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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学课程论文姓名:相开心专业班级:中英土管1班学号:2038092我国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探讨摘要:2012年,自我国召开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农村建设问题变得更加的突出、炙热。而今年的“两会”上,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的提案层出不穷。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重大历史任务。土地利用规划是其前提和基础。我国目前土地利用规划程度相对不高,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尤为重要。新农村建设促进了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开展。该文分析了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内涵,论述了国内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现状,指出目前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存在缺乏理论研究、规划内容不统一、规划基础资料不足及缺少规划实施后评价等问题。小尺度研究将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的总体趋势,未来应加大试点村的规划编制,深化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布局优化,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体系和实践方法的完善和成熟,促成国家制定统一的规划规程。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研究进展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一、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现状1、土地矛盾日趋尖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口在不断增长,多数村户由一户一院发展为一户多宅,对耕地的占有量迅速上升。在耕地减少的同时,荒地由于土壤肥力低,开垦为耕地的极少。由此可见,土地供应矛盾会日益尖锐。2、普遍存在“空心村”现象现阶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镇总体规划通常考虑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而对镇域的土地利用只是轻描淡写。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处于无规划指导的自然发展状态,普遍造成“空心村”或“满天星”式的自然村落等。其建设过程中也像小城镇发展那样,注重增量土地的发展,忽视了存量土地潜力的挖掘。3、土地规划管理不够(1)村庄规划只对村民住宅的建筑朝向做了大致的规定,其它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村民的住宅大多是“沿坝、沿路而建”,宅与宅之间闲置空地多,甚至出现“空心屋”,这种建筑排列不整齐、分散的居住情况,造成了用地的严重浪费,使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大、成本高、利用率低。(2)村内道路由主干路和支路组成,却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网络,影响了村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另外,农民随意在绿化区内种植经济作物,影响了道路交通。二、国内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尚需研究和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土地规划体系,乡镇一级规划也逐步被明确为实施层面的重要规划,但针对农村土地合理组织和利用的规划理论和技术还处于探索阶段。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在我国还没有广泛开展,当前所进行的大多是一些试点村的个案研究。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地块、加强土地微观管理与微观土地生产经营结合方面的不足已经凸显,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缺位,矛盾比较突出。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未正式涉及村一级,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1)缺乏理论研究。我国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中最低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进行的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只是针对试点村的个案研究,缺乏法律依据、理论支撑、经验借鉴,理论体系亟须建立和完善。(2)规划内容不统一。目前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争议很大,试点村的规划内容也存在较大的差别,有学者认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主要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的具体安排;有学者认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包括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的布局控制与优化及其它各类用地的布局,目的是提高用地效益,改善生态环境。纵观目前已编制的村级土地利用规划,都缺少地震灾害防御内容。(3)基础资料不足。当前已进行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图件比例尺不统一。原因是国家五级规划体系中最基层的乡镇级规划要求比例尺为11万,县、乡级规划图件不能适应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需要,不能满足微观尺度的土地利用规划,不能将规划文本中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准确定量和定位,只能起到示意作用,而且目前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已有的基础数据不全、不准或太粗。(4)定位不明确。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是规划体系中最低层次也是最基础层次的规划类型,但目前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定位不明确。有学者认为应单独把它作为一级规划,纳入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中;有学者认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不是专门的一级规划,是为解决三农问题,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一体化背景下提出的,是对乡一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细化,属于详细规划;还有学者认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是对现有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深化、延伸和完善。(5)缺乏规划实施后评价。目前国内所进行的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有的做了实施预测,但并没有对规划执行后的效果进行评价,而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是土地利用规划执行阶段的重要环节。一个完整的土地利用规划过程,除了科学合理地制订和有效的执行外,还需要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后的效果进行分析判断,以确定土地利用规划的价值。三.新农村建设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1、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新农村建设的本质决定了其长期性和渐进性。推进新农村建设,既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调整和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提高农民物质生活水平,又要提高其科学文化素养;既要发展经济,又要落实科技文化等的建设。这不是一个可以一蹴而就的问题,而是一个长期的、渐进性的、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协调的历史性任务。