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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薪酬管理 > 卫生系统绩效考核方案
1全州县卫生系统绩效考核方案为积极推进我县卫生系统绩效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卫生系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各单位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考核方案。一、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根据绩效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对象做出评价,绩效考核的指标选取以能够量化的指标为主,尽量避免考核实施中的人为调整因素,力求客观、公正、简洁、透明。(二)分类考核按照各单位不同的业务性质及不同的管理目标分类设计考核指标。充分考虑不同的单位所承担的职责要求,对各类考核赋予不同的权重结构,分成如下三类:第一类:原则上所有县级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三家)的指标基本一致。但在个别指标中,突出专科特色,并且在某些指标上,使用纵向指标,以保证相对公平性原则。第二类:所有乡镇卫生院。这一类参考卫生部办公厅的指标,但针对其大量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单独列出考核指标。第三类: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合管中心。这一部分,主要依据其岗位职责和上级要求的工作任务进行绩效指标的设计。(三)导向明确2考核借鉴平衡计分卡的原理,同时充分考虑卫生系统工作的特殊性,指标分为顾客满意、管理有效、发展持续、运营效果及各方评价五大类,每一大类根据各单位不同的工作性质选取不同的具体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四)纵向对比与横向对比相结合鉴于系统内各单位业务性质多数不具备横向可比性,在评分标准的设定上,原则上以本单位前三年平均指标为基础,或以上年指标为参照,注重各单位的自我进步。对同一类型的机构,尽可能使用相同的考核指标作为评价依据。(五)循序渐进在指标的选取上,以医院目前能够提供的且以前有可比的指标为主,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年调整考核指标的内容及权重比例,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六)实现个人收入与绩效挂钩通过完善的绩效考核措施,实现个人收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县卫生局下属各医疗单位,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三、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的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局组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和党组书记担任,成员由卫生局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外聘其他单位人员作为考核顾问参与。为体现公平、公开、3公正的原则,社会满意度和各方认可部分,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一)考核程序1、相关部门组织问卷调查并统计调查结果。绩效考评小组据此得出客户满意度得分。2、卫生局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人综合测评,测评内容见第八部分“对领导个人满意度测评表”。绩效考核小组统计测评结果并据此得出领导满意度、职工满意度及相关合作单位满意度三部分得分。3、卫生局组织医疗护理质量督察及三基考试,绩效考核小组根据督察及考试结果统计各单位对应项目得分。4、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小组的要求统计各种考核指标,统计结果报绩效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小组据此统计对应各项考核得分。5、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统计各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二)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有的项目也可不定期考核。(三)考核参考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表)(四)考核一票否决项目1、单位或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当年未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单位。3、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或司法鉴定结论为医疗事故负全责的单位。4、科室对外承包或外设门诊承包的单位。5、违反财政纪律未经审批,乱发奖金或劳务费的单位。6、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件的一票否决。4(五)扣分项目每被县卫生局发文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县级党委政府、市卫生局通报批评一次扣10分,市委、市政府、卫生厅通报批评一次扣20分。(六)加分项目1、县局级第一、二、三名,分别加5、3、2分。乡镇级先进加1分。2、县委、政府,市局级加10分。3、市委、政府,厅级加15。4、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级加20分。5、国家级加25分。6、现场会及典型发言:县市局、市厅、省部级、国家级分别加2、5、10、15分。7、宣传报道:县级单位每单位完成12篇,每个乡镇卫生院完成4篇。完成任务后,县级报纸每篇加1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七)建立绩效考核基金被考核单位每年向卫生局上交风险抵押金,建立卫生系统二层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基金,用于领导班子成员绩效津贴的发放,发放金额与其考核结果挂钩。具体上交金额如下:1、乡镇卫生院按照班子成员人均3000元/年上交。2、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按照班子成员人均4000元/年上交。3、县卫生监督所、县合管中心向上级请示后定。5四、考核结果运用(一)绩效反馈绩效考核的结果对被考核人公开,对于绩效考核中揭示的问题,通过一定方式反馈,以引起重视并及时改进。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可以由考核方组织集中式的绩效辅导。(二)结果运用1、考核成绩作为晋升、留用、调岗依据第一阶段考核成绩可以作为党总支、党委考核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阶段可以直接将考核结果计入党组织的考核成绩,用于干部的晋升、留用、调岗依据。第一年倒数第一诫免谈话,凡是连续两年单位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的领导予以调岗、免职处理。2、用于被考核单位的绩效工资发放比例控制在被考核单位内部绩效工资总预算既定的情况下,依据本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结果要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村卫生室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也应当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根据县级考核小组反馈的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转变运行机制。