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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一)竞业禁止1.竞业禁止的分类和适用范围2.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和处理(二)商业秘密保护1.商业秘密的界定和价值2.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和处理(一)竞业禁止[案例]庄某和尚某均为A市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1995年10月6日,庄某和尚某又与公司外人员陈某合伙开办了一个无线电厂,从事微型收录机的生产,其产品与A市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1996年2月7日,A市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现董事庄某和尚某的这一行为,经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决定免去庄某和尚某的董事职务,并要求庄某和尚某将其与他人合伙经营无线电厂期间所得收入共计32万元交给公司,二人当场拒绝。A市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董事将32万元所得交予公司。[问题]公司的要求对不对?为什么?[法律链接]1.竞业禁止的分类和适用范围即不得从事相同的职业,以时间为标准,分为(1)员工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①法定禁止:《公司法》第61条的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②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适用于高经管理人员、合伙人之外的员工。(2)员工离职以后的竞业禁止:只能用合同约定,适用于所有员工.2.违反竞业禁止的处理(1)《公司法》的规定:①没收违法所得;②赔偿损失;③纪律处分。(2)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审理结果](二)商业秘密保护1.商业秘密的界定和价值指具有商业价值、已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专有技术、配方等,经营信息包括经营策略、销售渠道、客户名单资料、价格策略等。商业秘密隶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具有知识价值。2.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和处理(1)侵权行为的方式有:①擅自使用、泄露;②擅自给他人使用;③盗窃。(2)处理:①民事责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②行政责任:1-20万元罚款。[投影]华东船院工厂诉程金才、常州常通内燃机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广州渔轮厂诉阳江市江城阳兴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冯祖兴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原告:广州渔轮厂。住所地:广州市新港东路100号。被告:阳江市江城阳兴渔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冯祖兴,男,汉族,1946年9月10日出生,该公司经理。1997年2月23日,原告与被告阳兴公司签订《建造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阳兴公司建造32.6米双拖渔船两对共4艘。第一对船每艘造价1,715,000元,第二对船每艘造价2,507,730元,4艘渔船造价合计8,445,460元;被告阳兴公司应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预付造船款2,640,000元;第二对船交船前支付预付款115,000元,其余造船款5,690,460元,从每对船交船之日起两年内分期支付,该对船的本金及按年利率12.06%计算的利息;被告阳江公司以4艘渔船作为抵押;第一对船应于1997年9月1日交船,第二对船应于1998年1月31日交船;该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律师见证签字后生效。1998年2月3日,原告与被告阳兴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约定:被告阳兴公司以《建造合同》项下4艘渔船作为原告为其垫支造船款项的抵押;被告阳兴公司归还贷款本息以两个月为一期;利息由被告阳兴公司承担,从交船之日起按年利率12.06%计算,在每期付款时与本金一起支付原告;《抵押合同》规定该合同与主合同如有抵触部分,以该合同为准;该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主合同生效之日生效。1998年1月30日、31日,原告与被告冯祖兴在阳江渔港监督处分别办理了“粤阳江99028”、“粤阳江99029”(即《建造合同》项下第一对船),及“粤阳江99038”、“粤阳江99039”(即《建造合同》项下第二对船)的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手续。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记载上述4艘渔船的所有人为冯祖兴。“粤阳江99028”、“粤阳江99029”两船于1997年8月19日建造完工,9月2日被告阳兴公司验收合格后接船。“粤阳江99038”、“粤阳江99039”两轮于1998年1月25日建造完工,同日被告阳兴公司验收合格并接船。代理人黄亮邦代表被告阳兴公司在两对船的《工程完工验收单》和32.6M双拖渔船结算单》上签字,确认每对船造价与合同价相同。《建造合同》约定的4艘渔船造价和交船后双方确认的结算价均为8,445,460元。到2000年5月31日,被告阳兴公司欠造船款本金5,263,160元、利息总额为1,629,571元。