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检验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制度
检验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医学检验工作人员的资质认定或考核、能力评价制定如下制度。一、资质认定准入1、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或更高学历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培训获得上岗证的,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科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2、未取得上岗证前,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经院、科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科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3、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检验科已取得从业资质的带领下从事检验工作,不得单独操作,或出检验报告。二、培训考核1、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应岗位工作。2、检验科每季度进行一次临床检验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对新进人员医院和科室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三、分级授权初级技术职称:可以从事临床细胞学、临床微生物学检验工作;高年资初级技术职称可以从事输血学检验。中级技术职称:从事临床血液学、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临床微生物学、临床输血学检验工作,开展一般科研实验项目和教学。高级技术职称:重点从事特殊或重大检验项目的检验工作,开展重大科研实验项目和教学。
本文标题:检验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42521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