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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九章--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9-1第一节城镇体系规划的提出对区域城镇群体的研究早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开始了,克里斯塔勒、廖什、哈里斯、乌尔曼、维宁都有很杰出的贡献。然而城镇体系概念的正式提出是在20世纪60年代。1960年邓肯和他的同事出版了一本书,名叫《大都市和区域》,重点讨论美国城市的专业化作用在国家系统中的变化以及区域间、大都市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首次使用了城镇体系一词,并用这种新的观念来描述美国的国家经济和国家地理。1964年贝利把中心地等级体系的研究与一般系统论的语言联系起来,使城镇体系成为一个正式术语迅速流传开来。9-2第一节城镇体系规划的提出一、什么是城镇体系?城镇体系(UrbanSystem)也称为城市体系或城市系统,是指在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或国家中,由不同职能分工,不同等级规模,联系密切,互相依存的城镇的集合。9-3l.城镇体系是以一个相对完整区域内的城镇群体为研究对象。城镇体系只能是区域的城镇体系,而不是把一座城市当作一个区域系统来研究。2.城镇体系的核心是中心城市。没有一个具有一定经济社会影响力的中心城市,不可能形成有现代意义的城镇体系。3.城镇体系是由一定数量的城镇组成的。城镇体系的含义:9-4城镇体系的含义:城镇之间存在着性质、规模和功能方面的差别,即各城镇都有自己的特色,而这些差别和特色则是依据各城镇在区域发展条件制约下,通过客观的和人为的作用形成的区域分工产物。4.城镇体系最本质的特点是相互联系,通过不同区位、等级、规模、职能,城镇之间形成纵向和横向的各种联系,从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仅仅在一定区域空间内分布着大小不等而缺乏相互联系的城镇,这只是一种商品经济不发达时期城镇群体的空间形态,而不是有机整体。9-5城镇体系的特点整体性:城镇体系是由城镇、联系通道(道路)和联系流(人口流、资金流)、联系区域等多个要素按一定规律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等级性或层次性:城镇体系的各组成要素按其作用大小可以分为许多等级,这就要求在制定某一级城镇体系规划时考虑上下级体制之间的联系。动态性:城镇体系不仅作为状态而存在,也随时间而发生阶段性变动。这要求城镇体系规划也不断的修正、补充。9-6二、我国城镇体系规划的演变一五期间,为了更好地安排苏联援建的大型工业项目,在联合选厂的基础上,引进了中国最早的区域规划。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借鉴西方国家均重视国土整治的经验,于1981年成立了国土局,1985-1987年组织人员编制《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同时各省(自治区)都开展了全省(自治区)和地(市)一级的国土规划。在推行国土规划的同时,国家十分重视发挥城市的作用,提出“要以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为中心,带动周围的农村,统一组织生产和流通,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依托的各种规模和各种类型的经济区”。这客观上对城镇体系规划提出了要求。9-7二、我国城镇体系规划的演变1984年公布的我国城市规划条例第一次提出:“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行政区域作为统一的整体,合理部署城镇体系”。1989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进一步把城镇体系规划的区域尺度向上下两头延伸,明确规定“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分别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市或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9-8二、我国城镇体系规划的演变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一套由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等组成的空间规划系列。城镇体系规划处在衔接国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地位;具有双重性质,既是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又是区域国土规划的组成部分。作为区域国土规划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结合国土资源开发和生产力总体布局,提出规划期人口城镇化的水平、途径和城镇空间分布格局,也涉及到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职能分工、发挥中心城市的吸引辐射等问题,对城镇发展具有比较宏观的指导意义。9-9二、我国城镇体系规划的演变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组成部分,对区域内的各城镇,特别是对中心城市制订城市性质、规模和用地发展方向有指导作用。随着计划经济的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育,空间规划越来越成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9-10第二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一、早期的内容早期的城镇体系规划是紧紧围绕着城镇体系而展开的。规划的基础是对中心城市吸引范围的分析和城镇体系发展的历史、区域、经济条件的分析,规划的主体是人口、城镇化水平预测,以及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职能结构、空间结构的占构思和规划。有人将城镇体系规划简化为“三个结构”或“三结构-网络”。9-11二、现在的内容1994年《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内容1998年建设部在《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和补充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一些规定9-121994年《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内容总结多年来我国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实践,建设部于1994年发布了《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提出了城镇体系规划分为全国、省域、市域、县域四个基本层次和应当包括10项内容。1、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条件和建设条件发展的历史背景区域基础经济基础9-131994年《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内容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镇化目标重要的是要分析本区域城镇化的动力机制,明确其城镇化道路。存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基本概念层次的问题其次是方针政策、指导思想层次的问题对城镇化快速发展中出现的诸多新现象、新问题的研究。9-141994年《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内容3、确定本区域的城镇发展战略核心内容是处理好区域发展的均衡与不均衡关系划分城市经济区4、突出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和城镇分工城镇职能结构的规划要在现状城镇职能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开发和全球化背景下有分工、有合作,符合比较利益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新职能结构。城镇职能结构规划的关键是对中心城市的定位,重点是体现重要城市的分工,实质是产业空间的布局。