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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黑泥地小学刘国万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于小南区一.以下20道公司法供同学们一同学习,希望对你有一丝帮助!显然,答案是有特殊标记的。1、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典型的资合公司是()A、无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两合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2、甲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额为500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其向外投资额()A、不得超过5000万元B、不得超过2500万元C、不得超过1750万元D、不得超过1000万元3、两家国有企业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应由()A、股东会选举产生B、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C、监事会指定D、工会指定4、甲、乙两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丙为董事长。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是()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是()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之日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C、申请人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D、公司成立公告发布之日6、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甲、乙、丁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现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B、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C、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7、以下几种出资形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劳务出资B、管理技能出资C、信用出资D、非专利技术出资8、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分本公司的股票。这是()A、资本确定原则的要求B、资本维持原则的要求C、资本不变原则的要求D、资本独立原则的要求9、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A、公司债券发行人B、商业银行C、证券公司D、投资咨询公司10、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其资产总额为2亿,负债为1.18亿元,净资产额为8200万元。该公司净资产额()A、已占资产总额的40%以上,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B、已达2500万元以上,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C、已达3000万元以上,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D、未达到1亿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11、某公司欲发行公司债券,应当()A、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B、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C、由总经理制订方案,董事会批准,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D、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12、公司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应计入()A、资本公积金B、法定公积金C、任意公积金D、公益金13、某人购买了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他可以()A、在发行结束后,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随时转换为股票B、在发行结束30日后,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C、在发行结束3个月后,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D、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14、某有限责任公司打算与另一公司合并,该合并方案必须经()A、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C、全体股东通过D、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通过15、公司解散可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以下各项中属于公司强制解散的事由是()A、公司营业期限届满B、公司合并、分立C、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D、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16、某有限责任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决定解散,其清算时的清算组()A、由股东组成B、由董事组成C、由监事组成D、由有关主管机关指定人员组成17、下面列举的事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A、破产宣告前成立的设定了抵押权的债权B、有财产担保,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而受清偿的部分债权C、罚款D、破产宣告时未到期亦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18、某公司因债权人的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时,应通知()A、全体债权人参加B、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参加C、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参加D、债权人推选的代表参加19、甲、乙、丙三个共同出资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比例分别为20%、20%、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丙将自已在该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知晓后均不同意。以下几种意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也不得将出资转让给丁B、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就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C、丙的表决权占全体股东表决权的1/2以上,他完全有权决定将出资转让给丁D、丙有权自由地转让出资,无需经甲、乙同意20、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合伙企业的特点之一是()A、以营利为目的B、具有法人资格C、有独立的名称D、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二、判断正误题(对的打“√”,错的打“×”。)1.我国的公司类型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2.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4.董事会或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5.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资产也就是注册资本。(×)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7.控股股东,仅指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大于50%的股东。(×)8.公司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不再对公司的债务负责。(√)9.上市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10.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11.并非所有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都需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我国公司解散的原因是资不抵债。(×)13.股票转让的出让人是股东。(√)三、简答题1.公司的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答: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行政区划名称2.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哪些合法权益?答: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加强职工的岗位培训;参与民主管理3.发行公司债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4.上市公司的条件有哪些?答: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四、比较分析题1.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答:股东人数不同;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不同;设立方式不同;对资本的划分要求不同;对组织机构的要求不同;股东持有股份的证明不同;对外信用基础不同;财务账目的公开程度不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不同;股权转让方式不同;2.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答:出具发行的主体不同;出具发行的要求和条件不同;持有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持有人的利益分配不同;持有人风险不同。3.董事和监事的区别答:工作不同;任期不同;出处不同;是否兼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同;是否出席董事会不同。五、案例分析题1.甲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欠被服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00万元,乙企业(合伙企业)欠被服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0万元。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欠被服有限责任公司货款50万元。(1)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向甲企业的股东张某、李某要求偿还100万元,理由是甲企业无力偿还,张某和李某均表示,他们设立公司时,出资已到位,没有偿还100万元的义务。(2)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向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要求偿还120万元。赵某提出,自己与另一合伙人王某有约定,2人各自对外承担50%的债务,因此只愿偿还给被服有限责任公司60万元。(3)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向丙企业业主黄某要求偿还50万元。黄某提出,自己的注册资本是10万元,因此应当在10万元内承担责任。问题:(1)对甲企业的债务适用哪部法律的规定?张某和李某的主张是否正确?为什么?(2)对乙企业的债务适用哪部法律的规定?赵某的主张是否正确?为什么?(3)对丙企业的债务适用哪部法律的规定?黄某的主张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1)甲企业的债务适用《公司法》的规定。甲企业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张某和李某的主张正确。因为他们设立公司时,出资已到位。(2)乙企业的债务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赵某的主张不正确。因为合伙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3)丙企业的债务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黄某的主张是不正确的,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2.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全部100万元法定公积金中的75万元按人头平均增加股东的注册资本。试分析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答案】合理的地方是:将全部100万元法定公积金中的75万元增加股东的注册资本不合理的地方是:增加注册资本不应由董事会决定,而应由股东会决定;不应按人头平均增加注册资本,应按出资比例。3.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的时候,有三个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质疑。(1)张某,5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出狱已经4年;(2)李某,曾任一家国有企业的厂长,因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该企业已宣告破产;(3)刘某,现任某镇副镇长。试分析张某、李某和刘某是否具有担任董事的资格。【答案】张某有资格;李某无资格;刘某无资格六、合伙企业法选择题1.甲、乙、丙欲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其设立程序与条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三者必须签订书面合伙协议C.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D.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和条件,法条依据主要是《合伙企业法》第14-17条。需要注意区分的是,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那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及其处分。第20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故A、B项正确。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故C项错误。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向合伙人以外的人出质,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的,该出质行为无效,但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D项错误。3.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
本文标题: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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