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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22页租车管理和结算系统背景中国汽车租赁业于1989年起源于北京,进入2001年前后,掀起了第三轮的汽车租赁企业发展高峰,从此,国内汽车租赁行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从原来仅限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的汽车租赁业务,发展到了中小城市、乃至县镇。截至2006年底,中国13个中心城市,共有汽车租赁公司787家,租赁汽车44864辆,租赁站点446个,从业人员14682人,营业额20亿元。2007年,中国汽车租赁市场经历了一场异常迅速的发展,各地的汽车租赁公司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国内汽车租赁市场到2007年已拥有2000多家租赁企业,汽车租赁市场供租赁车接近10万辆,营业额近100亿元。虽然其发展速度比西方汽车租赁行业创始之初要快得多,但中国的汽车租赁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很小。截至2008年6月底,中国13个中心城市的汽车租赁企业有800多家,但运营车辆仅4.5万辆,其中80%的企业运营车辆不足50辆。中国汽车租赁行业,无论是从中国宏观经济的走向趋势还是微观的社会基础来看,都有着无比光明的发展前途。到2010年左右,随着中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中国汽车租赁业将会有更快的发展。预计到2015年,中国汽车租赁市场的租赁车辆需求将达到30万至40万辆,营业收入将达到180亿元。汽车租赁公司将汽车制造商、汽车经销商和汽车用户有机的紧密结合在一起。在发达国家人们的租赁认识也很全面,汽车租赁的益处已被人们普遍接受。在中国,随着观念的变化和市场的培育,企业、个人“以租代买”的用车观念向量大面广、充满活力趋势发展。中国汽车租赁行业从上世纪80年代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用跨国租赁方式为北京市租赁一批汽车作为开始,已经经历了将近三十年的发展。汽车租赁也从仅仅为外事活动和旅游提供服务发展到为寻常百姓服务。投资汽车租赁的企业越来越多,全国大中城市基本都有汽车租赁公司存在,用于租赁的车辆总数不断扩大。已有3000多家汽车租赁企业,汽车租赁市场供租赁车接近10万辆,营业额近100亿元。同时,信用市场的逐渐完善也成为推动租车市场发展的一个重大因素,未来5到10年中国汽车租赁市场的营业收入将达到400亿元。中国汽车租赁业期待走进花样年华“在未来的5~10年内,我国的汽车租赁业将向着品牌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到2010年左右,随着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汽车租赁业第2页共22页将会有更快的发展。”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和中国车船旅游协会联合举办的首届中国汽车租赁发展论坛,于11月7-8日在北京召开。与会的专家及业内人士100多人就汽车租赁行业定位及管理政策、汽车租赁行业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纷纷表达了以上观点。可行性分析1.1操作可行性分析汽车租赁在世界范围内经过近百年的发展,特别是经过二战之后高速发展,已经成为了一个相当成熟的行业。2000年底,世界各地汽车租赁企业已经超过5000家,经营网点数以万计,租赁车数100多万辆,年营业收入上千亿美元,到2001年已超过1100亿美元。近年来的发展速度远高于其它服务行业。我国汽车租赁业虽然仅有十几年(我国最早的租赁公司是1989年成立的)的历史,但其发展速度比西方始创之时速度要快得多。据统计,到2004年底,我国汽车租赁公司已经达到800多家,共拥有租赁车辆约5.9万辆,全国汽车租赁市场的营业额超过25亿元。全国汽车租赁企业上千家,北京240家,其中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认证的企业70家(从数量上讲经营车数100辆以上才能被认证)。也就是说,目前百辆以上的公司超过70家,超过1000辆的企业不过两、三家,这70家拥有租赁车辆1.5万辆。这70家最具代表性的企业有首汽租赁、神州等。上海汽车租赁企业30家,租赁车不过7000辆,最具代表性的企业有上海安吉、永达、一嗨租车等,山东汽车租赁企业最具代表性的是乐旅租车等,2003年试运营,现在已经是大型连锁机构。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汽车租赁市场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据预测,到2015年国内汽车租赁市场的租赁车辆需求将达到30万~40万辆,相应产生的营业收入将达到180亿元。另外,未来几年,随着国内消费旅游稳步增长的同时,商务旅游将进入大幅增长阶段。而商务旅游将为汽车租赁业务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再有,汽车购买方式将出现多样化,以租代售,融资租赁将占据汽车购买消费比例很大比重。1.2要求1.1.1功能要求本系统需要完成的功能主要有4部分:A车辆基本情况的录入,修改,删除等基本操作。1.车辆类别标准的制定,类别信息的输入,包括车牌号,类别名称,关键词,备注信息等。第3页共22页2.车辆类别信息的查询,修改,包括车牌号,类别名称,关键词,备注信息等。3.车辆信息的输入,包括车牌号,车辆名称,车辆类别,车主,关键词,登记日期,备注信息等。B办理租车卡模块。1.新用户理租车证。2.丢失办理租车证。C实现租车功能。1.租车信息的输入,包括租车信息编号,用户编号,用户姓名,车牌号,车辆名称,租车日期,备注信息等。2.租车信息的查询,修改,包括租车信息编号,用户编号,用户姓名,车牌号,车辆名称,租车日期,备注信息等。D实现还车功能。1.还车信息的输入,包括还车信息编号,用户编号,用户姓名,车牌号,车辆名称,租车日期,还车日期,备注信息等。2.还车信息的查询和修改,包括还车信息编号,用户编号,用户姓名,车牌号,车辆名称,借车日期,还车日期,备注信息等。E能方便的对车辆进行查询,对超期的情况能自动给出提示信息。1.1.2性能要求性能要求:租借和归还信息必须及时更新,汽车租赁系统的信息必须无差错的存储在主服务器上。输出要求:数据完整,详实。输出要求:简捷,快速,实时、准确。安全与保密要求:管理员享有对客户信息库及汽车租借信息库和职员信息库的管理与修改。工作人员只享有对汽车租赁信息库的部分修改(写入与读出)。1.3主要功能本系统包括客户信息管理、车辆信息管理、汽车租赁归还管理、会员类型管理、会员信息管理、保险公司管理、汽车经销商管理等。具有添加、修改、查询、删除等功能。方便租赁公司的工作,提高租赁公司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1.3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Vista/winXP/win7/win81.4技术可行性分析第4页共22页租车管理和结算系统可以用JAVA编写相关的系统.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维护和更新。也可以将该相关的系统交与相关的公司设计与制作。同样可以将系统的后期服务、维护更新承包给有关的公司企业。需要从技术角度分析可能存在风险以及注意事项,以及技术问题对成本的影响。1.5法律可行性分析选自《汽车租赁行业行规行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汽车租赁是经营性租赁,又称服务性租赁的一种形式。汽车租赁是承租人向租赁公司短期租赁汽车,并由租赁公司提供养路、保险、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是一项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第二条为规范经营,促进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特制定本行规行约。第三条本行规行约为行业自律公约,所有汽车租赁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无论其隶属关系、经济性质、经营规模,均应遵守。第四条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行规行约。