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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合同管理工作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二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定代表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三条: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第五条:签订合同之前,应对对方主体资格、资信程度、履约能力等调查或了解清楚。初次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必须取得2对方经过年检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与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签订合同,也不得与对方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第七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尽可能采用我公司编制的合同文本。由我方起草、主签和合同签订地在我方的合同,一律使用我公司编制的合同文本。第八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一致,不得多写或少写一个字),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需明确具体);2、正文部分:标的、数量、价款、质量标准要求、地点和方式、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结算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原则上都必须使用公章或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部份章,注明合同履行期限及有效期、双方特别约定内容等必须明确。第九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3应力争协议、合同产生争议由我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非法获取居间费等行为,否则违者依法严惩。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第十一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第十二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万元的;投资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第十三条: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4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第十四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十六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十八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5第十九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合理解决。第二十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第二十四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五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二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二十七条: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6第二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纠纷处理应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为前提。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二十九条:在处理纠纷时,对外要加强联系,积极沟通;不要过分强词夺理,过分指责埋怨,避免加剧和激化矛盾。对内要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严谨细致,避免推诿、推脱责任。第三十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第三十一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7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当事方违约的证据材料;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第三十二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第三十三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第三十四条: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第三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三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第三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第七章合同的管理第三十八条: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8第三十九条: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第四十条: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第四十一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1、建立合同档案;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第八章合同的考评和考核第四十二条: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考评组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第四十三条:财务部要对每份合同进行单独核算,定期向公司报告合同核算明细报表。第四十四条:公司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评比,对执行的结果按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处罚分为警告、记过。第四十五条:未按合同审批程序签订的经济合同,公司内9部视为违规行为;未按合同审批程序签订经济合同造成纠纷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视为严重过错,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过错责任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由于工作疏忽或其他人为原因,在签订或执行合同过程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员赔偿全部损失并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总经理岗位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忠实执行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长、经理办公会决议,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二、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和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主持和制定公司年度、季度经营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指挥公司经营业务工作,代表公司洽谈、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协议、合约和处理相关事宜。四、决定公司经营组织体制和人事编制,决定公司中层、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关联企业经理以及其他中层以下职员的督导、任免、报酬、奖惩,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保证政令畅通。五、主持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主持召开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例会和员工大会。10六、负责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员工队伍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各种社团组织工作。七、全面协调和管理公司各部门工作。八、主管财务,负责签批权限内的经营和行政报销签字审核批准。副总经理岗位职责一、负责公司日常经营行政管理,辅助总经理忠实执行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长、经理办公会决议,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辅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年度、季度经营目标计划并督导实施。二、主持公司合同管理,主审公司重大项目合同和业务经营合同,审查把关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规范合同管理,防控合同风险,完善和规范合同的主要商务、技术、法律条款,为合同的顺利履行及化解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奠定基础,三、主持公司对外招、投标,负责公司全部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四、负责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督导、执行和考11核。五、辅助总经理协调和管理公司各部门工作,具体主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六、加强公司团队精神建设,负责组织公司员工的各项培训工作。七、起草和定稿公司各项政策性文件报告、负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重要公文、报告的审稿、定稿。审阅主管工作的各种文件、报表、深入部门、门市,听取汇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八、掌握市场动态,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参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并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辅助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人员的财务行为,适应现代企业经营发展及科学管理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销售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行及安全有效,促使公司的经营活动能以最少的经济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建立本制度,凡公司财务人员及财务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统一执行中华人民
本文标题:合同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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