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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ZWK2010-G-056号采购项目:苏州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中的弱电设备及其安装采购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七月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1页共50页前附表项号名称内容1招标编号SZWK2010-G-056号2招标内容苏州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中的弱电设备及其安装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73000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或之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906015480000019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邮编:215005电话:0512-65237219传真0512-651535536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7发售标书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8答疑会召开时间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0年8月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投标答疑会时间:2010年8月6日9:30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9采购人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联系人:王震联系电话:0512-65112770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三份11投标时间2010年8月23日13:00~13:3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13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0年8月23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14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合同履行完毕后三个月内由保证收取单位全额返回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2页共50页15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为:按中标总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16评分标准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17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方法得分居多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18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与投标的其它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的其它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未注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的;(七)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八)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3页共50页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附件(一):技术要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4页共50页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公告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前来投标。1、采购编号:SZWK2010-G-056号2、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苏州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中的弱电设备及其安装一套3、采购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4、交货期:开标后30个日历日内送货到位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7)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有ISO9001认证证书(8)在苏州设有分公司或者办事处;(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同时提供原件核对):(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4)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5)以上6、7、8条资质证明材料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8、标书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5页共50页联系人:王震联系电话:0512-65112770(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邮编:215005联系人:陈璐佳杨永明联系电话:0512-65237219,0512-65153553(FAX)1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帐号:110202020900029511212、答疑会召开时间:2010年8月6日9:30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13、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3日13:30(北京时间)14、开标时间:2010年8月23日13:30(北京时间)15、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1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苏州卫康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中国财经报》、《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敬请留意;17、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268528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7月29日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6页共50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前来投标。招标编号:SZWK2010-G-056号招标内容:苏州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中的弱电设备及其安装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苏州卫康公司内投标时间:2010年8月23日13:00~13:30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3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8月23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联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邮政编码:215005电话:0512-65237219/65158848,0512-65153553(FAX)联系人:陈璐佳杨永明采购人: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联系人:王震联系电话:0512-65112770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7页共5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法人;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投标人代表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8页共50页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不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7、资格预审(各投标人需在购买标书时递交以下资格预审材料)按招标公告要求三、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第8项中规定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1.投标答疑会11.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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