附:1、考核参考指标及评分标准;2、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绩效津贴计算方法;3、各类测评表。6六、乡镇卫生院考核指标乡镇医院的绩效考核指标与县级医院相比,增加了妇保、新农合等指标(详见表1-11)。表1-11: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三、基本医疗服务(325分)1.服务数量1001.年门诊人次数25分,比上年增加10%得25分,每提高2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2.年出院人数25分,比上年增加10%得25分,每提高2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3.中医工作25分,建立中医科、中药房、有中医药设备和配备中医药服务人员各5分,中医科年毛收入中心卫生院5万元以上,普通卫生院3万元以上得5分,不达标扣相应分。4.病床使用率25分,以上年数字为基数,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2.服务质量1001.医疗文书合格率25分,处方、病历合格率达95%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本小项25分扣完为止。(随机抽100张处方和25份病历)2.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5分,符合率达95%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本小项25分扣完为止。(随机抽25份病历)3.相关业务知识、技能考核合格率25分,以县卫生局组织的三基考试得分为基础,80分为满分,每降低2分扣1分,每提高2分加1分。4.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次数25分。(详见评分标准细则,表1-12)。类别指标分值分指标一、综合管理(195分)1.卫生院综合管理100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评分标准。(见附件12)2.乡村一体化管理20全面按时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每少完成一座扣5分。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0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评分标准。(见《全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暂行办法》)4.指令性任务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5二、公共卫生服务(330分)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项100根据桂林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考核。2.疾病预防控制100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评分标准。(见附件13)3.妇幼保健100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评分标准。(见附件14)4.卫生监督30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评分标准。(见附件15)73.医疗费用50次均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增长率50分,以年降低15%为基数,每提高1个百分点扣2分,降低不加分。4.规范用药751.处方合理用药比例25分,合理用药比例达95%以上,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随机抽100份处方)2.门诊及住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25分,基药使用比例达95%以上,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本小项25分扣完为止。(随机抽100份处方)3.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执行率25分,执行率要达到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本小项25分扣完为止。四、满意度评价(150分)1.机构评价50上级业务指导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参与或协助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50分,以得分81分为满分,超过不加分,每低1分扣2分。(81分以上为优秀。)2.群众评价1001.社会公众满意度50分,以得分81分为满分,超过不加分,每低1分扣2分。(81分以上为优秀。)2.单位职工满意度50分,以得分81分为满分,超过不加分,每低1分扣2分。(81分以上为优秀。)*除特别说明,每项加减分总分不超过该项应得分的一倍。8表1-12:乡镇卫生院医疗纠纷及事故评分标准医疗纠纷:(1)医疗纠纷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待出,不扣分。(2)医疗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未结案,不扣分。(3)患者在县卫生局信访办投诉经调查核实,每例次扣1分。(4)患者在县、市级行风管理部门电话投诉,核实后,每例次扣2分。(5)患者在卫生厅信访办投诉经调查核实,每例次扣3分。(6)院内重大医疗纠纷,院内协调解决中,每例次不扣分。由县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扣2分,县公安局出动警力解决扣3分医疗事故分级评分:(1)一级医疗事故:每例扣25分(2)二级医疗事故:每例扣20分(3)三级医疗事故:每例扣15分(4)四级医疗事故:每例扣12分(5)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不足:扣5分医疗事故责任(在事故分级责任扣分后再加扣以下分值):(1)完全责任(100%)扣8分(2)主要责任(50-90%)扣6分(3)次要责任(20-40%)扣4分(4)轻度责任(10%以下)扣2分9附件2: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绩效津贴计算方法提留一定比例的资金,依据考核结果用于发放被考核单位的班子成员的岗位津贴。现金奖励使用总额预算法,即先预算一个奖金总额,用于绩效考核完成后发放给相关的被考核的责任人(参考如下表2-1所示)。表2-1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绩效津贴计算津贴基数考核津贴基金总额(千元/人)津贴总额(1)总系数(2)每系数津贴(3)正职系数(4)考核得分百分比(5)正职实得津贴额(6)副职系数(7)副职考核得分(8)副职实得津贴额(9)示例(一正三副)5000200005.735081.595%50001.490%4200示例(一正二副)4000120004.329701.595%41861.490%3340县医院5000妇保院4000中医院4000400040004000400040004000400040004000疾控中心4000卫生监督所考核结果作为县绩效办的参考依据合管中心*计算津贴时,单位的测评分最多为100%。超过100分按100%计算。10表2-1按列号说明如下:(1)津贴总额按此表的人均数乘以班子成员总人数计算。(2)班子成员总系数班子成员按正职1.5,副职1.4计算。总系数=正职系数*正职人数+副职系数*副职人数。(3)每系数津贴总额每系数津贴额(3)=本单位津贴总额(1)/班子成员总系数(2)(4)正职的系数由本方案给定的值,为1.5。(5)考核百分比由考核得到,示例百分比为95%。(6)正职实得津贴额计算正职的津贴额(6)=每系数津贴(3)*正职系数(4)*本单位绩效测评得分(5)(7)副职的系数由本方案给定的值,为1.4。(8)副职的考核得分班子成员中副职的考核办法,具体见表3-2,示例中给出的值是90%。(9)副职实得津贴计算副职实得津贴(9)=每系数津贴(3)*副职系数(7)*本单位绩效测评得分(5)*副职的考核得分(8)11附件3各类测评表对领导个人的满意度测评参
本文标题:卫生系统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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