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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MP“厂房与设施、设备”培训几点注意:1、第十页与第十五页关于压差的描述是否应该一致?2、第十页中关于温湿度的要求,公司内规定氨茶碱的温湿度是多少?是否与新GMP冲突?3、是否应该有些与车间相关的实例联系,便于职工加深印象!实施GMP的目的3保证药品质量防止生产中的污染、混淆、交叉污染和人为差错的产生。污染、混淆和人为差错第一篇: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原则第二节生产区第三节仓储区第四节质量控制区第五节辅助区4本章修订的目的及思路厂房的布局和设计应:最小化错误风险易于有效清洁易于保养维护避免交叉污染和灰尘堆积避免对产品质量产生副作用人流、物流、工艺流程确保符合逻辑本章的修订的目的及思路强调:设计、建造、维护保养、特定区域除无菌药品外,其他产品的厂房设施基本不需要进行改造;生产区共线生产的风险评估主要变化:厂房与设施增加厂房与设施的总的原则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发生根据不同区域需求规定基本要求生产厂房的共用厂房、设施、设备的评估与非药用产品的生产厂房共用限制要求关键的洁净设施的设计原则的变化洁净等级的变化,采用ISO14644标准(洁净室及相关控制环境国际标准)没有具体的洁净区域温湿度的数值的要求不同洁净等级直接的压差为10Pa扑尘装置硬性规定的取消第一节:原则一、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8第一节:原则二、1、生产区、行政区及辅助区布局合理。2、厂区人流、物流分开。3、厂区道路使用整体性好、不发尘的覆面材料。4、厂区无露土地面,并有相应的绿化面积。5、物流仓储、危险品库等位置适当。6、厂区无垃圾、杂草、痰迹;垃圾集中存放,生活、生产垃圾分开存放。第一节:原则三、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第一节:原则洁净区要求:换气次数:≥12次/h洁净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15pa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10pa空调过滤器: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悬浮粒子(个/2.83L)≥0.5üm空气沉降菌数/皿:≤10CFU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照明度:≥300LX其他项:有联锁装置并运行正常;地面、墙壁、天花板等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洁,不易脱落,对生产不造成污染、门窗密封好;地漏有液封,易于清洗;人物流通道畅通,并且能防止交叉污染。一般区要求:厂房密闭性:厂房无孔洞,门窗密封好现场卫生状况:地面、墙壁、天花板等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洁,无脱落。辅助设施:照明充足,防虫鼠、消防、排水、通排风设施完好第一节:原则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1、生产控制区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如:鼠夹、防护网等。2、有相应的书面规程,规定灭鼠、杀虫等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第一节:原则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1、有硬件设施控制人员进入。2、有进入洁净区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二节:生产区一、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第二节:生产区二、生产区和贮存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产品或物料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漏或差错。第二节:生产区三、应当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等配置空调净化系统,使生产区有效通风,并有温度、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药品的生产环境符合要求。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第二节:生产区四、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棚)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第二节:生产区五、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他公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应当尽可能在生产区外部对其进行维护。第二节:生产区六、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宜,并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应当尽可能避免明沟排水;不可避免时,明沟宜浅,以方便清洁和消毒第二节:生产区七、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产品的取样、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第二节:生产区八、用于药品包装的厂房或区域应当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如同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应当有隔离措施第二节:生产区生产区应当有适度的照明,目视操作区域的照明应当满足操作要求。生产区内可设中间控制区域,但中间控制操作不得给药品带来质量风险。第三节:仓储区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第三节:仓储区如采用单独的隔离区域贮存待验物料,待验区应当有醒目的标识,且只限于经批准的人员出入。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当隔离存放。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替代物理隔离,则该方法应当具有同等的安全性。第三节:仓储区通常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第四节:质量控制区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甘油在洁净区建测样室是否合适?)第五节:辅助区休息室的设置不应当对生产区、仓储区和质量控制区造成不良影响。更衣室和盥洗室应当方便人员进出,并与使用人数相适应。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和仓储区直接相通。维修间应当尽可能远离生产区。存放在洁净区内的维修用备件和工具,应当放置在专门的房间或工具柜中。第二篇设备第一节原则第二节设计与安装第三节维护与维修第四节使用、清洁及状态标志第五节校准第六节制药用水28修订的目的及思路强调:设备设计、选型、安装要求,设计确认作为确认内容之一;设备的清洁,防止污染与交叉污染的一个重要手段,强调清洁方法的有效性和可重现性状态标识(清洁、未清洁、内容物),目的是控制污染;通过风险分析确定生产和检验用的关键仪器、关键仪表,这些仪器和仪表应进行校准;修订的目的及思路强调:制药用水65℃改成70℃原水水质定期监测,根据水源和风险确定监测指标工艺用水的监测项目,强调微生物限度的警戒限、纠偏限主要变化:设备强化了设备的清洗和存放要求强化了计量校验的管理校准的概念提出失效、失准的计量仪表的控制制药用水的设计、安装与运行控制和监测措施进行了具体要求注射水贮存方式的变化水系统的日常监测与趋势分析第一节:原则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应当尽可能降低产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以及必要时进行的消毒或灭菌。第二节设计和安装生产设备不得对药品质量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表面应当平整、光洁、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得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吸附药品或向药品中释放物质。应当配备有适当量程和精度的衡器、量具、仪器和仪表。应当选择适当的清洗、清洁设备,并防止这类设备成为污染源。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应当尽可能使用食用级或级别相当的润滑剂。第三节维护和维修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应当制定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应当有相应的记录。经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设备应当进行再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第四节使用和清洁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都应当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应当按照详细规定的操作规程清洁生产设备。生产设备清洁的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具体而完整的清洁方法、清洁用设备或工具、清洁剂的名称和配制方法、去除前一批次标识的方法、保护已清洁设备在使用前免受污染的方法、已清洁设备最长的保存时限、使用前检查设备清洁状况的方法,使操作者能以可重现的、有效的方式对各类设备进行清洁。第四节使用和清洁已清洁的生产设备应当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存放。用于药品生产或检验的设备和仪器,应当有使用日志,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情况以及日期、时间、所生产及检验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批号等。(设备运行维护清洁记录)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标明设备编号和内容物(如名称、规格、批号);没有内容物的应当标明清洁状态。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应当搬出生产和质量控制区,未搬出前,应当有醒目的状态标识。主要固定管道应当标明内容物名称和流向。第五节校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校准的量程范围应当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第六节制药用水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用饮用水。第六节制药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当无毒、耐腐蚀;储罐的通气口应当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死角、盲管。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纯化水可采用循环,注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
本文标题:GMP厂房设施设备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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