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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展示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一条集团品牌管理中心(简称品牌中心)为展示中心的专职管理部门,下属企业品牌管理部门协助集团进行管理。第二条展示中心内工作人员包括导览员、设备维护员、后勤服务人员。其中设备维护人员由集团信息中心委派(不少于2名),后勤服务人员由集团办公室委派(不少于2名),接受集团品牌中心统一管理和考核。第三条展示中心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可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集团品牌中心总经理审批。第二章参观申请流程第四条展示中心参观以及多功能厅使用,须在OA系统提交申请,OA暂未与集团联通的下属企业用邮件系统提交申请,审批后方可以使用。第五条须至少提前1天提出参观申请;紧急接待无法提前申请的,须经集团品牌中心总经理审批。第六条展示中心工作时间为公司正常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申请参观的,须经集团品牌中心总经理审批。第七条为保证参观顺利进行,申请参观时间与实际参观时间相差不得超过半小时。第八条展示中心每批参观人数不超过20人;若参观人数超过20人,须分批参观。第三章展示中心内容管理第九条集团及下属企业负责对各自展厅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更新方案需报集团品牌中心审核备案,更新频率为每半年一次(重要内容根据需要更新)。第十条地产国金项目组协助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的审核以及施工监理。第四章导览管理第十一条集团及下属企业分别安排专职或兼职导览员(不少于2名),集团统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导览员定期安排培训和交流学习,必要时参加集团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会议,提升导览水平。第十二条下属企业来访参观导览工作由下属企业自行负责。第五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三条设备维护员严格按照《展示中心设备管理及操作规范》对展示中心专业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定期指导物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专业设备进行清洁、检修,保证设备运营良好。第十四条设备维护员须每天例行检查和调试展示中心所有设备;参观开始前半小时,启动设备进入正常运行状态,参观结束后检查并关闭设备。第六章环境管理第十五条进入展示中心人员严禁携带食品及危险品,离开展示中心时,未经允许不得带走展示中心内部物品。第十六条后勤服务人员负责展示中心保洁、安保、物业维保修、防霉防潮及绿摆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一年,由集团品牌中心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展示中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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