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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富兴镇小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一、领导小组:组长:邓秀英副组长:何寿康组员:刘秀福胡家辉全体班主任(陈凤陈新春代晓琼王长文孟生隆詹书琼刘小清李尚华苏晓琼陈英)二、补助标准: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2、父母双亡的贫困寄宿生、革命烈士的子女;3、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4、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5、因地震等天灾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6、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三、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批、批准、监督、申诉程序进行操作。具体安排如下: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3、学校初审:各班班主任应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在班上组织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当众公示。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班主任将纸质审批表、补助明细表和补助明细表电子文档一并交总务室核实。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申请学生名单(公示期为2天)。在公示期内,学校要组织人员入户调查。4、调查核实:中心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5、填写审批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2天);由班主任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审批表,并到村委会签署意见;班主任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材料及证件的复印件;最后上交中心学校(申请表后附学生书面申请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并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6、签领补助:学校先组织受助学生上交存折,学校登记银行账号(初评的贫困生需到银行开户)。学校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学生家长(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后存档备查。四、工作要求1、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补助名额收归学校另行评比,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4、加强监督。学校将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中江县富兴镇小2011-9-1
本文标题: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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