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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一、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二、实行“四专”管理:即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三、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交接班时帐物相符,交接班者签全名。四、毒、麻、精神药品用量必须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五、用后凭处方、安瓿和登记本在2h内向药房领取,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查看弃去,共同签名。六、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床号、姓名、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签全名七、药品标签明显,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期。
本文标题: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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