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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俄罗斯有关外国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2009-04-2811:56:52来源:商务部欧洲司作者:俄罗斯有关外国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有对外贸易的管理规定贸易主管部门俄罗斯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经济发展部、工业与贸易部、农业部、联邦海关署等。经济发展部、工业与贸易部主要职责是制定对外贸易政策和管理对外贸易,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进出口的外汇业务,制定出口检验制度,审批有关对外贸易的协定或公约等。海关总署执行俄罗斯政府的对外贸易管理政策,办理关税业务和报关业务等。贸易管理法律体系在俄罗斯,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俄罗斯联邦《对外贸易活动国家调节原则法》、《对外贸易活动国家调节法》、《俄联邦海关法典》、《海关税则法》、《技术调节法》、《关于针对进口商品的特殊保障、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联邦法》、《外汇调节与监督法》、《在对外贸易中保护国家经济利益措施法》等。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自1991年起,俄罗斯对外贸管理体制进行了彻底改革,取消了垄断性外贸管理体制,所有在俄境内注册的企业均有权从事对外经济活动,包括中介业务。除部分商品受许可证、配额等限制外,绝大部分商品已放开经营。【进口管理】1.配额管理。俄罗斯对食用酒精、伏特加酒、烈性炸药、爆炸品、爆炸器材、烟火制品、原糖等实行进口配额管理。2.许可证管理。对两大类商品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第一类属于特殊商品,包括化学杀虫.资料剂、工业废料和译密码设备。第二类属于需要按俄总统和政府规定的特殊程序进口的商品、技术和科技信息,包括武器弹药、核材料、放射性原料、贵金属、宝石、麻醉剂、镇定剂、两用材料和技术、可用于制造武器装备的个别原材料和设备等。3.产品标识和认证。俄罗斯境内禁止销售无俄文说明的进口商品。对酒类制品、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设备等产品,禁止销售无防伪标志及统计信息条的产品。对化学生物制剂、放射性物质、生产废料以及部分初次进口到俄罗斯的产品,尤其是食品,需在进口前进行国家注册;工业、农业和民用建筑等用途的进口产品需具备卫生防疫鉴定。俄罗斯联邦海关2005年1月发布的《需强制认认证的进口产品名单》中主要包括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酒精和非酒精饮料、纺织原料及其制品、机器设备和音像器材等部分进口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出口管理】(1)出口配额和出口许可证。俄罗斯对国际协议规定要求限制数量的产品、部分涉及国家利益的特殊产品和国内需求较大的产品等三类产品实行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出口配额的分配主要是通过招标和拍卖进行。配额如有剩余,亦可根据出口实绩进行增发。需持出口许可证的商品包括:野生动物、药材、译码器件、武器装备、爆炸品、核材料、放射性材料、贵金属、宝石及半宝石、矿产资源及矿床信息、麻醉剂、精神心理药剂、毒性物质、某些可用于制造武器装备的原料、设备、技术、信息等。(2)对军民两用产品出口实行监督。出口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需申领出口许可证,颁发依据为出口产品是否符合俄罗斯承担的有关国际义务。(3)统一验证制度。俄罗斯对出口产品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实行统一的强制性验证制度,包括对石油、成品油、天然气、煤、黑色及有色金属、木材、矿肥等产品进行验证。以上程序不适用于食品、兽医用品及壳类产品,此类货品的检疫及签证由国家检疫及卫生部门负责。进出口检验检疫相关规定俄罗斯对各类动植物产品实施进口检疫制度,根据2008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批准联邦动植物卫生监督局行使国家有关发放动物、动物源性产品、动物药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检产品的进、出口和过境许可证职能的行政条例》命令,对应检货物进出口文件进行.资料审核,并做出发放或拒绝发放应检货物进口许可证的决定。【植物检疫】农、林、药用、观赏作物的种子、种植材料,植物和它的部分(接穗、压条、鳞茎、根茎、块茎、块根、盆栽植物、切花蘑菇等);新鲜的蔬菜、水果和浆果;食用、饲用和工业用的谷物、其加工品(稻谷、大米、核桃、花生、面粉、米粒、粒状咖啡、可可豆、干果和干菜、烟的原料和作料、茶、半成品糖、香料、椰果肉、麦芽、油粕、油饼、棉、麻及其他植物纤维),还有动物的皮张和毛等;危害植物、植物产品的真菌、细菌、病毒、线虫、螨类、昆虫及媒介生物;昆虫标本、植物病原体标本和种子收藏蜡叶标本;邮件和旅客携带行李中的植物产品;容器、包装材料(合成材料除外)、木材及加工品(成品、半成品和零部件)、原状土样和土壤标本;饲料、藁杆综合饲料及来自应检地区的动物的铺垫材料。俄罗斯准许进口的检疫物,必须具有俄罗斯联邦农业食品国家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进口检疫许可证。在许可证中要注明经由俄罗斯国境进境的口岸、进口和使用这些检疫物的条件。