012.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前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1-04-20发布并于2012-04-20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本标准代替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本标准与GB7718-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适用范围;-----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的定义,取消了保存期的定义;-----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式;-----修改了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标示方式;前言-----修改了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小于1.8mm时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修改了附录A中最大表面面积的计算方法;-----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C。GB7718-2004与GB7718-2011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名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发布部门国家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委员会卫生部1、修改了适用范围。2004版标准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食品,而2011版将适用范围修改为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并明确指出2011版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使标准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确。1、适用范围修改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范围①原条款:“本标准适用与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食品标签。”①扩大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②添加了本标准不适用范围:“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2、修改了部分术语定义。2011版标准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的定义,取消了保存期的定义,但保质期要求维持不变。2、修改部分“术语和定义”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术语和定义①预包装食品: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①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定义: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术语和定义②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②扩大了生产日期(制造日期)范围:“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同时删除了“3.6包装日期、灌装日期”的术语定义。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术语和定义③保质期、最佳食用期、最短适用日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③修改“3.7保质期、最佳食用日期、最短食用日期”为“2.5保质期”并删除该条款中“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的内容。④删除“3.8保存期、推荐的最后食用期限”和“3.4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条款的内容。⑤增加“2.6规格”条款的术语: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3、“基本要求”的修改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基本要求②修改内容,修改前为”4.7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①增加“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暗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内容条款。②修改内容,修改后为”3.8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基本要求③修改内容,修改前为“4.8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cm²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③修改内容,修改后为“3.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大于35cm²时,强制性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④增加“3.10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的内容条款。⑤删除“4.10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的内容条款。4、“标示内容”的修改。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式。修改了生产者、经销者的标示方式。修改了强制标示内容字符高度的要求。增加了致敏物质的推荐标示要求。4、“标示内容”的修改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标示内容①增加“4.1.1一般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的条款。②增加“4.1.3.1.4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条款内容。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标示内容④修改表格,修改之前为③删除了“5.1.2.2.1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的条款内容。④修改表格,修改之后为:配料类别归属名称胶基糖果的各种胶基物质制剂“胶姆糖基础剂”添加量不超过10%的各种蜜饯水果“蜜饯”配料类别归属名称胶基糖果的各种胶基物质制剂“胶姆糖基础剂”、“胶基”添加量不超过10%的各种果脯蜜饯水果“蜜饯”、“果脯”食用香精、香料“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标示内容⑤修改内容,修改前为“5.1.5.1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下列规定予以标示。”⑥修改内容,修改前为:“5.1.5.1.2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只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⑤修改内容,修改后为“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下列要求予以标示。”⑥修改内容,修改后为:“4.1.6.1.2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应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或仅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标示内容⑦修改内容,修改前为“5.1.5.1.3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但不承担对外销售,应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⑦修改内容,修改后为“4.1.6.1.3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⑧增加“4.1.6.2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联系方式应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的内容条款。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标示内容⑨修改内容,修改前为“5.2.1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饮用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⑨修改内容,修改后为“4.3.1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⑩增加“4.4.3致敏物质”的条款内容。5、标准附录GB7718-2004版GB7718-2011版附录①修改了附录A中最大表面积的计算方法,在计算最大表面积时规定包装袋等计算表面面积时应除去封边所占尺寸,使最大表面积计算更加科学精确。②增加“附录B食品添加剂在配料表中的标示形式”和“附录C部分标签项目的推荐标示形式”的条款内容。谢谢!
本文标题:解读GB7718-2011与GB7718-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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