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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经济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章个人投资企业法目录第四章个人独资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设立、变更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的事物管理及权利、义务第四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一)在投资人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二)在产权关系和组织管理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是企业财产的惟一所有者。基于此,投资人对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享有绝对的控制与支配权,不受任何其他人的干预。(三)在责任形式方面,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四)在法律地位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谓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三层意思:•一是企业的债务全部由投资人承担;•二是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范围不限于出资,其责任财产包括独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三是投资人对企业的债权人直接负责。•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三、个人独资企业法及适用范围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99年8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只适用于一个自然人依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于具有独资特点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适用范围•小王认为,既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由自然人出资设立的,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其实就是个体工商户.要求分析小王的观点是否正确.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并不等于个体工商户,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是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而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设立;•二是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设立,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由家庭出资设立;•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四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仅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解析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投资人为自然人合法的企业名称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必要的从业人员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程序•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登记等程序。•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2.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与登记成立•登记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关于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投资人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1)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事项:①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②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③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④经营范围。•(2)投资人身份证明。•(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三)、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在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从事业务活动的办事机构。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与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大体相同。•(1)设立申请与登记。•(2)登记备案。•(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民事责任的承担。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的概念:•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的变更,如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方面发生的改变。•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责任的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三、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管理违法行为法律措施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2.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应签订书面合同。3.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主要有三种方式:(1)自行管理(2)委托管理(3)聘任管理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的事物管理及权利、义务•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二)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的义务•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依法申请贷款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其他权利拒绝摊派权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一)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三)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四)个人独资企业负有保障职工权益的义务。投资人的权利: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投资人的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这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强制原因。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四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1、清算人的产生•2、财产清偿顺序•3、责任消灭制度•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4、注销登记程序•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一旦完成,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消灭。清算人的产生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通知与公告程序:投资人自行清算,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财产清偿顺序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问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要求分析判断下列哪些属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必备条件: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B、投资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需有企业章程;D、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表述正确的是?A个人独资企业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B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时须交足法定最低注册资本C个人独资企业对被聘用人员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的管理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何种行为?A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B将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于他人。C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D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禁止?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D未经万某同意聘用其妻为企业销售主管•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周岁)都明确表示不愿意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B应有其妻子进行清算C应有其妻子和子女共同清算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A仍应承担责任B不承担责任C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D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张某于2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表述错误是?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3年1月届满。对第三人权力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3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5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甲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甲追认后生效。2005年3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职员甲出资5万元,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宏远实业公司。假设该企业成立,聘请朋友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同年4月1日,乙未经甲同意,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购入5000元原材料的合同。2006年7月,因为企业亏损严重,甲决
本文标题:经济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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