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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内部委托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内部工程委托程序,明确实施责任人,强化项目成本管理。2.名词解释内部委托:主要指项目部内部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的非正式工程项目委托。3.规定3.1所有项目委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3.2所有委托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3.3委托项目在施工前应由经营部门核算费用。3.4委托项目由生产经理指定施工队伍,或委派专业工程师指定施工队伍,由经营部门以议标形式确定施工费用并签定施工合同。3.5专业公司委托所核算费用必须由专业公司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3.6所有内部委托项目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双方验收和移交,并在当月内进行结算及成本统计。3.7每项委托项目在工作全部结束后,所有资料交资料管理人员存档。4附表内部工程委托单联系单位联系部门项目部工程部发单负责人日期委托事宜可见附页项目经理日期注:1.发单负责人为各部门经理或专业公司负责人。2.联系日期必须为本单送达联系单位的日期,本单在委托事宜栏内必须注明要求完成日期。
本文标题:施工项目内部委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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