第五条协会有权对不遵守行规行约的会员予以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查、开除会籍等,对非会员经营者,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第六条本行规行约与法律、法规冲突或重叠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第二章行规第七条协会作为汽车租赁业惟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既是政府与经营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亦是经营者利益的代表者。经营者对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条例如有异议或其它困难,可寻求协会帮助。第八条协会承担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范围之外的职责,在宏观上指导、协调经营者经营,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经营者应服从协会的管理。第九条经营者应按照诚信、守法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严格遵守汽车租赁行业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指示。第十条租赁车辆的车主必须与经营者名称相符。经营者不得将他人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用于租赁。第十一条汽车租赁承租方可为法人或非独立法人单位及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包括外籍人土。经营者应对承租方的资信予以审查。承租方租赁车辆时,需提供第5页共22页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合法护照、居住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驾驶员驾驶证等原件。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制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汽车租赁合同》,严格按照《汽车租赁合同》规定条款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汽车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汽车经营者和承租方的法定名称及详细地址。(二)租赁车辆的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颜色等。(三)注明租赁期间被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属于汽车经营者。(四)租赁期限、起止日期限制。(五)租金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日期和方式。(六)租赁保证金的数额及处置。(七)车辆交接地点、方法及车辆验收条款。(八)车辆保养、维修、保险及管理条款。(九)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十)合同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第十三条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租赁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城市的市场行情,提出全国汽车租赁行业租金指导标准,并由协会发布。各城市行业管理部门结合本城市的市场行情,参照指导标准确定本城市租赁车辆租金标准,并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企业不得以低价竞争,扰乱市场。承租方应预付租金。第十四条租赁期限内租赁车辆如超出行驶里程,承租方应支付超程费;如超出租期,承祖方应支付超时费。第十五条保证金原则上不得用于支付租金。保证金是承租方支付的其它费用,如违约金、超程费、超时费等。合同结束后,扣除实际发生费用后退还承租方。第十六条《汽车租赁合同》应对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发生的费用予以确认。承租方原则上只承担车辆的燃料费、通行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经营者承担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年检费、保险费及车辆正常的保养、维修费用(如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因承租方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维修费,承租方应承担全部或部分。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检查、保养、维修、故障救援、保险理赔等第6页共22页服务保障体系,保证承祖方的合法权益。在维修期间,汽车租赁经营者有责任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车型相当的替换车辆。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对承祖方承担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盗险。《汽车租赁合同》应规定承租方对免赔部分、车辆被盗之后的租金承担责任。经营者负责办理理赔事宜。第十九条租赁车辆的年检、保险办理等事务性工作由经营者负责。第二十条经营者可将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更换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旧车交易市场,销售给承租方,并可在汽车租赁合同中予以确定。第三章行约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之间不分系统,不分企业大小,相互尊重,加强团结。第二十二条平等竞争,以优取胜。严格遵守行规,规范经营,不以不正当手段争夺经营者业务。第二十三条经营者之间在竞争中发生问题,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通过协会及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协商解决,不得采取不正当措施。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之间在风险控制、经营管理、车辆维修、科技成果等方面进行交流,精诚合作,相互支持,共同进步。第二十五条经营者有义务向协会通报与行业有关的情况和信息,并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活动。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行规行约经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汽车租赁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发布实施。第二十七条本行规行约如有未尽事宜,需经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汽车租赁工作委员会讨论方得补充修正。可见,对于租车行业已经有较为全面的相关行业协会已较完善的法律法规,而且对于违规和责任方面有着较为详细的规定,需要租车前合同双方确认详细了解后,在签订后生效。确保在租车过程中的双方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1.7经济可行性分析系统设计和实现过程中所用到的开发环境、开发工具都是开源的,用到的数据库以及服务器都是免费,具体的实现工作有个人完成,因而在开发开放中不涉及人员成本问题。在系统设计中不涉及知识产权的费用,
本文标题:租车管理和结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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