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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十二五”工作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现代渔业建设和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和渔业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一、现状和工作成效我国是世界渔业大国,据统计2010年全国渔业人口2081.03万人,其中渔业从业人员1399.21万人;拥有渔船106.56万艘,占世界渔船总数四分之一以上;水产品总产量达5373万吨,占世界水产品总产量比重超过三分之一;渔业经济总产值1.28万亿元,其中渔业产值6750亿元,占农业产值比重为9.3%。渔业的发展为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增加农渔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维护海洋权益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渔业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受自然条件、物质条件和人为因素影响大,特别是我国,由于渔船数量多、作业范围广,其风险程度远高于其他产业。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现代渔业、保持渔区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渔业风险特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努力克服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增多等不利因素,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态势,渔业安全事故逐年下降。2010年,发生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263起、死亡人数319人,与2005年相比,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3.8%和47.6%。其中,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9.1%和24.2%,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75%和75.5%。(一)领导重视、社会关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十一五”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就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为贯彻《通知》精神,我部与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文明渔港”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把渔业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形成了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协作、渔业部门主抓的工作局面。同时,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组织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投入,进一步夯实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根据《渔业法》和《安全生产法》要求,国家先后制定、修订了《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办法》、《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近年来我部和各地进一步完善了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渔船检验、登记、捕捞许可、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渔业安全事故调查统计、渔业应急和远洋渔业管理等制度,建设了全国海洋渔船数据库和动态管理系统、远洋渔船船位监测系统,实现了渔船管理环节的相互衔接,使渔业安全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宣传培训广泛开展,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近年来,我部和各地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船员培训工作,开展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组织10万海洋捕捞渔民职业安全培训、全国涉外渔业船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和10万海洋捕捞渔民船东船长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地渔业部门针对当前渔业劳动力流动加快、船员安全生产技术和素质较低的情况,积极探索培训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突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重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渔业专项执法行动、伏季休渔、重大节假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四)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十一五”期间,中央和地方加大了渔港、渔业安全救助、通讯、船位监测、渔业保险等投入,仅中央投资建设的中心渔港有19个、一级渔港18个、内陆重点渔港16个,共投入建设资金21.51亿元,使我国沿海渔港建设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中央和地方财政建设和完善了渔业安全通信网络,对沿海渔船救生、通讯设备、船位监控系统、自动识别防碰撞系统(AIS)进行补助,启动了政策性保险补贴项目,其中中央财政安排救生筏补助资金3733.34万元,为沿海11个省(区、市)渔船救生筏(浮)配备3.7万余套,中央渔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000万元,扩大了渔业互助保险覆盖面,“十一五”期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共承保渔民316万人(次)、渔船24.6万艘(次),共支付赔款8.2亿元,积累风险准备金1.82亿元,使渔业安全装备建设和防灾减减灾能力明显提升。(五)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渔业安全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增强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合作,与交通运输部、中国电信和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了水上安全管理、海上救助、通讯服务、灾害预警等合作机制,与外交部建立涉外渔业事件处理机制,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等创建活动。通过合作机制的建立,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船员培训,发布航行警告,组织海难救助,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排查渔业安全生产隐患,维护渔业生产和渔船渔港管理秩序。与此同时,各地还高度重视渔业防台减灾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组织渔船进港避风、渔民上岸转移,组织渔民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渔业损失,保障了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与水上搜救中心合作,累计救助遇险渔船4683艘、渔民22232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3.9亿元。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国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为做好“十二五”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基础。但受诸多因素影响,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形势分析“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建设现代渔业,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有利的因素。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这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增加渔业安全管理基础投入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政府对渔业安全生产日益重视,“十一五”期间渔业安全管理的基层基础和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为“十二五”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历史转型期,渔业安全生产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挑战。一是灾害性天气多发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增多,风暴潮、龙卷风等海洋灾害也呈上升趋势,近几年平均每年登陆我国并造成灾害的台风达7个以上,不但给渔船、渔港、养殖设施等造成重大损失,还对渔民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据专家分析,“十二五”时期,这种趋势仍将持续。极端和灾害性天气的突发性、不可预知性,增加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也加大了管理难度。二是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给渔业安全带来严峻挑战。随着对外贸易和航运业的迅猛发展,进出我国沿海港口的商船日益增加。据交通部门统计,近年来,我国沿海海上货运量以平均每年100%以上的速度递增,在原传统渔场上航行的商船数量不断增多,大大增加了商船与渔船碰撞风险,航道规划与传统渔场争夺海域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三是新海洋管理制度深入实施使渔业安全管理外部环境更加复杂。我国与韩国、日本、越南等周边国家签订了渔业协定,与相关国家的海域划界逐步展开,海洋争议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全球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竞争日趋激烈,国际社会对公海渔业资源管理日趋严格,沿海国家入渔条件越来越苛刻,海盗行为日益猖獗。可以预见,“十二五”期间,我国渔船作业范围将受到进一步限制,海上作业和航行环境更加复杂,发生涉外渔业事件的可能性将进一步增加,渔业风险性将进一步加大。(二)存在问题除外部环境因素外,渔业内部因素经过多年的努力虽有所改善,但一些困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和防灾减灾能力依然薄弱。渔港是渔业生产和渔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渔船停泊避风安全的重要场所。“十一五”期间,虽然中央和地方都加大了渔港建设投入,使渔港建设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渔港建设规模和数量仍然不足,建设水平和标准仍然偏低,仍然不能满足渔船安全锚泊避风的需要。据统计,到2010年我国每290公里海岸线才有一个渔港,远低于日本平均每48公里和韩国平均每13公里就有一个的水平,76%的渔港仍然是历史形成的天然港池,避风设施缺乏,港池及掩护水域偏小。大部分渔港、渔用航标的日常管理维护经费无固定的投资渠道和财政保障,维修养护不及时,其功能发挥受约束,严重影响到渔船停泊和航行安全。另外,虽然近年来各地也加大渔船安全装备建设投入,使渔船安全装备水平有了一定改善,但由于我国渔船数量庞大,渔船船体陈旧、设备老化、安全性能差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渔业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十分突出。二是渔民安全素质差和技术水平低问题仍十分突出。海洋捕捞是一种特殊行业,虽然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渔民和船东船长培训教育,但随着传统渔民和职务船员流失,大量内地农民下海入渔,渔船船员整体素质下滑。特别是随着渔业劳动力流动速度加快,培训教育难度大,渔船船员安全意识差、技术水平低、船员持证率低等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力量不足,管理手段落后。目前,全国从事渔港监督、渔船检验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只有6000多人,管理力量明显不足。且现有机构大部分属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安全执法检查的装备比较落后,执法经费存在较大缺口,一些监管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到位。而且,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中,面临着渔港监督机构被拆分,人员编制和运行经费被减缩等问题,都严重制约了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法制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渔业安全法律法规是依法加强渔业安全监管的法制保障。近年来,我部和各地在渔业船舶管理、渔业船员管理、渔业应急救援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管理制度,渔业安全监管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渔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的形势、任务及环境发生了新变化,对渔业安全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拓展调整范围、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处罚措施、加快配套法规规章的制订。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改进技术装备,健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渔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现代渔业建设,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渔业是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事故,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对渔民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和减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属地为主,切实强化渔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要坚持属地为主、部门监管的原则,切实增强基层政府和管理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充分发挥基层管理组织作用,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教育为先,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人。针对近年来渔业劳动力流动加快、渔船船员素质下降的问
本文标题:渔业安全生产“十二五”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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