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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2页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业主的权利1、对其专有部分依法行使所有权;2、对该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共用部分享有共同管理、使用和按其应有比例收益的权利;3、选举和被选举为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业主代表权利;4、选举和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的权利;5、对物业管理事务处理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管理服务行为;7、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建议或者质询;8、请求停止违反共同利益的行为;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业主的义务1、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和在小区内进行活动时,须遵守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2、遵守本公约的规定,执行和服从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3、遵守物业管理制度;4、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5、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当服务管理活动;第2页共2页6、按时缴纳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7、对专有部分进行装饰、装修,应当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应当告知周边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8、出售、出租、出借房屋者,应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本公约,承担相应责任;9、物业专有部分危害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业主应当及时修缮、维护或采取防范措施;10、有义务对经由物业专有部分的共有物业和毗邻建筑的维修维护提供配合;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文标题: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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