9-151994年《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内容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城镇的规模分布是以经济为基础的,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各地城镇体系等级规模规划应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特点酌情处理。9-161994年《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内容6、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要把不同职能和不同规模的城镇落实到空间,综合考虑城镇之间、城镇与交通网之间、城镇与区域之间的合理结合,俗称点线面的结合。包括:确定不同等级的发展轴线确定不同城镇的发展对策;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划分区域内的产生经济区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规划集中体现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思想和观点,是整个成果的综合和浓缩9-171994年《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内容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解决水、点、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协调解决文、教、体、卫等重大社会设施的规划协调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措施9-181994年《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内容9、明确城市发展用地的数量,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10、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政府的调控手段和途径主要有四种:替代市场,扶持市场,仲裁,管治。要树立区域平等理念,在自愿、互利、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平台来解决问题。9-191998年建设部在《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强调的内容进一步强调要以以下内容作为核心:①制订城市化和城市发展战略。包括确定城市化方针和目标,确定城市发展与布局战略。②协调和部署影响城市化与城市发展的全局性和整体性事项。包括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市发展的原则性要求,统筹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确定需要重点调控的地区。9-201998年建设部在《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强调的内容③按照规划提出的城市化与城镇发展战略和整体部署,充分利用产业政策、税收和金融政策、土地开发政策等政策手段,制订相应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经济活动和建设活动健康、合理、有序的发展。9-21《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补充和加强的内容:①确定区域开发管制区划。从引导和控制区域开发建设活动的目的出发,依据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综合考虑空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确定规划中应优先发展和鼓励发展的地区,需要严格保护和控制开发的地区,以及有条件地许可开发的地区,并分别提出开发的标准和控制的措施,作为政府进行开发管理的依据。9-22《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补充和加强的内容:②确定区域城镇发展用地规模的控制目标省城城镇体系规划应依据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参照相关专业规划,对省城内城镇发展用地的总规模和空间分布的总趋势提出控制目标;并结合区域开发管制区划,根据各地区的土地资源条件和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镇用地控制的指标和相应的引导措施。9-23《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补充和加强的内容:③确定乡村地区非农产业布局和居民点建设的原则。包括确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的途径和引导措施,提出农村居民点和乡镇企业建设与发展的空间布局原则,明确各级、各类城镇与周围乡村地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和协调建设的基本要求。9-2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二印发的《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五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一)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区、分滞洪地区,以及其它生态敏感区。(二)省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门站、天然气主干管、区域性防洪、滞洪骨干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区域引水工程等。(三)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9-25广东省建设厅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补充的内容强制性内容(2002)近期建设的内容(2002)区域绿地(2004)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2004)9-26第三节城镇体系规划流程和工作方法一、工作流程城镇体系规划的工作流程与城市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大同小异总的过程可以分成准备→调查、收集资料→分析、规划构思→与当地政府协调观点→编写文字报告和绘图→向领导汇报和组织评议等几个阶段。9-27城镇体系规划的一般流程9-28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六个阶段(一)规划工作准备阶段主要是组织规划工作的队伍,包括:①组建规划领导小组,筹集规划资金②委托专业机构(大学、规划院)③组织动员查阅规划区域的背景资料,选择与规划区域相适应的规划理论和方法,准备调查提纲和表格;准备区域的工作底图(1:50000或1:100000),供实地调查和方案构思用。9-29(二)实地调查,收集资料和访问座谈阶段实地调查:城市、旅游点、主要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代表性企业,区域与城市发展中关键性问题座谈访问: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人(市长、书记,县长、书记)座谈,听取他们对本地区的发展设想,以及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9-30(二)实地调查,收集资料和访问座谈阶段各政府部门收集资料:到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如国土、环保、规划、计划、统计等以及电力、电讯等企业,收集各部门的发展规划、设想以及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获得第一手材料,集思广益。9-31(三)调查内容的分析研究阶段主要分析城镇发展的各项条件,分析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并进行城镇发展条件综合评价。调查内容的分析要做到宏观、中观和微观分析相结合。9-32(三)调查内容的分析研究阶段宏观分析:在发展战略、目标和城镇化水平预测等大的方向性问题上要注重宏观分析,与高层次的乃至全国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本文标题:第九章--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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