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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缝新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结构体系)》(2009年版)将防震缝的宽度加宽了。新规定各类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米时最小缝宽取100mm(原来是70mm),超过15米时应在100mm的基础上按下表的规定增加缝宽。必要时可按计算校核防震缝的宽度。房屋高度超过15米时防震缝宽度增加值(mm)抗震设防烈度6789高度每增加值(m)5432结构类型框架20202020框架-剪力墙14141414剪力墙10101010注:1防震缝两侧结构体系不同时,防震缝宽度按需要设置较宽防震缝的结构体系考虑,并按较低房屋的高度计算缝宽;2当相邻结构基础存在较大沉降差时,宜适当增大防震缝的宽度。抗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在下列情况下宜设防震缝:1平面长度和外伸长度超出规范规定的限值又未采取加强措施时;2各部分刚度相差悬殊,采取不同材料和不同结构体系时:3各部分质量相差很大时:4各部分有较大错层,不能采取合理的加强措施时。结构缝宜沿结构平面直线通过,特别是防震缝,不应采用折线防震缝。沉降缝应贯通基础和上部结构,伸缩缝、防震缝在基础和地下室可不设置。非抗震设计时,伸缩缝或沉降缝的最小宽度要求,原则上宜大于缝两侧结构允许的风荷载作用下水平位移之和。当相邻结构的基础存在较大沉降差时,宜适当加大缝的宽度。钢结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相应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的1.5倍。(2010.03.12)于2010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4条规定:1防震缝宽度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框架结构(包括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高度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分别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2)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0mm。这个2)款规定的框架-剪力墙及剪力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起点与上表不同,不到100mm。“技术措施”不具备法律效益,仅供设计者参考,但宽度还算是增加了,大于规范的最小值。
本文标题:防震缝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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