每批检疫物均应随附输出国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机关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植物卫生证书应附在该批货物的运单中。没有相应机关的国家除外,但要求检疫物的卫生状况符合进口检疫许可证中的规定。【动物检疫】2006年3月俄罗斯政府颁布了《关于活体动物进入俄罗斯关境时实施动物防疫措施的决定》,规定在通过《俄罗斯联邦技术调整法》之前,对部分活体动物和动物制品进入俄罗斯关境时,遵照执行俄联邦现行动物防疫规章中不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兽疫局颁布的《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相矛盾的部分规定。此外,在俄罗斯联邦现行动物防疫规章与世界贸易组织现行动物防疫规章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将遵照执行该决定第1条中提到的陆生动物法典的要求。俄联邦只能从经俄联邦国家兽医卫生部门检查的、并列入可向俄联邦出口的企业名单的出口国的企业进口应检货物。海关管理规章制度俄罗斯海关监管由联邦海关总署依据《俄罗斯联邦海关法典》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税则》执行。.资料【管理制度】2000年4月1日起,俄开始实行新的进口关税税率(正式名称为《俄罗斯联邦海关税则》)。新税率表的商品编码由原来的9位数字变为10位数字;对80种商品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其中上调的30种,下调的45种,另外5种商品在从价税不变的情况下规定了从量税。【关税税率】俄联邦政府2000年11月27日发布第886号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进口关税税率,大多数商品为从价税,但有的商品须计征从量关税和复合关税。新的关税政策将原7档进口税率(0%、5%、10%、15%、20%、25%、30%)减为4档,即5%、10%、15%和20%。俄对不同类型国家按不同税率征收进口关税。税率表上所标税率为基本税率。凡从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进口的商品按基本税率计征关税;凡从不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进口的商品按基本税率两倍计征关税。与俄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独联体国家及联合国贸发会议批准可享受普惠制的发展中国家均可在俄享受关税优惠。其中对产自与俄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独联体国家及最不发达国家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对产自发展中国家的商品按基本税率的75%计征关税。3.4俄罗斯对外国投资有何优惠?3.4.1优惠政策框架.资料根据《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规定,在外国投资者对俄联邦政府确定的优先投资项目(主要涉及生产领域、交通设施建设或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时,且投资总额不少于10亿卢布,将根据《俄罗斯联邦海关法典》和《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的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给予相应进口关税和税收的优惠。3.4.2经济特区优惠政策根据《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法》规定,在外国投资者成为特区入驻企业后,在进口用于本企业生产需要的货物时,可以免交俄联邦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或在货物输出俄联邦关境时予以退税。特区入驻企业缴纳企业利润税为20%,比其他非特区企业少缴纳4个百分点;在特区企业注册后5—10年内(不同特区规定不同)免交企业财产税;免交交通税;在特区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后,将免受俄税收立法以后发生对企业不利变化的影响;俄罗斯利佩茨克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在联邦优惠的基础上,还对特区企业进一步实行地方减免税的优惠政策。3.4.3地区鼓励政策.资料俄罗斯各地区、州、边疆区、共和国分别根据本地区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对外国投资实行不同的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以吸引外国投资者对本地区进行投资活动。3.5俄罗斯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是什么?3.5.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2001年12月颁布的《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是俄罗斯调节劳动关系的大法。