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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工程检测主要内容智能建筑概述智能建筑工程检测概述检测基本规定检测标准概述智能建筑工程检测技术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简介一、智能建筑概述1.1智能建筑的定义:(GB/T50314)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智能建筑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其功能要求的变化而不断更新。1.1智能建筑的定义智能化集成系统(IIS):将不同功能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集成,以形成具有信息汇集、资源共享及优化管理等综合功能的系统。信息设施系统(ITSI):为确保建筑物与外部信息通信网的互联及信息畅通,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类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进行综合处理的多种类信息设备系统加以组合,提供实现建筑物业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1.1智能建筑的定义信息化应用系统(ITAs):以建筑物信息设施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为基础,为满足建筑物各类业务和管理功能的多种类信息设备与应用软件而组合的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公共安全系统等实施综合管理的系统。公共安全系统(PSS):为维护公共安全,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以应对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而构建的技术防范系统或保障体系。机房工程(EEEP):为提供智能化系统的设备和装置等安装条件,以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地运行与维护的建筑环境而实施的综合工程。1.2智能建筑的特点提供安全、舒适和高效便捷的环境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节约能源节省设备运行维护费用提供现代通信手段和信息服务1.3我国智能建筑的发展与现状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建筑智能化技术主要为单一功能专用系统。研究始于1986年。国家“七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中就将“智能化办公大楼可行性研究”列为其中之一1990年建成的18层北京发展大厦可认为是我国智能建筑的雏形1993年建成的位于广州市的广东国际大厦可称为我国大陆首座智能化商务大厦初始阶段的特点是:建筑智能化普及程度不高,多为单一系统。1.3我国智能建筑的发展与现状普及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为多功能系统。包括结构化综合布线、安全防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报警、通信及联动系统、停车场系统、文本数据处理系统、无线通信系统、有线通信系统等。在房地产开发热潮中,开发商的商业炒作对智能建筑的发展产生重要推动作用,也有负面影响。这一时期,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始重视智能建筑的规范,加强了对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标准与管理办法。1.3我国智能建筑的发展与现状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为集成系统。包括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通信网络系统(CNS)。当前阶段:21世纪初期至今,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为一体化集成管理系统,即智能建筑管理系统(IBMS)。其中,控制、信息两大部分可通过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共享、分析及决策;彩色界面可立体化动态显示,并可使用互联网、Web网页和Web浏览器。1.3我国智能建筑的发展与现状智能建筑已成为我国建设行业技术较为密集的新型产业。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投资约占总投资的5%~8%,有的可达10%。智能建筑工程智能化系集成通信系统(电话交换系统、、会议电视系统及接入网设备)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管理图1-1智能建筑工程体系结构图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应用软件(办公系统)网路安全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泵与热交换系统冷冻与冷却系统电梯与自动扶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路系统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控制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外设备与管网住宅智能化1智能化系统集成2通信接入系统3电话交换系统4信息网络系统5综合布线系统6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7卫星通信系统8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9公共广播系统10会议系统11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2时钟系统13信息化应用系统1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6安全防范系统17应急指挥系统18机房工程19电源、防雷与接地2.1智能建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35%的BA系统在使用多年后,仍不能开通运行或运行一段时间发生故障因无人修复而废弃。相当大一部分BA系统不仅不能够实现预期的目标,反而浪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如冷热源设备的自动控制,由于设计不周或管理人员水平不适应,无法实现原定的节能效果。智能化工程85%都需要反复整改,40%以上的工程无法完全整改到位。二、智能建筑工程检测概述2.2表现结果最严重的是整个系统或重要子系统处于停运状态,无法正常工作,系统集成无法实现。系统仍在运行,但仅能开通部分功能,如只能进行显示与手动控制,部分自动控制不能正常投入运行。系统仍在运行,但性能达不到技术要求和标准。管理和售后服务跟不上,物业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尚达不到保障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营的需求而导致运行问题,并产生较坏的后果。2.3原因分析(一)对智能建筑建设理念认识不正确消费者对智能建筑缺乏了解“世界一流”、“十五年不落后”(二)建设流程的各个节点产生偏差建设方无“章”可循边招标、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等,如此施工建设的智能建筑岂不问题多多?优质智能化系统集成商的缺乏有的集成商完全从商业利润出发,在系统建设中,各厂商各自为政,在接口上互相扯皮,贻误工程;甚至有的为了项目到手,拼命压低报价,不顾质量,降低规格。2.3原因分析(三)配套技术法规和管理滞后和误导标准建设执行《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范》50339-2003的重视程度不够,工程验收检测走过场。行业管理智能建筑工程有的是以业主、设计单位、工程商、监理等单位人员进行工程“功能性验收”,缺乏第三方科学公正、定量检测数据,仅凭工程商自检结果和现场主观感觉来判断工程质量,很难发现深层次的工程质量问题。