2000年6月7日,本院根据原告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将被告冯祖兴所属的“粤阳江99028”、“粤阳江99029”、“粤阳江99038”、“粤阳江99039”4艘渔船在阳江市予以扣押。6月20日,上述诉前财产保全转入诉讼财产保全。7月31日,根据被告冯祖兴的申请,本院裁定变更上述4艘渔船的扣押方式,限制船舶处分,允许其继续营运。原告要求上述款项并由两被告连带偿还,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两被告认为建造合同和抵押合同均未生效,渔船又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支付利息属于金融违规行为,要求驳回原告起诉并赔偿汽船修理费和经济损失。[问题]((1)船舶建造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船舶抵押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垫付的造船款的利息该不该支付?为什么(4)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参考答案](1)本案是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阳兴公司签订的《建造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虽然没有办理合同约定的律师见证手续,但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均予确认,原告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阳兴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并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而且实际接受了原告建造的4艘渔船,在接船后与原告进行结算并支付了部分造船款项,故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被告阳兴公司认为该合同未经见证律师签章,合同尚未生效的主张不能成立,原告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船义务,被告阳兴公司应依约向原告支付造船款。[参考答案](2)原告与被告阳兴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已依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该合同的主合同,即《建造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故该《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两被告关于《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主张不能成立。作为抵押物的4艘船舶交付后,登记船舶所有人冯祖兴与原告办理了渔船抵押权登记手续,可以推定被告冯祖兴继受了《抵押合同》规定的被告阳兴公司的义务。被告阳兴公司逾期未履行债务,原告有权依法对被告冯祖兴所属的4艘渔船行使抵押权。(3)《建造合同》中关于分期支付造船款并按约定利率计息的约定具有融资的性质。(4)被告冯祖兴以其所属“粤阳江99028”、“粤阳江99029”、“粤阳江99038”、“粤阳江99039”等4艘渔船变卖的价款,对被告阳江市江城阳兴渔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四、商标的注册法律实务(一)商标种类(二)商标权的取得(一)商标种类按商标结构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文字商标:例如全聚德、Sony;图形商标:例如///爱立信组合商标:指文字、图形或符号的组合,使用广泛。例如:熊猫电子、长虹电子。1.按商标用途可分为保证商标、等级商标保证商标也叫证明商标,其指用以证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已达到某种标准的商标。例如:使用在织物上的纯羊毛标志,(见资料),就是由国际羊毛局注册的国际弛名的保证商标,使用在农副土特产品上的“绿色食品”标志。等级商标:指同一企业为区别同一产品的质量,规定而使用的商标,目的在于消费者和用户鉴别与选购。例如:上海卷烟厂在不同等级、不同质量、不同配方的卷烟上分别用“中华”、“玫丹”、“前门”来加以区别。2.按商标使用者可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制造商标:表示制造者。例如:日立、春兰。销售商标:也叫商业商标,表示销售者、经营者,销售商品而使用的商标,例如:船院空调。集体商标:商标所有权属于一个集体组织的成员有使用权,通过章程约束,并报请备案。例如:镇江香醋。3.按照商标的特殊功能可分为防御商标、备用商标。防御商标:指为了防止他人侵犯而申请使用一系列与自己名牌商标相雷同、近似或影射而又相互联合的商标,以形成一道商标“防护墙”。例如:娃哈哈、可对下列进行防御注册:哈娃娃,哈哈娃、哈娃哈。备用商标:(二)商标权的取得:注册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受法律保护,有排斥权利和专用权,转让权、许可权。商标抢注的法律思考:商标抢注是被抢注企业缺乏商标意识,迟缓注册时间,造成被抢注后果的行为。抢注对象包括企业名称、已有商标、著名单位的简称;抢注的范围分为国际抢注、国内抢注,前者如“同仁堂”、“杜康”被日本抢注,“青岛啤酒”被美国抢注,“竹叶青”被韩国抢注,“风凰”、“蝴蝶”被印尼抢注;后者如一海冠生园食品厂的“米老鼠”奶糖名气很大,但一直未申请注册商标,后被广卅某糖果厂抢注成功,后以转让给美国迪斯尼公司,冠生园不得不停用“米老鼠”商标。因此,被抢注的后果严重,或巨资赎回,或另名出厂,或侵权赔偿。[投影]“船苑”商标申请书
本文标题: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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