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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咨询工作收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2015年3月3日-2-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咨询工作收费指导意见说明一、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咨询工作缺少专门收费依据,前期咨询工作项目主要参照1999年国家计委发布的计价格[1999]1283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工程咨询类)和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于2004年发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规划设计类)两项规定进行收费。由于以上规定发布时间较早且非专门针对轨道交通行业的前期咨询工作制定,业务类型涵盖不全,收费标准过低,引起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咨询工作收费混乱、市场恶性竞争、咨询质量参差不齐等一系列问题,且呈现日益恶化的趋势。应会员单位的广泛要求,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咨询工作的收费,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在2014年年初召开的常务理事会上部署了相关工作,要求通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建议,并明确由工程咨询专委会组织有代表性的咨询企业和专家,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咨询工作收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咨询单位在开展前期咨询工作时收取规划、咨询费用的参考依据。二、本《意见》中的“前期咨询工作”指在筹建城市轨道交通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含)以前的工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的主报告及维稳分析、节能评估、客流预测等附件的编制、咨询与评估工作。上述各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地震和地质灾害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等工作虽属前-3-期咨询工作的一部分,其审批管理、收费政策均由相应主管部门规定,其收费不在本《意见》的指导范畴,应参照相应行业和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三、城市轨道交通经协会协调和指导明确其定义为: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为城市辖区内、提供客运服务的公共交通系统。根据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划(GB50490-2009)》和《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CJJ/T114-2007)》,收费制式包括地铁、轻轨、单轨、市域快轨、磁浮交通、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和现代有轨电车。其中由于现代有轨电车系统独特,前期咨询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相关工作的收费建议参照本《意见》执行。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收费基于相关国家标准及规定对前期咨询工作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参照本《意见》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考虑一定的调整系数。鉴于物价的动态变化,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每五年修订一次。五、前期咨询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含电子文件),由委托方负责提供。如需要由编制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另行支付相应费用,具体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六、本《意见》中的计费方案均不包括项目各阶段成果的评审费用,评审费用需委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七、编制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含论证材料)各15套,电子版成果各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八、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负责解释。-4-一、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表1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计费城市规模(万人)计费标准(万元)计费基数50300增量计费每增加50万人增加20万元编制费用注:①该收费标准基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GB/T50546-2009、国家发改委关于线网规划编制评审的相关规定对线网规划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②表中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规划区内(或线网重点规划范围内)城镇人口规模,位于各档级之间时可采用插值法计取。③上述计费方案考虑了线网规划的常规情况。规划城市有地形地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时,在上述收费基础上乘以1.1-1.5的调整系数,具体取值由双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必要时另行开展专题研究,费用另计,且主报告收费不再考虑调整系数。④线网规划调整:一般情况指战略定位、线网整体布局等线网规划核心内容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的线网优化工作,并且线网规模无较大变化,按上述标准的80%取费;线网规划修编:一般情况指配合上位规划修编或者扩大规划范围、系统层次而进行的重大规划修改,视为重新编制,按100%取费。⑤上述计费方案不含委托方特定的线网规划调研、考察等费用,如需组织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委托方另行安排。⑥上述计费方案为主报告编制费用,各类专题研究费用可参考本《意见》第六部分规定另行计取。-5-二、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表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费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万元/km)计费单价(万元/座)1线路(km)5—2车辆基地综合基地(座)—25车辆段(座)—15停车场(座)—10注:①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工程方案研究应达到城市轨道交通预可行性研究深度,轨道交通用地控制应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②当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较为复杂、工程建设条件较为苛刻或在环境、文物保护、安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难度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由双方在1.1-1.5内协商选取;必要时另行开展专题研究,费用另计,且主报告收费不再考虑调整系数。③有多路由方案控制的,应按相应规模增加费用。④上述计费方案为主报告编制费用,各类专题研究费用可参考本《意见》第六部分规定另行计取。三、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表3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计费序号预计报建长度(km)计费标准(万元)1≤303002503503100400415045052005006≥250550-6-注:①该收费标准基于国家发改委《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编制和评审要点》(发改基础[2015]49号)及相关规定对近期建设规划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是在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上报项目工程方案满足预可行性研究深度的基础上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主报告的费用。