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工程材料采购三方合同
***项目玻化砖采购合同总承包商(甲方):玻化砖供应商(乙方):投资商(业主,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条件、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丙方决定由乙方承包***项目楼梯间玻化砖的供货工程,三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项目***项目地块建设项目。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楼梯间成品玻化砖采购供应,**牌**玻化砖,面积约***平方米。二、供货时间供货时间: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8月15日,具体以甲方下达的供货通知为准。三、采购供应材料清单与价款1、合同暂定金额:叁拾万元人民币(小写:¥300,000.00元)。固定单价,材料规格、单价如下:类别型号规格单价面积(M2)备注标准玻化砖楼梯间防滑砖楼梯间踢脚砖楼梯间配套用砖2、以上规格是基本尺寸,具体尺寸按照甲方出具的加工单进行加工,乙方必须按照最节省的原则下料加工。3、单价中已经包含将成品玻化砖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包含的材料费、加工费、损耗、装卸费、搬运费、保险费、风险费、保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4、根据合同约定结算规则按照实际供货面积结算。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定单总面积,超过设计施工图铺贴面积的比例达到合同约定损耗率时,定单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得批准。四、付款丙方直接向乙方付款,按照以下规定支付:1、付款程序:乙方在办理每一次付款手续时,都必须提交供货交接验收证明、乙方银行的户名和账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乙方在以上文件齐备后,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批准后将申请送监理工程师审核,丙方于收到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付款申请书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向乙方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2、乙方送货到达现场数量超过500平方米后,第一次付款,金额为合同价款的30%。3、材料供应完成、乙方移交全部质量保证资料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第二次付款,支付至按照设计施工图铺贴面积计算造价的80%。4、结算审核后支付到结算合同价款的95%。5、其余款项按照质量保修条款约定的方式支付。五、下列文件为本工程的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1、本合同条件;2、图纸、设计样品;3、投标文件、投标样品;4、技术法规和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5、国家、地方其余行政或技术规定。行业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释的。但在出现含糊不清或彼此矛盾时,上述文件的排列次序将作为对合同意义解释的优先次序。合同履行中,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一经三方签字盖章,即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定义1、甲方:工程项目总承包商,项目经理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甲方文件经甲方项目经理签署后生效。2、乙方:材料供应商,项目经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乙方文件经乙方项目经理签署后生效。3、丙方:工程投资商和业主,丙方的指令经丙方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丙方代表的权限为: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丙方权利和义务,签署丙方指令,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变更及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需要另外获得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4、监理工程师:业主委托的工程顾问,按照监理合同和国家监理规范对工程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文件经总监签署后生效。5、合同价款:指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书中约定,由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用于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0、追加/扣减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需要增加/扣减合同价款的情况,经丙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减少的合同价款。11、额外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12、供货时间:指乙方按照甲方或丙方的要求分批供货的总时间,已充分考虑下雨、下雪、台风、停水、停电等因素在内。13、竣工日期:甲方完成施工,并通过由丙方组织的竣工验收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承包范围内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竣工日期延误。14、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七、设备材料数量及计量方法1、乙方供货的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丙方有权进行或不进行货到现场的验收或计量,丙方认可的总数量不能超过实际铺贴面积加上合理损耗的面积。2、现场数量计量时,甲方、乙方至少应有一人参与,甲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参与交货验收。现场计量由乙方准备计量记录,计量完成后,各方签字认可。因乙方没有准备计量记录造成48小时内未及时补签字的,根据需要,可进行重新计量,费用乙方负责。3、采用精确计量方法,以片和平方米为单位,不得以“箱”计量,如因计量问题产生纠纷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情况的,丙方有权提出索赔,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4、乙方接受甲方增加供货数量的要求,具体方式为:甲方提前10天发出有甲方代表签发的书面通知,乙方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确认后即可执行。有成品存货的,乙方应尽快交货。八、变更1、变更(或签证)须得到丙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材料切割加工应该按照最节省的原则。2、甲方提出的对已交货或安装完成的部分进行变更,乙方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报甲方确认,否则视为全部重新利用。3、因甲方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签证及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因丙方原因产生的变更,由甲乙方单独结算及支付。4、工程设计变更图纸必须经过发包人认可并加盖变更专用章,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5、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6、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7、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采用现行定额和取费标准计算所得造价,乘以市场下浮率后计入结算总价中。