2.4对策转变观念,围绕智能建筑的基本要求建设实施;强化标准规范的制订及实用性运作;加强智能建筑行业有效引导和管理,强化检测工作;做好智能建筑人才培养,促进人员素质提高。三、基本规定系统调试完成并进行了试运行,对试运行中的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并有整改报告;已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工程实施和质量控制记录。3.1一般规定进行智能建筑工程系统检测时应具备下列条件:3.1一般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进行检测。系统检测时可对系统(子分部工程)集中进行检测,也可根据工程进度对系统中各子系统(分项工程)分别进行检测。对一次检测未通过的项目再次进行检测时,必须先提交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报告,检测的抽样数量应加倍。在项目完成后,受检单位向检测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主要技术文件、资料。技术文件应包括:系统招标文件、技术合同;正式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系统结构图、控制原理图、设备布置及管线平面图、设备电气接线图、设备清单等;设计变更文件、更改审核单、设备变更清单;系统的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设备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资料要求系统的检测应由省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现场检测应至少由2名检测人员承担。3.2检测单位和人员智能建筑工程系统检测方案应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并结合系统的具体情况、建筑工程的特点、委托方的要求编制。在检测方案中,应明确系统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检测仪器以及时间和步骤及人员安排。检测方法的选择:检测方法优先使用顺序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检测单位应对标准进行跟踪,确保使用最新有效版本。3.3检测方案、检测方法涉及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等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检测项目应全数检测;对各系统的中央管理级设备应全数检测;除以上规定外,均采用抽样检测。抽检的数量应依照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规定的要求,无规定的抽检20%。3.3检测数量检测数量可分为全数检测和抽样检测,检测数量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3.4检测用仪器设备检测用的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工作状态正常。对有精度要求的参数进行检测时,现场检测所采用的各仪器、仪表的精度宜较工程设计参数的精度要求高一个等级。检测采用的仪器、仪表和设备,在测试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损伤或误差超过允许值,应及时更换或修复;经修复的仪器、仪表和设备必须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在取得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3.5检测流程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和工程情况了解制定检测方案检测前的准备设备仪器检查工程现场检测复检、扩检分析和结果评价检测报告3.6检测结论与处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主控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系统检测不合格;一般项目两项或两项以上不合格,则系统检测不合格;系统检测不合格应限期整改,然后重新检测,直至检测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加倍;系统检测合格,但存在不合格项,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直到整改合格,并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交整改结果报告。3.7检测报告现场检测和检测分析完成后,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用词规范、文字精炼。检测报告应对所检测项目是否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或设计文件要求作出明确的结论。系统检测结论应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凡不合格项,均应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3.7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委托检测单位、被检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被检测建筑工程名称、各智能化系统的规模和现状;检测项目、抽检数量、检测方法和检测依据的标准;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及汇总、检测结论;检测日期、报告完成日期;检测、审核和批准人员签名。检测报告除参加检测人员签名外,还应加盖检测单位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四级体系:国标GB、行标、地标DB、企标QJ。二种格式:产品标准、工程标准。二种特性:强制性(标准、条文)推荐性。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5.2、5.5.3、7.2.6、7.2.9、7.2.11、11.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四、检测标准概述标准用词说明: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必须”、“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应”、“不应”、“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宜”、“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可”四、检测标准概述五、智能建筑工程检测技术智能建筑子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路系统信息网路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系统机房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系统五、智能建筑工程检测技术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ECS182:2005《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GB/T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术语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空调与通风、变配电,照明、给排水、热源与热交换、冷冻和冷却及电梯和自动扶梯等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成的综合系统。通信网络系统(CNS):建筑物内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基础设施。通过通信网络系统,可实现与外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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