该法典的主要目的是对劳动权利和公民自由确立国家保障、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保护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该法律的主要任务是为合理调节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国家利益创造必要的法律条件,对劳动关系以及与其相关的间接关系(劳动的组织与管理、劳动安置、职业培训和进修、监督遵守劳动法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解决劳动纠纷)进行法律调节。【签订工作合同】雇佣员工的依据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定期合同与不定期合同。未规定期限的合同视为不定期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对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及其副手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则合同自动延长。.资料【解除工作合同】经双方同意,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定期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三天书面通知员工,到时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两个星期书面通知雇主。辞职通知到期前,员工有权撤回辞职报告。在辞职报告到期后,员工有权终止工作。【劳工报酬】《俄劳动法典》中规定员工的劳动报酬受国家保护,国家规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330卢布。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括补助、补贴、奖金和其他奖励。法定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五天工作制,加班加点应有额外工作报酬。【职工社会保险】3.5.2外国人在俄罗斯工作的规定根据《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规定,外国公民根据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取得俄罗斯工作许可证的隋况下,可以在俄从事相关的劳动活动。在俄罗斯合法居留的外国公民与俄罗斯公民享有平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资料外国公民应根据《俄罗斯出入境法》办理工作签证和到俄罗斯后的居留手续。雇主需向俄罗斯移民局提供雇用外国劳工许可证,为每名外国工人办理劳务许可的文件(其中含有批准俄联邦各地劳务配额)。俄罗斯移民局将根据每年劳务市场需求情况发放劳动许可证。3.6外国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有何规定?根据《俄罗斯联邦证券市场法》规定,外国公司经俄罗斯联邦证券委员会批准并获得在俄参与证券交易的许可证之后,可以参与俄罗斯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与俄罗斯本国公司享有同等待遇。根据《俄罗斯联邦税务法典》规定,外国公司应缴纳30%的利润税,俄罗斯本国公司缴15%的利润税。3.7对环境保护有何法律规定?3.7.1环保管理部门俄罗斯自然资源与生态部及其下属机构:俄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署;俄联邦生态技术核安全监督署;俄联邦矿产资源利用监督署;俄联邦水资源署;俄联邦水利天气与环境监测署。3.7.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俄罗斯主要环保法律法规为《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资料3.7.3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要点《俄环保法》规定每个人都有权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保障每个人享有的良好的生活条件。保证良好环境的持续发展;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必要条件;资源的有偿使用原则和环境污染破坏的补偿原则;环保监督的独立性原则;对计划中的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有可能产生的生态危害进行预先评估;在决定开始进行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时必须对其做环境影响评估;必须根据环保技术标准检查项目情况;在项目计划和实施阶段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整体环境的原则;根据环保标准要求尽量利用最佳技术工艺,确保有关活动的有害影响降至最低;保护生物多样性原则;禁止环境后果不明的经营和其他活动项目,禁止可能造成自然生态系统恶化、改变和(或)消灭动植物和其他生物基因的项目,禁止浪费自然资源和其他恶化环境的项目;违反环保法要承担相应责任;公民、社会团体和其他非商业组织有权力参与解决环保议题;俄联邦在环保领域积极参与国际合作。3.8俄罗斯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有何规定?3.8.1许可制度根据《俄罗斯联邦建筑法》的规定,俄罗斯为保障建筑的牢固与保护历史文物和城建风貌,公民与法人的建筑活动均应获得许可证。.资料另据《俄建筑法》2008年7月25日生效的修改本规定,自20
本文标题:俄罗斯有关外国投资有关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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