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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交易工作流程一、选择中介机构。中介服务单项合同估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业主单位从“中介超市”采取公开竞争或公开摇号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单项合同估价在10万元以下的,业主单位通过集体研究从“中介超市”采取择优等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二、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中选中介机构持《公开选取中选通知书》或《择优选取结果公示》与业主单位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中介服务费由业主单位直接支付。三、招标项目进场登记。中介机构进入中心网上办公系统自行办理进场登记,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四、编制招标控制价。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并报财政部门审核。五、申请交易日程。中介机构在中心网上办公系统申请交易日程。六、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介机构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并报监督部门审核。七、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介机构负责发布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交易公告时中介机构还应将中介服务合同原件随同招标文件(简易版)一并提交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部,同时中介机构通过中心网站后台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至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补充。中介机构提供监督机构备案盖章的书面修改答疑补充通知,同时在宁都、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九、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1、电子化招标项目:①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②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要有编号、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非电子化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十、抽取评标专家。中介机构持《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到中心综合部核实项目情况。招标控制价≥500万元的项目,开标前半天由招标人在中心网络终端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招标控制价<500万元的项目,开标前半小时由招标人在中心网络终端从县本级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十一、开标。中介机构提前半天与中心联系相关事宜;中心财务在投标截止后网上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帐名单;本项目中介机构人员签到登记后组织接受投标文件;招标人、监督人、中介机构和中心人员全部挂牌上岗;中介机构按规定程序主持开标会并维护好开标会场秩序。十二、评标。中介机构做好评标前的准备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组织专家等相关人员签到并统一保管通讯工具;监督人员宣布评标纪律并组织专家推选评委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评标并出具评标报告,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十三、中标公示。中介机构提供监督部门备案的书面中标公示;同时在宁都、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十四、签发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报监督部门备案后签发《中标通知书》。十五、退还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心综合部收到招标人签发的《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并报经核准后5日内向非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十六、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到业主单位(中介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十七、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介机构在中心网上办公系统提交《缴款告知》,经中心复核后,由中介机构告知中标人按应缴数额从其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十八、签订工程交易合同。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收据与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工程交易合同。十九、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持招标人签发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附工程交易合同和履约保证金收据)到中心综合部办理退还手续。二十、资料归档。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中介机构按照归档目录要求,将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装订成册送中心档案室一份。
本文标题:工程建设交易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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