2、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党中央明确指出,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历史性的任务,必须以合理的规划为前提,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规划在先,不然就是盲目建设,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3、土地利用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十分丰富,它不仅是物质性新农村的建设和完善,更是精神家园的创建和提高。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是它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有了良好的基础才能够把新农村建设稳步有效长期地推进。四.决策与建议1、推进乡村居民集中居住,发展服务业,减少农民、提升农业。这样可以走出一条:依托城镇或村镇发展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化的乡村的路子。现农村多数已实现村里通公路,且现在交通工具都很发达,以20—30分钟的行程时间作半径,推进村民集中居住客观上是可以做到的。这样,平原区4平方公里甚至更大范围只可设一个村镇或城镇,山区1平方公里范围内可设一个,是不会影响农业生产的。按我国乡村的人口密度,新乡镇的人口一般都有千人以上,大的可以达到1万多人。这种居民集中居住的方式,使居民的走动范围变大,接触的信息增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增多,会促进农业生产走向专业化和集约化。由于人的集中居住,会打破现有农村自给自足的家庭服务模式,从而催生出村镇服务业的发展,也会进一步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促进更多人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重点是方式方法。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居民集中居住肯定不行。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选择生产生活比较方便的地域,由政府出面规划集中居住区,所规划的房屋设计必须既适合生产,又适合生活。可采取由政府以不赚钱的方式来建设,然后,鼓励农民自愿购买;也可采取允许农民自己按规划建设。并允许购新房的农民保留原有房屋,但不再允许其在非集中居住改扩建居住房屋。按目前我国的土地承载能力,及这项工作的可能进度。只要务实推进,不搞“一窝风”,宏观上不会出现问题。若推进得好,最终还会节约土地。推进集中居住必须充分体现民意。并要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的产业特色、文化特色、资源条件构思各具特色的发展思路。2、促进城市人到城镇购建房屋。此举对缩小城乡差别,加强城乡联系,也有重要推动作用。目前,中央不允许机关干部到乡下购建房屋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坚持做到。但城市人到城镇、村镇购建符合当地规划的房屋,应当支持和鼓励。这样不仅有利于推进城乡交流扩大、促进乡镇服务业发展,而且还可使农民在村镇的生活用房的市场活跃起来。3、要切实把乡村建设规划放到重中之重,由中央给予扶持。乡村建设规划是乡村发展的重大缺项。现在不少农村的房屋建设还是请“地仙”来做。表明乡村严重缺乏规划人才。尤其是现一家一户各搞各的,想推进乡村的现代化、舒适化是不可能的。这一问题应当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重视。一是国家要从乡村社会变革、解决三农问题等历史和现实的高度,研究出台《乡村规划法》。二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国家要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审查,坚决杜绝一些与农村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绩项目的规划实施。4、加大土地整理与复垦力度。针对农村居民点与集体独立工矿用地开展土地整理与复垦,是补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途径,国家应该加大投入,作为重点工作抓好。土地整理所需投入很高,需要创新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资作为引导,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投资模式。5、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对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参与和帮助。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制度,对各部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内容、程度与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如村镇规划不论委托给什么单位承担,其中确定土地面积基数、规划耕地面积的调整与规划居民点占地面积等均需有县国土部门参与并审核,规划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规划必须有农业部门的参与并审核。6、加强规划实施后评价。结合各村实际进行规划后评价,可从社会影响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方面进行衡量。采用完成性指标、限制性指标、违反性指标等实施效果指标,运用一定的数学方法把指标量化,借助于数学模型和“3S”技术,实现土地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评价,判定规划实施的效果。根据对各指标的评定修改下一步的规划,目的是使规划更加完善、更加合理。今后这方面研究应作为村级规划的重点之一。7、注重村民参与。村民是各地块的具体使用者和管理者,对实际土地利用方向拥有相当大的决策权和支配权。在村级规划中除了精英参与外,应征求村民的意见,让村民参与规划目标、指标的分配和确定以及规划方案的拟定、协商和协调,充分尊重农村的风俗习惯,采纳村民合理的建议,力求规划更切合实际,只有这样制定出的规划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够真正得到有效的实施。四、结语现阶段土地利用规划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如规划地位的强化、规划体系的科学化、规划数据的精度大大提高、规划编制方法的现代化等,另外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为规划的可操作性提供了保障。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呈现统筹协调的发展趋势,重视对土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的全面规划控制,重视诚信统筹与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公共参与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信息化。小尺度研究将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的总体趋势。今后应加大试点村的规划编制,继续深化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在空间布局优化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体系和实践方法的完善和成熟,促成国家制定统一的规划规程。参考文献[1]张晓平,邹自力,帅菲.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利用规划探析.《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年.第3期[2]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1[3]姬冬梅,李淑杰.新形势下完善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探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第8期[4]张洪民,刘伟.新村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定位和思考——以安徽省阜阳市为例国土资源科技管理,第3期,第25卷.2008.6.15[5]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的提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2007年3月[6]李如海,黄贤金,吕亚生.江苏省土地利用战略研究[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7]邹礼红,张俊飚.试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战略[J].安徽农业科学,2005.06[8]靳晓雯,欧明豪.土地利用战略研究再认识[J].广东土地科学,2007.05[9]孙文盛.谁给我们土地—节约集约土地一百例[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4.[10]林建;;强化农村土地管理保证农村持续发展——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06期
本文标题:我国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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