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
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为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现科学决策,特制定本制度。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是提高领导干部工作能力,改造世界观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是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具体体现。只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才能详细了解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才能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二、局领导带头深入市(区)、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基层工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决策水平。三、局领导深入市(区)、企业调查研究的时间每年不少于30天。四、遵循针对性、科学性、创造性、可行性的原则,每年年初由局党组根据各自分管工作为每位成员选好调研项目,并相应确定与调研项目关联比较强的市(区)或企业抓住重点、系统展开,力争每份调研材料都为局领导班子提供科学性、实效性理论与实践依据。重点抓好专题调查、典型调查、热点和难点问题调查。五、调查题目明确后,每位成员要及时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拟定调查提纲,做出阶段安排,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调研。六、根据调研课题需要,抽调有关人员成立专题调研小组,调研小组一般确定为2-4人。七、调查研究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八、调查研究务必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把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作为自己调查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九、调查研究结束后,要撰写调查报告,为搞好决策提供依据,并提出自己明确的意见,为解决问题提出对策,每位领导干部每年要完成1-2篇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十、对撰写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及时向业务报刊投稿,并以送阅件或《山东工商》、《工商行政管理》等形式刊发,为上级及时提供决策依据。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关于“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的精神,为使我局调查研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调查研究工作是我局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措施。局机关和各直属管理局在制定计划安排工作时都要将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结合在内。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工作任务加强调研,局级领导下基层调研的时间每年不少于一个月,处级干部每年保证一个半月以上时间。要将调研工作的成绩作为考核各单位或部门工作和个人业绩的重要依据。二、调查研究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局一名副局长主管全局调研工作,各直属管理局和机关处室也要有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或本部门内的调研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调研工作的计划制订、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及牵头协调工作。三、局调查研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紧密结合本局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进行应用性政策研究和一些前瞻性战略研究;根据需要开展一定的理论研究;承担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的课题研究任务。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提倡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抓住重点、抓住本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调研水平。四、局每年组织的调研项目分为局级、处级两个级别。局级题目为本局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课题,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组织有关单位、处室和人员完成,处级课题是各处室根据本处工作的需要,结合工作任务确定,由处领导负责组织进行。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有工作笔记,自己动手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各直属管理局和局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向局党组报送调研材料和决策建议。局鼓励广大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深入实际自选题目,就工作中的某个问题开展调研活动。五、调查研究工作的管理(一)计划制订每年年初局办公室根据全局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草拟出本年度局级调研课题目录。各处室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结合工作提出本处的调研课题。局办公室在汇总局级调研题目和各处室调研课题的基础上提出我局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列入计划的各调研项目均应得到实际应用部门的确认。(二)计划执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本年度调研工作计划,确定重点课题和上报上级的课题,计划确定后正式行文,送有关部门和处室。凡纳入计划的课题,都要制定课题调研计划,各处室在一季度完成计划任务书,送局办公室审核确定。任务计划书主要包括:目的、内容、对象和范围、方式、进度、队伍组成和分工、成果形成等。(三)检查验收局办公室在每年年中召开调研工作进度检查会议,检查管理处和机关各处室调研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处室应在每年年底之前完成本年规定课题(含大课题的阶段性任务),并将文字成果连同本处其他调研成果送局办公室验收。(四)考核总结局组织评审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调研成果进行分级评定,推荐调研工作先进处室和成果。并予以表彰奖励。(六)成果应用每年由局办公室将本年度的调研成果汇编成册。并采取措施,促进成果转化为决策,使之及时得到应用。碑林区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的基本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搞好调研是党委和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做好领导干部的基本功之一。当前,加强调查研究是贯彻党的思想路线,是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必然选择。为了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碑林就区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做出如下规定:一、建立和坚持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每个领导干部要根据组织分工,明确其党建、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联系点。领导干部要深入下去,经常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掌握实际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二、坚持和完善区级领导重点调研课题责任制。区级各大班子领导要根据工作分工和每年工作重点,承担并带领有关人员进行重点课题调研。区级领导每年至少用90天以上时间深入基层调查,面对面指导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撰写修改调研报告。每个领导同志每年要形成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可操作的高质量调查报告,并尽可能将成果转化为决策。三、区级中层领导干部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活动。各街道、区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每年要有120天以上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行调研。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亲自参加1—2个课题调研,每年至少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一份调查报告或决策建议。四、区委政研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完成本部门任务情况下,认真做好区级各大班子领导干部重点调研课题的拟定、遴选、协调、督促、收集及成果转化工作;做好全区各街道、各部门领导干部调研课题的动态管理工作,每年向全区通报一次。五、坚持领导干部调研监督考核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重视调研工作,每年年初要按照工作性质和任务,对本单位的调研任务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完成时间。要把调研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领导干部个人调查报告的撰写情况,作为考察和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一个重要内容,未完成任务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六、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调查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必须坚持实际、实效、实用的原则,把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解决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上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重点,找出规律,不图虚名,下扎实深入的功夫,下反复比较的功夫,下措施办法的功夫,做到情况明,经验或规律准,具体对策可行,见成果,收实效。七、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区优秀调研报告评比奖励活动。
本文标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4617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