②近期建设规划收费原则上按规模计取,考虑到项目商务谈判阶段业主已有初步的建设方案意向,能够估出拟建规模,故本《意见》提出分档计费标准。实际工作中可视具体情况在上述各档内插值计取。③该收费标准考虑了一般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的常规情况。当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较为复杂、工程建设条件较为苛刻或在环境、文物保护、安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难度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由双方在1.1-1.5内协商选取;必要时另行开展专题研究,费用另计,且主报告收费不再考虑调整系数。④近期建设规划调整:一般情况指在同一规划期限内,上位规划不变或者局部调整后,对已报批建设方案进行的局部优化调整,按上述标准的80%收费;近期建设规划修编:一般情况指规划期限发生调整或者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化后进行的新的建设方案编制,按100%收费。⑤各类专题研究费用可参考本《意见》第六部分规定另行计取。-7-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表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计费序号投资额(亿元)计费标准(万元)1≤20802501003100120420015053001756≥400200注:①自国办2003(81)号文颁布以来,一般情况轨道交通立项审批采用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代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模式,该项工作已包含在近期建设规划整体工作中;少数建设项目依然沿用老的行政审批模式或根据业主特别要求,需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故对此类项目的收费方案进行规定。②通常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均远超计价格[1999]1283号文中规定的最高投资档级(50亿元),故本《意见》结合轨道交通建设投资特点在该文基础上对投资额档级及对应收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投资额以初步估算投资为准。③建设项目在工程条件、技术条件、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等方面可能存在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难度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由双方在1.1-1.5内协商选取;必要时另行开展专题研究,费用另计,且主报告收费不再考虑调整系数。④对于分期分段建设的线路,应分别计费。原则上视线路分期分段规模比例及研究难度,在上述计费方案基础上,首期工程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后续工程乘以0.6-0.9的调整系数,调整系数取值可由双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8-⑤上述计费方案为主报告编制费用,各类专题研究费用可参考本《意见》第六部分另行计取。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表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计费序号投资额(亿元)计费标准(万元)1≤202502503003100350420040053004506≥400500注:①该收费标准基于国家发改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大纲》(发改基础[2015]49号)、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②通常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均远超计价格[1999]1283号文中规定的最高投资档级(50亿元),故本《意见》结合轨道交通建设投资特点在该文基础上对投资额档级及对应收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投资额采用已批复近期建设规划中的估算投资额。③建设项目在工程条件、技术条件、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等方面可能存在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难度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由双方在1.1-1.5内协商选取;必要时另行开展专题研究,费用另计,且主报告收费不再考虑调整系数。④对于分期分段建设的线路,应分别计费。原则上视线路分期分段规模比例及研究难度,在上述计费方案基础上,首期工程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后续工程乘以0.6-0.9的调整系数,调整系数取值可由双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9-⑤上述计费方案为主报告编制费用,各类专题研究费用可参考本《意见》第六部分另行计取。六、专题研究(一)线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表6线网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计费序号项目类别计费标准(万元)1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评估50-80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40-60注:①“规划评估”指规划咨询单位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业主委托,作为第三方对轨道交通网络及其用地规划的规划成果开展的独立评估。②表中所列两类规划评估项目的收费视网络复杂性、评估难度分别在上述范围内计取。(二)近期建设规划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表7近期建设规划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计费序号项目类别投资额(亿元)计费标准(万元)1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评估——50-80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10050100-20060≥20080-10-注:①此处“评估”指工程咨询单位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业主委托,作为第三方对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及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编制成果进行的独立评估。②近期建设规划评估收费视申报规模、评估难度在上述范围内计取。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收费视投资额在上述对应范围内计取。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计费所依据的投资额采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估算的投资额。(三)维稳分析与评估表8维稳分析与评估计费序号项目近期建设规划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1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按相应阶段主报告编制收费的30-60%计2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按风险分析报告收费的50%计注:①该收费标准基于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2〕3218号)、《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及相关规定对相应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②风险分析报告编制费用视工作范围、敏感点数量、工作开展难度在上述范围内计取。③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视工作内容和难度在上述范围内计取。-11-(四)节能评估报告编
本文标题: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咨询工作收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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