8、若有无法套用现行计价规范计算的项目,则由承发包双方参照园区同类项目市场价款协定变更价款。9、对材料品牌和规格发生变更,发包人有权以拟选用材料与被替换材料的市场差价为参考依据,来确定变更价格;10、调整变更价款时,仅计取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其它费用均不计取。11、经过中介咨询机构、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若承包人的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发包人有权按市场价格重新计算变更费用,具体办法为:工程量减少时,按照市场价与承包人报价中的高价扣减工程款;工程量增加时,按照市场价与承包人报价中的低价计算增加的工程款。12、变更工程价款(包括暂定费用、合同范围内及合同范围外工程变更的价款)由审计单位在竣工结算时最终审核确定。在竣工结算之前,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确认的变更工程价款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包含合同提前终止后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在竣工结算之前工程师确认的变更工程价款有异议的,可以在竣工结算时提出,而不得在竣工结算之前以变更工程价款未确认为由拒绝实施或拖延实施变更工程。承包人在竣工结算之前未按照工程师指令实施或未按时实施变更工程的,工程师可以将该变更工程交由其他承包单位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该费用20%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直接扣除该实施费用及违约金。九、结算1、楼梯间瓷砖铺贴完成,分项验收报告经丙方认可后2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15天内进行核实(不含与三方核对时间),签署核实意见后将报告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审核完成后,送丙方审核。3、丙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核,采用现场计量的办法,计算实际铺贴面积和施工损耗面积。施工损耗=实际供货面积-实际铺贴面积,损耗率=施工损耗/实际铺贴面积。4、丙方与甲方按照铺贴面积并在总承包合同的约定范围内结算,损耗率不得超过清单面积5%,超过部分的损耗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合同投标数量的部分仍由丙方代为付款,但决算时扣除相应款项。5、丙方与乙方按照实际供货标准规格面积结算。6、甲方、乙方、丙方均确认结算报告后丙方方能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十、产品包装和保护1、设备材料的包装由乙方负责,按适合运输及仓储的方式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乙方应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注明产品标志: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安装部位、制造日期、编号、装箱数量、产品等级、堆放要求、保存环境要求、生产商等资料标识,因标示缺少或不清导致安装、推放、保管错误并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3、乙方对包装的风险负责,因包装设计、制作、质量等原因造成产品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4、运输中捆扎稳妥,以保证产品不受磨擦损伤。对没有进行保护或受损的产品,甲方将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保护措施,并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验收通过为止。6、包扎标准可由乙方先做一个样板供甲方、监理等认可。7、考虑对环境的保护,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负责包装物的回收。十一、运输本合同设备材料的运输及运输风险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中,甲方、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十二、交货1、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地点、时间安排交货。乙方不能按时开始交货,应当于不迟于上述约定的最早开始交货日期前五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始交货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同意后交货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始交货要求,交货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同意而乙方未按时交货的,经丙方同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亦可不解除合同,而要求乙方根据约定支付违约金。2、交货前48小时,乙方书面知会甲方到货的准确时间并得到甲方确认,应精确到小时,到货时间迟到4个小时以上的,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3、乙方接受甲方对交货期调整、暂停交货、恢复交货的要求,具体方式为:甲方提前五天发出有甲方代表签发的书面通知,乙方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确认后即可执行。对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产品不能按期交付,工期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负责赔偿相应的间接损失。十三、验收1、交货验收应在货物在指定地点落地之后进行。2、甲乙双方及监理工程师等甲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各方签字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设计、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3、抽样检验:按每项品种、规格抽检5%,并不少于3个单位样本(以箱包装的,指三箱),当其中有一个样本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技术要求时,应加倍抽检,其中仍有抽检后仍有一个样本不符合要求时,则视为乙方违约,应全部拒收,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加倍抽检后合格的,则本批货按90%的合格率计,扣除该批次货物造价5%的质量违约金。4、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方面不合格情况的,甲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返工等损失。5、交货之后三天内,甲方应与乙方约定时间共同取样送检,送检不合格的,按本合同十三条“3、抽样检验”处理。6、在生产期间,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生产现场跟踪检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需提供配合。7、如发现交货设备材料与清单约定生产商不符的,甲方有权采取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8、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用于本工程。十四、安全1、乙方进场后应
本文标题:工程材料采购三方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50482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