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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专题政府统计(4)§4、我国抽样调查制度抽样调查制度普查制度统计报表制度我国的统计调查体系(1994)1994年我国统计制度改革,确定了以必要的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同时辅之以重点调查、统计报表及科学推算等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我国统计调查制度的法律规范统计法第十条统计调查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进行经常性抽样调查,应当在调查前查明基本统计单位及其分布情况,按照经批准的抽样调查方案,建立科学的抽样框。发往基层单位的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必须严格限制。凡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行政记录能取得统计数据的,不得制发全面定期统计报表。一、抽样调查制度的范围城市住户调查乡村社会经济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农产量抽样调查制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城镇劳动力调查制度二、城镇劳动力调查制度1、调查目的:为国家及时掌握和了解我国城镇失业情况,研究制定劳动就业政策,加强调控提供依据。2、调查范围:为全国的城镇人口,具体指设区的市所辖的区,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以及不设区的市所辖镇的居委会和县辖镇的居委会范围内的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3、调查对象: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对调查范围内被抽中的住户中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进行调查,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全国约抽取25万人。4、调查内容是被调查者在调查时点前一周即调查周的就业与失业情况。5、调查时间:当年三季度的调查周为9月30日前的一周,四季度的调查周为12月15日前的一周,次年一、二季度为季中间月15日前的一周,入户时间为调查周的下一个星期。6、调查方法:利用当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所抽中样本中的城镇样本进行。以全国为总体,省级单位为次总体,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对抽中的住户,由调查员进行入户访问。7、调查的组织方式:利用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的样本进行跟踪调查,当年第三季度,即第一次调查与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同时进行,将劳动力调查的主要调查项目并入人口变动情况调查表中收集有关劳动力的就业与失业情况,不再单独组织。以后几次调查对第一次调查的城镇样本进行跟踪,使用单独的城镇劳动力调查表进行调查。三、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方案1、调查目的:为了准确、及时地掌握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变动以及人口计划执行情况,为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掌握人口增长情况提供可靠的人口数据。2、调查组织方式:采用在抽中的调查小区(调查群)中,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调查,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既包括城镇人口,也包括农村人口。全国约抽取120万人。社区调查则仅调查被抽中的调查小区所在村委会的情况。3、调查时间:调查的标准时间为当年10月1日0时,现场登记的时间为10月份。4、调查内容:按人填报的项目,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就业和失业情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情况、出生和死亡情况等。按户填报的项目,包括本户住址编码、户别、本户总人口、上年10月1日以来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本户年内迁出人口等。按社区填报的项目,包括居住地类型,全村户数、人口数和出生、死亡人口,公共交通、教育、医疗、饮水、通讯等方面的条件,耕地面积和上年人均年纯收入等。5、调查方法:以全国为总体,省级单位为次总体,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国家抽样基础方案,具体设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抽样方案,按照国家分配的样本量抽取样本单位。由调查员进行入户访问。四、农产量抽样调查制度1、调查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向国家统计局上报粮食等主要农作物各季播种面积、实测产量等统计调查数据2、主要内容:全年实测粮食产量,全年分品种粮食产量,畜牧业生产情况,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安排,粮食预测,农用生产资料准备情况,粮棉生产情况等。3、组织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村抽样调查网点抽选方案(试行)》和《农产量抽样调查技术操作规程(试行)》,组织国家抽样调查县农调队抽选确定调查网点,审核、汇总基层上报的样本资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根据样本资料汇总、整理,并按简单算术平均法推算全省数据,推算结果不得修改,并按规定日期报送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五、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方案1、调查目的:了解农村住户的生产、收入、消费、积累情况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农民收入变化和生活质量变化情况,监测农民实现小康和摆脱贫困的进程,为各级党政领导制定农村经济政策和决策,为社会各界了解有关信息提供依据。2、调查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的省辖市的所有抽中的农村住户。3、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居民居住的社区发展情况、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农村居民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和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支、实物收支情况调查等。4、资料收集:本调查制度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农村居民现金收支和主要农产品出售情况为定期报表,其余为年报。报表在国家农村住户调查网点中进行。农村居民的现金收支和实物收支情况通过农村住户记帐取得资料,其余调查内容采用年底对调查户一次性访问调查方式取得资料。5、数据报送和汇总方式:调查数据处理使用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统一研制的计算机处理程序。县农调队负责对调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上报省(区、市)农调队,再经省(区、市)农调队审核,通过国家统计信息网上报综合表和基层表数据。调查数据的汇总实行国家级超级汇总。本调查制度实行全国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六、乡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方案1、调查目的:全面了解、监测农村社区的发展、变迁过程,准确把握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满足各级政府制定农村社会经济政策及农村社区发展战略的决策需要,向全社会提供优质的信息咨询服务。2、调查内容:包括两部分:《农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制度》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村基本情况乡村劳动力及转移情况农业社会化服务副业情况《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方案》农户与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农户建房投资情况。3、调查范围:乡镇一级在全国所有乡、建制镇进行调查;社区基本情况的村一级范围为全国所有村,固定资产投资的村一级范围为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村网点;农户在全部农村抽样调查户中进行;非农户单位在现有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乡、村网点内进行。4、数据收集方法:本制度中的统计报表报告期别分为三年、年报和季报,乡和村基本情况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其他内容为年报和定期报表。调查方法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两种。在调查乡(镇)、村建立乡村社会经济情况登记台帐,定期登记调查期内有关指标的变动情况。具体做法:1)乡(镇)、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和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状况,通过登记台帐和其他业务报表取得资料;2)农户固定资产情况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整理、推算;3)乡村劳动力情况采用年底对调查户一次性访问调查方式取得样本资料,进行推算;4)农村社会化服务事业调查,要求对调查乡、调查村范围内所有的农业服务单位逐一调查。七、城市住户调查方案1、调查目的:反映城市居民家庭人口、就业、收入、消费、储蓄、手存现金、商品需求和住房等变化情况,为党和国家研究制定劳动力就业、工资和奖金、社会福利、货币流通、商品生产和供应等政策提供依据;为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数、确定贫困线的划分、计算社会商品购买力、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依据。2、调查对象:在城市和县城关镇中按随机原则抽选的部分非农业居民家庭及其成员,包括单身户,但不包括集体户口中的单身者。3、调查内容:调查表包括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城市住户现金收支调查表、城市住户消费支出调查表、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城市住户居住情况表、城市住户不同收入水平家庭调查表、城市住户实物收入调查表、城市住户主要指标调查表等共八张。其主要内容包括:居民家庭人口和劳动就业状况,收入和现金支出状况,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购买主要商品数量及变化情况,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及变化情况,家庭食品消费及营养状况,家庭住房情况,实物收入状况,货币流动、储蓄、债权债务情况,各类居民家庭之间收入、消费差异情况。4、调查方法:采取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确定调查城市(或县城)、街道、家庭户。为了使调查力量分布比较均匀,并适当照顾某些边远省份和少数民族地区,在随机抽样的原则上,又给部分省、自治区增加了个别调查点。全国共抽选了226个特大、大、中、小城市和县城作为样本的初级抽样单位,调查户36000户。本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调队及抽中城市城调队按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一方案收集资料汇总上报。住户调查采用样本户进行连续记帐方式,由记帐户对其家庭的各项支出逐笔记帐,然后由调查员定期整理,按月汇总。记帐户一般连续被调查三年,每年轮换三分之一。
本文标题:政府统计4-抽样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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